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9 (1700-1725).djvu/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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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曰:「處士農工商若何?」管子對曰:「昔聖王之處士也, 使就閒燕,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今 夫士群萃而州處閒燕,則父與父言義,子與子言孝, 其事君者言敬,其幼者言悌。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 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 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士之子恆為士。今夫工群萃 而州處,審其四時,辨其功苦,權節其用,論比協材,旦 莫從事,施於四方,以飭其子弟。相語以事,相示以巧, 相陳以功。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 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 是故工之子恆為工。今夫商群萃而州處,察其四時, 而監其鄉之資,以知其市之賈,負任儋何,服牛軺馬, 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市賤鬻貴,旦莫從事 於此,以飭其子弟,相語以利,相示以賴,相陳以知賈。 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 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商之 子恆為商。今夫農群萃而州處,察其四時,權節其用, 耒耜枷芟及寒擊除田,以待時耕。及耕深耕而疾 耰之,以待時雨。時雨既至,挾其槍刈耨鎛,以旦暮從 事於田野。「脫衣就功,首戴茅蒲,身衣襏襫,霑體塗足, 暴其髮膚,盡其四支之敏,以從事于田野。少而習焉, 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 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農之子𢘆為農 野處,而不䁥其秀。民之能為士者必足賴也。有司見 而不以告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桓公曰:「定民之 居若何?」管子對曰:「制國以為二十一鄉。」桓公曰:「善。」管 子於是制國以為二十一鄉,工商之鄉六,士鄉十五, 公帥五鄉焉,國子帥五鄉焉,高子帥五鄉焉,參國起 案,以為三官:臣立三宰,工立三族,市立三鄉,澤立三 虞,山「立三衡。」桓公曰:「吾欲從事于諸侯,其可乎?」管子 對曰:「未可。國未安。」桓公曰:「安國若何?」管子對曰:「修舊 法,擇其善者而業用之,遂滋民與無財而敬百姓,則 國安矣。」桓公曰:「諾。」遂修舊法,擇其善者而業用之,遂 滋民與無財而敬百姓,國既安矣。桓公曰:「國安矣,其 可乎?」管子對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則大國亦 將正卒伍,修甲兵,則難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 小國諸侯有守禦之備,則難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 得志於天下諸侯,則事可以隱,令可以寄政。」桓公曰: 「為之若何?」管子對曰:「作內政而寄軍令為。」桓公曰:「善。」 管子於是制國,五家為軌,軌為之長;十軌為里,里有 司;四里為連,連為之長;十連為鄉,鄉有良人焉,以為 軍令。「五家為軌,故五人為伍,軌長帥之;十軌為里,故 五十人為小戎,里有司帥之;四里為連,故二百人為 卒,連長帥之。十連為鄉,故二千人為旅,鄉良人帥之。 五鄉一帥,故萬人為一軍」,五鄉之帥帥之。三軍,故有 中軍之鼓,有國子之鼓,有高子之鼓。春以振旅,秋 以獮治兵。是故卒伍整於里,軍旅整於郊。內教既成, 令勿使遷徙。伍之人祭祀同福,死喪同恤,禍災共之。 人與人相疇,家與家相疇,世同居,少同游。「故夜戰聲 相聞,足以不乖;晝戰目相視,足以相識,其歡欣足以 相死,居同樂,行同和,死同哀。是故守則同固,戰則同 彊。君有此士也三萬人,以方行于天下,以誅」無道,以 屏周室,天下大國之君莫之能禦也。正月之朝,鄉長 復事君,親問焉,曰:「於子之鄉,有居處好學,慈孝於父 母,聰慧質仁,發聞於鄉里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 謂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 「於子之鄉,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於眾者,有則以告, 有而不以告,謂之蔽賢,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桓 公又問焉,曰:「於子之鄉,有不慈孝於父母,不長弟於 鄉里,驕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 謂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是故鄉長退而 修德進賢。桓公親見之,遂使役官。桓公令官長期而 書伐,以告,且選,選其官之賢者而復用之,曰:「有人居 我官,有功休」德惟慎,端慤以待時,使民以勸綏,謗言 足以補官之不善政。桓公召而與之語,訾相其質,足 以比成事,誠可立而授之,設之以國家之患而不疚, 退問其鄉,以觀其所能而無大厲,升以為上卿之贊, 謂之「三選。」國子高。子退而修鄉,鄉退而修連,連退而 修里,里退而修軌,軌退而修伍,伍退而修家,是故「匹 夫有善,可得而舉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誅也。政既 成,鄉不越長,朝不越爵,罷士無伍,罷女無家。夫是故 民皆勉為善。與其為善於鄉也,不如為善於里;與其 為善於里也,不如為善於家。是故士莫敢言一朝之 便,皆有終歲之計;莫敢以終歲之議,皆有終身之功。」 桓公曰:「伍鄙若何?」管子對曰:「相地而衰征,則民不移; 征不旅舊,則民不偷;山澤各致其時,則民不苟;陸阜 陵墐,井田疇均,則民不憾;無奪民時,則百姓富;犧牲 不略,則牛羊遂。」桓公曰:「定民之居若何?」管子對曰:「制 鄙三十家為邑,邑有司;十邑為卒,卒有卒帥;十卒為 鄉,鄉有鄉帥;三鄉為縣,縣有縣帥;十縣為屬,屬有大 夫。五屬故立五大」夫,各使治一屬焉;立五正,各使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