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二百十四卷目錄
兵略部彙考一百十二
親征平定朔漠方略二十一
戎政典第二百十四卷
兵略部彙考一百十二
《親征平定朔漠方略二十一》
八月甲申朔
命召肅州總兵官潘育龍赴京。
上諭議政大臣曰:「著追召肅州總兵官潘育龍《偕孫》」
思克來京
員外二郎保奏報青海諸台吉情事。先是
上命二郎保齎敕往諭青海諸台吉,如伊等執噶爾
丹屬下人與之。即令二郎保親身帶來。併以此敕遍諭沿途居人。至是二郎保報曰:「臣身自甘州起」
程,出西寧邊口,至青海之察罕托羅海地方,見善巴陵。堪布讀部發印文,使之聞之。又以擊敗噶爾丹斬殺俘擄之事,備告堪布。臣乃言:堪布者,乃達賴喇嘛所遣,治青海之政而管理其事者也,青海諸台吉有不聽堪布之言者乎?堪布之意如何?堪布言:「此事大,我不得獨主其議。今青海諸台吉俱來會盟,俟諸台吉同在盟壇定議再覆。」七月初八日,達什巴圖爾等三十一台吉全到盟所,以《檄文》授之達什巴圖爾,邀〈臣。〉至其廬,彼言東方有。
聖上西方,有「達賴喇嘛」二。
聖同好為年已久。我青海諸台吉,住居近邊六十餘。
年,未嘗生一事。噶爾丹殺我窩齊爾汗,取我屬裔,與我亦有仇。但噶爾丹之女嫁博碩克圖濟農之子,乃聞之於西方結姻者也。我等俱達賴喇嘛之徒,我等諸事俱啟聞西方,視其言何如,遵依而行,非可任我等之意覆奏也。為此謹奏。
上命議政大臣會議。議曰:「青海達什巴圖爾台吉既」
稱,「噶爾丹與彼亦有仇,其女當聞之於達賴喇嘛,遵而行之。應令達什巴圖爾等將遣人於達賴喇嘛作何定奪之處,備文覆部。」 並將此等情由增入達賴喇嘛。
《敕諭》內
上從之。
命暫停經理多巴白塔兒番回之事。刑部尚書圖納、
等奏言:〈臣。〉等會於肅州正。尋議多巴等處番子禁其輸租於蒙古,併遷白塔兒所在番子回子令入內地之事。隨據西寧送到員外二郎保《咨文》內言:「青海諸台吉以收噶爾丹屬人等事推諉於達賴喇嘛。」〈臣〉「等仔細尋思,噶爾丹之人在西寧所屬地方者甚少,與青海諸台吉毫無干涉,尚不肯收而給之,況多巴輸租有利於彼者乎?若併欲收白塔兒眾回子番子,雖與言之,必不從令,彰彰明甚。如此必至遣兵於蒙古之地以收之矣。我內地回子與白塔兒回子交易牟利,則收白塔兒回子必無掣肘。然西寧等處兵民大半皆是回子。以回子征回子,甚覺可虞。且陝省兵丁之馬,俱用之於進勦之兵。目下陝省馬匹亦盡矣,即急催補,置不能立辦。今雖邊塞無事,如我兵馬不齊,亦似難行。且目下總兵官潘育龍標兵鼓譟,至劾署總兵官事遊擊王之秀,兵丁之心始安。今若外征,而內地無可虞之事,始可以行。今青」海諸台吉之情,我邊內兵丁之形,有掣肘大可虞之事,不得不密聞於
皇上。且《多巴》之事,奉
《皇上訓諭》云:「視青海諸台吉情之順否而行。」今其情
與
皇上所洞見者纖毫不爽。應將措置多巴《白塔兒》之
事「暫且停止,或可或否。」〈臣。〉等會商具本密題以請。
《訓旨》。又〈臣〉等駐劄甘州。其輸租於噶爾丹之西《喇古》
兒黃番人等、「已經招降現到頭目,開呈人口數目六千許,未到頭目、亦報起行而來。俟到日將人口數目、及措置之事、具本另奏」
上命集議,皆以為應如圖納所奏行。其招降黃番事。
目下無庸議
上從之。
命商南多爾濟赴大將軍費揚古軍前。
上諭商南多爾濟曰:「大將軍駐劄善巴王喀倫地方。」
正在有事之際,爾可乘驛往會大將軍費揚古約會駐劄之處,著費揚古預遣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