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9 (1700-1725).djvu/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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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浮囊圖說

《浮囊》者,以渾脫羊皮吹氣令滿,繫其空,束於腋下,人 浮以渡。

皮船圖

皮船圖

皮船圖說

皮船者,「以生牛馬皮,以竹木緣之,如箱形,火乾之,浮 於水。」一皮船可乘一人,兩皮船合縫能乘三人,以竿 繫木助之,可十餘返。

木罌圖

木罌圖

木罌圖說

木罌者,縛甕缶以為筏。甕缶受二石,力勝一人。甕間 容五寸,下以繩勾聯,編槍其上,形長而方,前置筏頭, 後置稍,左右置棹。

械筏圖

械筏圖

械筏圖說

械筏者,以槍十條為束,一束力勝一人。且以五千條 為率為一筏。槍去鐏刃,鱗次而排,縱橫縛之,可渡五 百人。或左右各繫浮囊二十,先令水工至前岸立大 柱,繫二大絙,屬之兩岸,以夾筏。絙上以木絙環貫之, 施繩聯著於筏,筏首繫繩,令岸上牽挽之,以絙為約, 免漂溺之患。

旱船過水,用布周方各四尺,雙層十字縫,柱四方,每 方用豬胞四箇,各收口抽嚴,放於水上。如站立過水, 用皮做裩,連襪當中容放食物。用搭包一條,以布做 四小袋,乘豬胞四箇繫放腰間過水。

禁涉

《翠微北征錄》曰:「江湖禁涉之法,不一而足,懼其淺而 步騎可涉也。吾則曲鐵為鉤,曳之以索,謂之聚鉤,所 觸無不死傷;直鐵為針,透之以木,謂之涉針,所過無 不殘滅。編竹為索,紐篾為刺,謂之水毛蝟,所以錐涉 者之肌膚。斷木為軸,釘鐵為維,謂之水蒺蔾,所以刺 水兵之脛股。煉竹為筌,植之泥濘,謂之踢筌,所以毒」 人之腳面;理柘為距,置之沙淺,謂之「雞距」,所以碎人 之腳板。凡此六者,雖有灘磧,賊安能涉我境哉?懼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