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8 (1700-1725).djvu/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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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馬齊等擬《招撫噶爾丹敕文》,奏覽。至是,大學士阿蘭泰撰

《敕呈》。

覽。

上裁定之。

諭大學士阿蘭泰曰:「著將此《敕文》發至京城。兼書滿」

洲蒙古字,以榜紙單書「蒙古字」 ,使內府良工刊刻刷印三百張,與敕書一并馳驛齎來。以敕書及刷印蒙古文俱交去員令將敕書授噶爾丹刷印蒙古文,逢人頒示。

諭噶爾丹丹濟喇等曰:「朕統馭寰區,中外一體效順。」

「者必撫綏以生之,梗化者必誅勦而滅之。爾於烏蘭布通雖大敗逃遁,朕仍欲與爾期約定喀爾喀之事,幾經發敕遣使,爾等背誓,掠納木扎爾陀音,直犯克魯倫。朕乃親統六師遣使諭爾期會定約。爾狐疑不信,不見我使朕抵克魯倫,爾不能抗威遁去。遇我西師,爾先逆戰,至於大敗,士卒死亡,盡棄馬駝牛羊子」 女廬帳諸物遁走。眾寨桑台吉等人絡繹來降。丹濟喇格壘古英、《車陵奔》遣其察罕哈什哈亦來請降。「朕已面許之,遣使歸去。今朕躬復統軍而出,各處亦調兵為備。爾等既失妻子馬畜什物,無衣無食,窮困已極,更無所之。天時漸寒,死在旦夕,朕不忍視爾屬眾妻子仳𠌯寒凍而死,特降敕招撫爾等,果悔前愆,能來歸命,朕不分異同,無不眷養,俾得其所。爾屬下眾人,亦得見其妻子,各安其生。朕斷不念爾等後作之孽,倘猶迷而不從,試熟籌爾等長久之策,有能收納汝等而活之者乎?爾等已無所歸,各當來降。朕必使爾等富貴咸得其所,毋疑毋懼。」 《特諭》。

命布克韜等赴大同、宣化府監喂馬匹。

上諭議政大臣曰:「大同府、宣化府、積貯草料甚多。」著

於坐用官馬之新滿洲護軍三百內,使二百一十護軍乘鹽池廠馬前去,九十護軍攜其所乘官馬九百匹,往大同喂養。其不乘官馬大臣、侍衛官員之馬,各照定例亦攜往大同府喂養。解此項喂養馬匹之時,令三旗大臣每旗各一員,侍衛各三員前去。其在前兩隊之兵,亦發往大同府喂養馬匹。如此則不誤軍「行,而於事大有裨益,爾等可會議來奏。」 隨議將三百新滿洲護軍所乘九百官馬、九

十,親隨護軍所乘三百六十馬,帶往大同府喂養。除部院大臣官員之馬不喂外,其不乘官馬之大臣、侍衛官員之馬,照定額亦帶往大同府喂養。所喂馬匹,俱交侍郎多奇小心監喂。三旗大臣,每旗各派一員,護軍參領各一員,侍衛各三員,亦發往大同府監喂。其在前兩隊之兵,亦發往大同府會同監喂。人之口「糧、馬之草料、俱照去年例支給。」 奏入。

「上命布克韜、蘇永祚、唐保住前往監喂。餘如議。」 命以哈灘巴圖爾滾占解京馬駝給右衛兵丁。先是

大將軍伯費揚古奏言、「右衛官兵到家未久。調兵文書又於九月初一日到、初二日即起行而來。此項官兵歸未久而來甚速。乞將哈灘巴圖爾滾占所有馬駝、停其解京,給右衛八旗兵為用。」

上曰:「前次大將軍伯費揚古存留馬匹、原令解京。今」

費揚古、請停解此馬。分給其軍。著該部作速議奏。

至是,兵部奏:「大將軍伯費揚古既稱此項馬駝請停解京給右衛兵丁乘用,應准所請,給右衛兵;俟兵歸日,以馬匹數目報部,前遣司官往迎。此項駝馬應發文追回,仍檄知大將軍伯費揚古可也。」

上命「依議速行。」

甲戌

命以大同宣府等處所喂駱駝、交侍郎多奇監喂行

兵部奏:「據大將軍伯費揚古咨,准西路運米正卿辛保等移稱,前大將軍發解喀倫駱駝共一百九十四頭,除倒斃外,現剩八十六頭已解右衛。今青草將盡之時,此項駱駝應交何處?伏乞指示。此皆大同、宣化府等處地方喂養之駱駝,應貴部撥人收取,作何喂養,何處安置,請賜裁奪。查目下侍郎多奇已往大同」 喂馬,此項發往右衛官駱駝八十六頭,如到右衛。應扣數撥發。官兵解至大同,交侍郎多奇喂養。以此檄右衛副都統正卿辛保併檄知大將軍。

上從之。

乙亥

命以諭噶爾丹。

敕文、及所印《蒙古文》、發往大將軍伯費揚古軍前時

皇上手定《敕文》、書於《龍箋》,又刷印三百張。大學士伊

桑阿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