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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0 (1700-1725).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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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舊鈔五錠,綿花俱支一觔八兩。其南京各衛所軍 士人等,該賞布鈔,照在京事例,各于該庫關支給賞 俱不支綿花。 又按《會典》,「凡月糧,萬曆七年題准:四 月、十月俱係軍士開造之日,赴通倉關米,有誤隨查。 查將通倉應放本色,六月、十一月俱改坐京倉,四月、 十月仍給折色。如遇米貴,則停止折色,改」放本色、臨 時酌行題請

萬曆八年題定、衛所軍士賞給

按《明會典》凡賞賜:「萬曆八年題准:凡衛所軍士,臨賞 離伍逃故、犯罪革役,在臨賞二月以前,已有戶丁補 役者,俱照舊例扣留外。如小事牽連,一時不到,及年 老革役病故,在臨賞二月之內者,免其扣留。其在外 衛所并各邊鎮軍士,自萬曆九年以後,賞賜照舊給 以折色。間有原係本色者,仍給本色。著兵備守巡,選」 委鄰近府佐、及州縣正官。親自包封給散。臨賞扣留 事例。悉照在京一體遵行

萬曆九年題准遼東防軍月糧及派保定解運例: 按「《明會典》,凡月糧,萬曆九年題准,遼東兩河防守軍 月糧,每名每月原給銀二錢五分,今再加銀一錢五 分。 凡解運折色,萬曆九年題准,添設密雲站軍一 千名,該月糧銀五千九百八十兩」,除各軍原有月糧 布花等銀二千三百五十一兩二錢照舊湊支外,尚 少銀三千六百二十八兩八錢。每年于保定府存留 支剩稅糧銀內照數解部,轉發易州鎮補給

萬曆十年題准:保定騎營草料于存留銀兩動支 按《明會典》凡解運折色,萬曆十年題准:保定騎營新 買完馬一千五百匹,每年除在永平六箇月外,春冬 回至保鎮,該添草料銀四千一百三十七兩七錢五 分。自本年為始,於保定府存留支剩銀內照數動支, 徑解易州鎮交收。如在永鎮多支一日,在易鎮扣支 一「日,不許彼此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