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0 (1700-1725).djvu/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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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三十一所,延亙五百餘里,闢而治之,皆膏腴田,可 數十萬頃。乃奏請召軍佃作,復其租徭,秋冬則聚而 遏寇,帝從焉。」

《陶諧傳》:「諧為工科給事中,奉命清京衛屯田。舊制,軍 授田五十畝,課租六石,諧請減四之三部議成,不可 更。今但石徵銀二錢,軍亦不至困。詔可。」

《顧珀傳》:「珀轉湖廣督糧參議。諸衛屯田,多瀕江,隄岸 不修,屯額大損。乃稽積歲所負軍士月糧石,折銀三 錢而築隄一丈者,倍給之,軍皆踴躍,不踰時隄成。嘉 靖初,為南京太僕卿,見近郊屯田荒而不耕,曰:『此懼 逋租為累耳』。乃令墾闢。後止徵見租,屯額遂足。」 《王遴傳》:「隆慶初,遴巡撫宣府,時總兵官馬芳驍勇,賊 不敢」深入。遴乃大興屯田,募民墾治,輕其租,奏行屯 政便宜,邊儲賴之。

《王之誥傳》:「嘉靖四十一年,之誥擢右僉都御史,巡撫 遼東,遂大興屯田,每營墾田百五十頃,役軍四百人, 口糧牛種皆給於官。列上便宜八事行之。」

《張慎言傳》:「天啟初,出督畿輔屯田,言天津靜海、興濟 間,沃野萬頃,可墾為田。近同知盧觀象墾田三千餘 畝,其溝洫廬舍之制,種植疏濬之方,犁然具備,可倣 而行。」因列上官種、佃種、民種、軍種、屯種五法。又言:「廣 寧失守,遼人轉徙入關者不下百萬。宜招入津門,以 無家之眾,墾不耕之田,於計為便。請發臣部內剩積 銀四千兩付觀象,督率異日墾田多者計功授職。」詔 悉從之。

《高斗樞傳》:「斗樞為荊州知府,部議核屯田,諸沒於民 間者,并徵其舊入之賦,民聞大擾,斗樞力持不可,上 官不從,督責愈嚴。斗樞請據府文達部,罪自有歸。部 議竟不能奪。」

屯田部雜錄

「雲麓,漫抄趙充國屯田事,乃兵家計策,不惟宣帝與 漢庭諸公,先零《䍐幵》為惑,班固亦不識其幾。漢用兵 皆調發鄯善國,千里行師,遇鹵輒北。今䍐幵零羌亦 烏合,充國知其不能久,故欲以計挫之,但云:兵難隃 度,願至金城,圖上方略。」又曰:「明主可為忠言,兵當以 全取勝,及到彼,但欲為留屯計。凡與漢庭往復論難」 者,不過糧草多寡耳,幾初不露也。羌人見其設施,出 於所料之外,實不可久留,故輸款而退,趙亦奏凱而 還。在邊不過自冬徂夏,元不曾收得一粒穀,想亦不 曾下種。不然五月穀將穗,那肯留以遺羌耶?學者不 以時月考之,每語屯田,必為稱首,可笑。

《考索》「募民以耕」謂「營田」,「部兵以耕」謂「屯田。」

《玉海》:「漢文帝募民耕塞下,已有屯田之說。武帝屯渠 犁,始有屯田之規。成於昭、宣,廣於魏、晉,而極盛於唐。」 大抵漢之屯田以兵,唐之屯田以民,歷代或民或兵, 蓋不一也。

求遂氏治野之法,修《稻人》稼澤之政,「芟以殄草,剔以 除木,風以布種,土以附根」,頒其法也;「冬耕春種,夏耘 秋穫,朝循夕課,日考旬會,趨其時也;勤者勞之,惰者 勉之,合耦助之,移田救之,宣其力也;下稽功事,達之 於上;上制祿食,復之於下」,敘其勞也。

《渠犁之屯》,昉於孝武。「張掖」之屯,俶於孝昭。

充國留田於漢鄙,坐制先零;重華給耒於唐軍,卒全 振武。羊祜耕屯,得十年之儲;郭元振開置,有數十年 之積。

漢武帝屯田車師、渠犁,於是始有屯田之名。趙充國 留田金城,於是始有屯田之利。

田事出賦,人三十畝,至四月草生,發騎就草為田者 游兵,則有趙充國之策;令諸典農,不復以商事雜亂, 專以農桑為務,則有司馬芝之議。相土處民,計民置 吏,明功課之法,有如國淵;大治諸陂,穿渠溉田,又通 運漕之道,有如鄧艾。每屯百三十人,就高為堡,凡六 百餘里,列柵二十,有如韓重華。

「三代之隆,寓兵於農,因厥井田,以奠軍賦,出則兵,居 則農,如左右手,莫睹厥害。」自秦人開阡陌,趨利急戰, 而良法掃地矣。繇漢以來,弗克復古,因世制宜,有足 稱者:上郡、河西,分建屯官,渠犁、張掖,調遣將吏。臨羌 之屯,充國力厥議;許下之耕,棗祗薦厥功。或資步士, 或募諸民。唐諸道為屯九百二十有二,如張儉治朔 州,韓重華、田振武、王起開邠寧,畢諴營河西,皆傑出 聞見,逮今稱之。

《金志》:「屯田之制,本出上古。金國行之,比上古之制尢 簡廢齊國後,慮中州有懷王三戶之意,始置屯田軍。 非止女真,契丹亦有之。自本部族徙居中土,與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