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0 (1700-1725).djvu/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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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為腴田。」

《畢諴傳》:「諴拜刑部侍郎,出為邠寧節度,河西供軍安 撫使。諴到軍,遣吏懷諭,羌人皆順向。時戍兵常苦調 饟乏,諴募士置屯田,歲收穀三十萬斛,以省度支經 費,詔書嘉美。」

《楊收傳》:「收為杜悰節度府判官。蜀有可縣,直巂州西 南,地寬平,多水泉,可灌秔稻。或謂悰計興屯田,省轉 餽以飽邊士,悰將從之,收曰:田可致,兵不可得,且地 當蠻衝,本非中國,今輟西南屯士往耕,則姚巂兵少, 賊得乘間,若調兵捍賊則民疲士怨,假令大穰,蠻得 長驅,是資賊糧,豈國計耶。」乃止。

《盧簡方傳》:「簡方累遷江州刺史,徙大同軍防禦使。大 開屯田,練兵侈鬥,沙陀畏附。」

《五代史張希崇傳》:「希崇遷靈武節度使。靈州地接羌 戎,兵餉常苦抄掠。希崇乃開屯田,教士耕種,軍以足 食,而省轉饋,明宗下詔褒美。」

《宋史陳規傳》:「規字元則,密州安丘人。守德安時,嘗條 上營屯田事宜,欲倣古屯田之制,合射士、民兵分地 耕墾。軍士所屯之田,皆相險隘立堡砦,寇至則堡聚 捍禦,無事則乘時田作,射士皆分半以耕。屯田民戶 所營之田,水田畝賦粳米一斗,陸田賦麥豆各五升, 滿三年無逋輸給為永業。流民自歸者,以田還之。凡」 屯田事,營田司兼行;營田事,府縣官兼行,皆不更置。 官吏條列以聞,詔嘉獎之,仍下其法於諸鎮。

《韓肖冑傳》:「建炎二年,知江州,入為祠部郎,遷左司。嘗 言,中原未復,所恃長江之險,淮南實為屏蔽。沃野千 里,近多荒廢,若廣修農事,則轉餉可省,兵食可足。」自 是置局建康,行屯田於江淮。

《章誼傳》:「紹興七年,移蹕建康,誼復為戶部尚書。誼奏 屯田之策,謂京西、湖北、淮南失業者最多,朝廷必欲 家給牛種,人給錢糧,以勸耕,則財力不足。今三大將 各屯一路,如各捐數縣地均給將士,收其餘以省轉 輸,非小補也。」

《勾濤傳》:「紹興七年九月,濤兼權中書舍人。時沿邊久 宿兵江浙,罷於餽餉,荊襄淮楚多曠土,濤因進羊祜 屯田故事,事下諸大將,於是邊方議行屯田。」

《黃度傳》:「度,隆興間進士,知嘉興縣,入監登聞鼓院,行 國子監簿,言今日養兵為巨患救患之策,宜使民屯 田,陰復府衛,以銷募兵。具《屯田府衛》十六篇上之。」 《金史太祖本紀》:「收國元年,上自將攻黃龍府,進逼達 魯古城,遼兵敗,乘勝追躡,至其營,步卒盡殪,得其耕 具數千,以給諸軍。是役也,遼人本欲屯田,且戰且守, 故」併其耕具獲之。

《張萬公傳》,主兵者言:「比歲征伐,軍多敗衄。蓋屯田地 寡,無以養贍,有不免饑寒者,故無鬥志。願括民田之 冒稅者分給之,則戰士氣自倍矣。」朝臣議已定,萬公 獨上書言其不可者五,大略以為:「軍旅之後,瘡痍未 復,百姓拊摩之不暇,何可重擾,一也;通檢未久,田有 定籍,括之必不能盡,適足以增猾吏之弊,長告訐之 風,二也。浮費侈用,不可勝計,推之以養軍,可斂不及 民,而無待於奪民之田,三也。兵士失於選擇,強弱不 別,而使同田共食,振厲者無以盡其力,疲劣者得以 容其姦,四也。奪民而與軍,得軍心而失天下心,其禍 有不可勝言者,五也。必不得已,乞以冒地之已括者 召民蒔之,以所入贍軍,則軍有坐獲之利,而民無被 奪之怨矣。」皆不報。

《張九思傳》:「九思轉御史中丞,言屯田猛安人為盜徵 償,家貧輒賣所種屯地,凡家貧不能徵償者,止令事 主以其地招佃,收其租入,估賈與徵償相當,即以其 地還之。臨洮尹完顏讓亦論,屯田貧人,徵償賣田,乞 用九思議。詔從之。」

《元史李德輝傳》:「皇子安西王鎮關中,奏以德輝為輔, 遂改安西王相。至則視瀕涇營牧故地,可得數千頃, 起廬舍,疏溝澮,假牛種田具,與貧民二千家屯田其 中,歲得粟麥芻槁萬計。」

《余闕傳》:「至正十三年,行中書於淮東,改宣慰司為都 元帥府,治淮西,起闕副使,僉都元帥府事,分兵守安 慶。於時南北音問隔絕,兵食俱乏。抵官十日而寇至, 拒卻之。乃集有司與諸將議屯田戰守計,環境築堡 砦,選精甲外扞,而耕稼於中。屬縣灊山八社,土壤沃 饒,悉以為屯。」

《哈剌哈孫傳》:廣西元帥府請募南丹五千戶屯田。事 上行省,哈孫曰:「此土著之民,誠為便之,內足以實空 地,外足以制交趾之寇,可不煩士卒而餽餉有餘。」即 命度地立為五屯,統以屯長,給牛種農具與之。 《朵兒赤傳》:朵兒赤年十五,召見於香閣,帝問欲何仕, 朵兒赤對曰:「西夏營田,實占正軍,儻有調用,則又妨 耕作,土瘠野曠,十未墾一。南軍屯聚以來,子弟蕃息 稍眾,若以其成丁者別編入籍,以實屯力,則地利多 而兵有餘矣。請為其總管,以盡措畫。」帝可之,乃授中 興路新民總管。至官,錄其子弟之壯者墾田,塞黃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