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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九十八卷目錄
水戰部彙考二
武備志二〈濟水 蒲筏圖說 飛絚圖說 浮囊圖說 皮船圖說 木罌圖說
械筏圖說 禁涉 海候 浙東潮候 江北潮候〉
戎政典第九十八卷
水戰部彙考二
《武備志二》
《武備志二》
濟水
《武經總要》曰:「渡,泛溢及入山谷,逢水暴漲,止則無舍, 濟則無舟。太公對周武王以飛橋轆轤,越溝塹,飛江 天艎濟大水,而不顯制度,無以追究。然器用素具,乃 克無患。或有急難以齎持,故韓信以木罌渡河而擄 魏王豹,鄧訓以縫革置。」而擊敵,此又臨時制宜而 能利涉者也。今以《所存法》圖之於後:凡軍行渡水,上 流有浮沬至者,須待其定測,水不漲則渡,蓋慮半渡 水漲,或敵人壅遏上流,欲絕吾軍也。
凡殊方異域水勢有洄洑險惡者,及蛟鼉水害之屬, 兵師濟渡,須皆先得鄉導問狀,預為防慮。
凡將渡、先於岸上四面陣列,仍令乘高遠望,以候騎 探之,防寇之掩襲。後分隊旋濟。
凡濟,必先戰隊,既升岸,勒為方陣,亦令人乘高遠望, 如前法。
凡「簰筏」,謂以竹木及有屋宇處,可以毀折為筏浮渡, 并束草芻,亦可用之。
凡遇溝澗小水,可伐水旁木并枝柯,縻以藤蔓纏索, 推置水中,使前後積聚相挽,可以渡人。
凡大寒欲濟,流澌未合,以巨繩橫絕水面,約澌,須臾, 流澌自合,可以濟矣。
凡軍行,遇溪陂未得濟者,則度水闊狹,以軍中車用 鐵索相維,橫絕中流,實以土囊,以遏水勢。水稍淺,諸 軍可渡。
蒲筏圖
蒲筏圖考
蒲筏者,以蒲束九大圍,顛倒為十道,縛如束槍狀,量 長短為之。無蒲,用葦,可以浮渡。
飛絙圖
飛絙圖說
《飛絙》者,「募善遊水士,或使人腋挍浮水,繫繩於腰,先 浮渡水,次引大絙於兩岸,立大柱,急定其絙,使人挾 絙浮水而過,器械戴於首如大軍,可為數十道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