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4 (1700-1725).djvu/3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敗夏人于巴義谿。五月甲午,夏人寇蘭州,右侍禁韋 定死之。是月,夏人寇麟州,知州訾虎敗之。閏六月乙 亥朔,夏主秉常請修貢,許之。戊寅,詔陝西、河東毋輒 出兵。冬十月癸酉朔,秉常遣使上表,請復修職貢,乞 還舊疆。七年春正月癸丑,夏人寇蘭州,李憲等擊走 之。夏四月癸巳,夏人寇延州安塞堡,將官呂真敗之。 六月丙子,夏人寇德順軍,巡檢王友死之。九月乙丑, 夏人圍定西城,熙河將秦貴敗之。冬十月乙亥,夏人 寇熙河。乙未,夏人寇靜邊砦,涇原將彭孫敗之。十一 月丁酉朔,寇清邊砦,隊將白玉、李貴死之。甲辰,夏國 主秉常遣使來貢。 按《李憲傳》,「憲上再舉之策,兼陳 進築五利,且從之。會李舜舉入奏,具陳師老民困狀, 乃罷兵。趣憲赴闕,道賜銀帛四千,為涇原經略安撫 制置使,給衛三百,進景福殿使、武信軍留後,使復還 熙河,仍兼秦」鳳軍馬。夏人入蘭州,破西關,降宣慶使。 憲以蘭州乃西人必爭地,眾數至河外,而相羊不進, 意必大舉,乃增城守,塹壁、樓櫓具備。明年冬,夏人果 大入,圍蘭州,步騎號八十萬眾,十日不克,糧盡引去。 又詔憲遣間諭阿里骨結等,且選騎渡河與賊遇,破 之。坐妄奏功狀,罷內省職事。 按《种諤傳》,「諤遷鳳州 團練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謀據橫山之志未已, 遣子朴上其策。帝召朴問狀,擢為閤門祗候。將進城 橫山,命徐禧、李舜舉使鄜延計議。諤言:橫山延袤千 里,多馬宜稼,人物勁悍善戰,且有鹽鐵之利,夏人恃 以為生。其城壘皆控險,足以守禦。今之興功,當自銀 州始。其次遷宥州,又其次修夏州。三郡鼎峙,則橫山 之地已囊括其中;又其次修鹽州,則橫山彊兵、戰馬、 山澤之利,盡歸中國。其勢居高,俯視興、靈,可以直覆 巢穴。」而禧與沈括定議移銀州,城永樂,與諤始謀異, 乃奏留諤守延。既而永樂受圍,諤觀望不救。帝冀其 後效,置不問,且虞賊至,就命知延州。 按《王安禮傳》, 時伐夏不得志,李憲又欲再舉,帝以訪輔臣,王珪曰: 「向所患者用不足,朝廷今捐錢鈔五百萬緡,以供軍 食,有餘矣。」安禮曰:「鈔不可噉,必變而為錢,錢又變為 芻糧。今距西征之期纔兩月,安能集事?」帝曰:「李憲以 為已有備,彼宦者能如是,卿等獨無意乎?唐平淮、蔡, 唯裴度謀議與王同,今乃不出公卿,而出於閹寺,朕 甚恥之。」安禮曰:「淮西三州爾,有裴度之謀,李光顏、李 愬之將,然猶引天下之兵力,歷歲而後定。今夏氏之 彊,非淮蔡比,憲材非度匹,諸將非有光顏、愬輩,臣懼 無以副聖意也。」帝悟而止。 按《徐禧傳》,禧遷給事中, 种諤西討,得銀、夏、宥三州而不能守。延帥沈括欲盡 城橫山,瞰平夏,城永樂,詔禧與內侍李舜舉往相其 事,令括總兵以從李稷主餽餉。禧言:「銀州雖據明堂 川,無定河之會,而故城東南已為河水所吞,其西北 又阻天塹,實不如永樂之形勢險阨。竊惟銀、夏、宥三 州陷沒百年,一日興復,于邊將事功,實為俊偉,軍鋒 士氣固已百倍,但建州之始,煩費不貲,若選擇要會, 建置堡柵,名雖非州,實有其地。」舊來疆塞乃在腹心。 已與沈括議築砦各六,砦之大者周九百步,小者五 百步,堡之大者二百步,小者百步,用工二十三萬。遂 城永樂,十四日而成。禧、括、舜舉還米脂。明日,夏兵數 千騎趨新城,禧亟往視之。或說禧曰:「初被詔相城,禦 寇非職也。」禧不聽,與舜舉、稷俱行,括獨守米脂。先是, 种諤還自京師,極言城永樂非計,禧怒變色,謂諤曰: 「君獨不畏死乎?敢誤成事!」諤曰:「城之必敗,敗則死,拒 節制亦死,死于此猶愈于喪國師而淪異域也。」禧度 不可屈,奏諤䟦扈異議,詔諤守延州。夏兵二十萬屯 涇原北,聞城永樂即來爭,邊人馳告者十數,禧等皆 不之信,曰:「彼若即來,是吾立功取富貴之秋也。」禧亟 赴之,大將高永亨曰:「城小人寡,又無水,不可守。」禧以 為沮眾,欲斬之。既而械送延獄。比至,夏兵傾國而至, 永亨兄永能請及其未陣擊之,禧曰:「爾何知!」王師不 鼓不成列。禧執刀,自率士卒拒戰,夏人益眾,分陣迭 攻,抵城下。曲珍兵陳於水際,官軍不利,將士皆有懼 色。珍白禧曰:「今眾心已搖,不可戰,戰必敗,請收兵入 城。」禧曰:「君為大將,奈何遇敵不戰,先自退邪?」俄夏騎 卒度水犯陳,鄜延選鋒軍最為驍銳,皆一當百,銀槍 錦襖,光彩耀日,先接戰而敗,奔入城,蹂後陳。夏人乘 之,師大潰死,及棄甲南奔者幾半。珍與殘兵入城,崖 峻徑窄,騎卒緣崖而上,喪馬八千匹,遂受圍。水砦為 夏人所據,掘井不及泉,士卒渴死者大半。夏人蟻附 登城,尚扶創拒鬥。珍度不可敵,又白禧,請突圍而南。 永能亦勸李稷盡捐金帛,募死士力戰以出,皆不聽。 戊戌夜,大雨,城陷,四將走免,禧、舜舉、稷死之,永能沒 於陣。初,括奏夏兵來逼城,見官兵整,故還。帝曰:「括料 敵疏矣。彼來未出戰,豈肯遽退?必有大兵在後。」已而 果然。帝聞禧等死,涕泣悲憤,為之不食。 按《沈括傳》, 括改延州,至鎮,悉以別賜錢為酒,命廛市良家子,馳 射角勝,有軼群之能者,自起酌酒以勞之。邊人驩激, 執弓傅矢,惟恐不得進。越歲,得徹札超乘者千餘,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