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8 (1700-172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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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洞燭情形。迎機決勝。建此曠古絕今之大業乎

愚以為:

皇上駐蹕之「拖諾山」及破賊之「昭莫多」地方,《或立豐》

「碑,或磨崖石。」 恭請

御製銘辭、遣官鐫勒、以昭示後世

上命該部議奏。禮部議曰:「仰惟我」

皇上親統六師,遠出絕域。

天威所至,逆

「命者無不殄滅,歸化者無不得所。」功業之鴻駿,自古

帝王所未有也。應如科臣王原祁、臺臣劉珩所請,凡

皇上經臨駐蹕之名山以及勦滅「逆寇」之「《昭莫多》等」

地方。允宜磨崖勒石,俾塞外億萬載臣民咸瞻仰

駿烈神功於不朽。俟

命下之日、所立碑石、交與工部。其應行立碑地方、由

理藩院差官看定議奏。其刊刻碑文、由翰林院請

旨:「遵行。」

留中。

癸未

命副都統祖良弼焚餘糧,以防寇掠。議政大臣奏曰:

據通政使莫里溥疏稱:「副都統祖良弼移文副都統阿蘭泰云,副都統席爾哈達與按察使囊吉里同運米五百石赴納喇特地方。弼身待巡撫楊副將等解來之米,而巡撫舒恕臥病昏沈,不理諸務,乃與副將楊林共商,將運米二百石赴納喇特地方,已行四站,不料六月十八夜遭大風雨,負米之騾凍斃千餘頭。」 弼於巴罕厄里根地方候我官兵。據此,查得近者侍讀學士喇什報稱,噶爾丹由翁金之路而去,應差理藩院賢能筆帖式一員,乘驛速往祖良弼所,將此米支給祖良弼官兵口糧。焚所剩之米,作速各歸本汛。

上准行,併檄知大將軍費揚古。

取回京城、發往西路火砲,交八旗漢軍都統。兵部奏言、「據大將軍費揚古咨稱、京城解來沖天砲子毋砲交總兵康調元收貯大同。俟古到京後請」

旨。其大砲八門,業已㩦來,將親身帶回。今奉部咨:「令」

將此砲俟古到京日,問明應留何地,聽該部請。

旨,則此砲八門,或仍令古帶回,或留何地?乞大部作

速檄知。查得大將軍費揚古,已往善巴王邊汛去訖;今有都統伊勒慎自科圖回京,應將此砲檄令撥官兵押護解到京城,交八旗漢軍都統收貯。如伊勒慎已回,則交都御史于成龍解來可也。

上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