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屬焉。是故正之政聽屬,牧正聽縣,下政聽鄉。桓公 曰:「各保治爾所,無或淫怠而不聽治者。」正月之朝,五 屬大夫復事桓公,擇是寡功者而謫之,曰:「制地分民 如一,何故獨寡功?教不善則政不治,一再則宥,三則 不赦。」桓公又親問焉,曰:「於子之屬,有居處為義,好學 慈孝於父母,聰慧質仁發聞於鄉里者,有則以告;有 而不以告,謂之蔽明,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桓公 又問焉,曰:「於子之屬,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於眾者, 有則以告;有而不以告,謂之蔽賢,其罪五。」有司已於 事而竣。桓公又問焉,曰:「於子之屬,有不慈孝於父母、 不長弟於鄉里、驕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則以告。有 而不以告,謂之「下比」,其罪五,有司已於事而竣五屬, 大夫于是退而修屬,屬退而修縣,縣退而修鄉,鄉退 而修卒,卒退而修邑,邑退而修家。是故匹夫有善,可 得而舉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誅也。政既成,以守則 固,以征則彊。
按《史記齊世家》:「小白自少好善,大夫高徯及雍林人 殺無知,議立君。高國先陰召小白於莒。魯聞無知死, 亦發兵送子糾,而使管仲別將兵遮莒道,射中小白 帶鉤,小白佯死,管仲使人馳報魯。魯送糾者行益遲, 六日至齊,則小白巳入,高徯立之,是為桓公。桓公之 中鉤佯死,以誤管仲。已而載溫車中馳行,亦有高國」 內應,故得先入。立發兵距魯。秋,與魯戰于乾時,魯兵 敗走,齊兵掩絕魯歸道。齊遺《魯書》曰:「子糾兄弟弗忍 誅,請魯自殺之。召忽、管仲讎也,請得而甘心醢之。不 然,將圍魯。」魯人患之,遂殺子糾于笙瀆。召忽自殺,管 仲請囚。
莊王十三年春正月,魯敗齊師於長勺。夏六月,敗宋 師于乘丘。
按《左傳》莊公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 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 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 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 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 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 則請從。」公與之乘,戰于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 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 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師。既克,公問其 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 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 望其旗靡,故逐之。」夏六月,齊師、宋師次于郎。公子偃 曰:「宋師不整,可敗也。宋敗,齊必還,請擊之。」公弗許,自 雩門竊出,蒙皋比而先犯之。公從之,大敗宋師于乘 丘,齊師乃還。
莊王十四年夏,魯敗宋師于鄑。
按《左傳莊公十一年》:「夏,宋為乘丘之役故,侵我,公禦 之。宋師未陳而薄之,敗諸鄑。」
僖王二年秋七月荊滅息遂入蔡
按《左傳》:蔡哀侯娶於陳,息侯亦娶焉。息媯將歸,過蔡, 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見之,弗賓。息侯聞之怒,使謂楚 文王曰:「伐我,吾求救於蔡而伐之。」楚子從之。莊公十 年秋九月,楚敗蔡師于莘,以蔡侯獻舞歸。十四年蔡 哀侯為莘故,繩息媯以語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 遂滅息。以息媯歸,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問之, 對曰:「吾一婦人而事二夫,縱弗能死,其又奚言?」楚子 以蔡侯滅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
惠王十一年秋荊伐鄭魯人齊人宋人救鄭
按《左傳》莊公二十八年,楚令尹子元欲蠱文夫人,為 館於其宮側,而振《萬》焉。夫人聞之,泣曰:「先君以是舞 也,習戎備也。今令尹不尋諸仇讎,而於未亡人之側, 不亦異乎!」御人以告子元,子元曰:「婦人不忘襲讎,我 反忘之。」秋,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入于桔柣之門。子 元、鬥御、疆、鬥梧、耿之不比為斾鬥班、王孫游、王孫喜 殿。眾軍入自純門,及逵市。縣門不發,楚言而出。子元 曰:「鄭有人焉。」諸侯救鄭,楚師夜遁。鄭人將奔桐丘,諜 告曰:「楚幕有烏。」乃止。
惠王十六年春正月,齊人救邢。
按《左傳》:閔公元年「春,狄人伐邢。管敬仲言於齊侯,請 救邢。齊人救邢。」
惠王十七年,「冬十有二月,狄入衛。」
按《左傳》:閔公二年:冬十有二月,狄人伐衛。衛懿公好 鶴,鶴有乘軒者。將戰,國人受甲者皆曰:「使鶴,鶴實有 祿位,余焉能戰?」公與石祁子玦,與甯莊子矢,使守曰: 「以此贊國,擇利而為之。」與夫人繡衣,曰:「聽於二子。」渠 孔禦戎,子伯為右,黃夷前驅,孔嬰齊殿。及狄人戰于 熒澤,衛師敗績,遂滅衛。衛侯不去其旗,是以甚敗。狄 人囚史華、龍滑與禮孔,以逐衛人。二人曰:「我大史也, 實掌其祭,不先國,不可得也。」乃先之。至則告守曰:「不 可待也。」夜與國人出。狄入衛,遂從之,又敗諸河。初,惠 公之即位也,少,齊人使昭伯烝於宣姜,不可,強之。生 齊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許穆夫人。文公為衛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