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立「鳳翔、鎮原、彭原屯田放罷。」至元十年,所僉接 應成都、延安軍人,置立民屯,設立屯田所,尋改為軍 屯,令千戶所管領。
至元三十年,立諸路屯田。
按《元史世祖本紀》:三十年正月「戊戌,和林漢軍四百 留百人,餘令耕屯杭海。戊辰,樞密院奏,兀渾察部兀 末魯罕軍每歲運米六千四百二十六石以給之,計 傭值為鈔萬二千八百五十二錠。」詔邊境無事,令本 軍屯耕以食。甲戌,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伯顏言,「揚州 忙兀臺所立屯田,為田四萬餘頃,官種外,聽民耕墾。」 詔從之。戊寅,詔舊隸乃顏勝納荅兒女直戶四百,虛 糜廩食,令屯田揚州。二月丁未,以新附洞蠻軍三百 人屯田真定。三月己巳,立行大司農司。洪澤、芍陂屯 田,舊委四處萬戶,詔存其二,立民屯。七月壬申,以只 兒合忽所汰乞兒吉思戶七百,屯田合思合之地。八 月丙戌,括所在荒田無主名者,令放良漏籍等戶屯 田。丁未,湖廣行省言:「海南海北多曠土,可立屯田。」詔 設鎮守黎蠻海北海南屯田萬戶府以董之。按《兵 志》:「浦峪路屯田萬戶府,三十年,命本府萬戶和魯古 䚟領其事,仍於茶剌罕剌憐等處立屯金復州萬 戶府屯田。三十年,以王龍帖木兒、塔失海牙兩萬戶 新附軍一千三百六十戶,併入金復州,立屯耕作,為 戶三千六百四十一,為田二千五百二十三頃。」陝 西屯田總管府三十年,復更為民屯。為戶:「鳳翔一千 一百二十七戶,鎮原九百一十三戶,櫟陽七百八十 六戶,後存六百五十戶;涇陽六百九十六戶,後存六 百五十八戶;彭原一千二百三十八戶,安西七百二 十四戶。後存二百六十二戶;《平涼》二百八十八戶,終 南七百七十一戶,後存七百一十三戶;渭南八百一 十一戶,後存七百六十六戶。為田:鳳翔九十頃一十 二畝,鎮原四百二十六頃八十五畝,櫟陽一千二十 頃九十九畝,涇陽一千二十頃九十九畝,彭原五百 四十五頃六十八畝,安西四百六十七頃七十八」畝; 平涼一百一十五頃二十畝,終南九百四十三頃七 十六畝,渭南一千二百二十二頃三十一畝。海北 海南道宣慰司都元帥府民屯:世祖至元三十年,召 募民戶,并發新附士卒,於海南、海北等處立屯田。 至元三十一年,罷貴赤屯田總管府,及立各路軍民 屯田。
按《元史成宗本紀》:三十一年七月「乙卯,給瓜沙之民 徙甘州屯田者牛價鈔二千六百錠。」十一月丁巳,罷 貴赤屯田總管府按《兵志》:「洪澤萬戶府屯田,三十 一年罷三屯萬戶,止立洪澤屯田萬戶府以統之。其 置立處所,在淮安路之白水塘黃家畽等處。為戶一 萬五千九百九十四名。為田三萬五千三百一十二 頃」二十一畝。德安等處軍民屯田總管府:三十一 年,改立總管府,為民九千三百七十五名,軍五千九 百六十五名,為田八千八百七十九頃九十六畝。 成都路民屯:三十一年,續僉千戶高德所管民一十 四戶,梁千戶翼軍屯:世祖至元三十年,梁王遣使 詣雲南行省言,「以漢軍一千人置立屯田。三十」一年, 發三百人備鎮戍巡邏,止存七百人於烏蒙屯田,後 遷於新興州,為田三千七百八十九。雙浦峪路屯 田萬戶府,三十一年罷萬戶府屯田。
成宗元貞元年罷瓜沙等州屯田立肇州萬戶府及蒙古等諸路屯田
按《元史成宗本紀》,「元年正月壬申,罷瓜沙等州屯田。 七月乙卯,減海南屯田軍之半,還其元翼。壬午,立肇 州屯田萬戶府,以遼陽行省左丞阿散領其事。」按 《兵志》:嶺北行省屯田:「成宗元貞元年,摘六衛漢軍一 千名,赴稱海屯田。」肇州蒙古屯田萬戶府,「成宗元 貞元年七月,以乃顏不魯古赤及打魚水達達女直 等戶」,於肇州旁近地開耕為戶,「不魯古赤二百二十 戶,水達達八十戶,歸附軍三百戶,續增漸丁五十二 戶。」嘉定路民屯:「成宗元貞元年,撥成都義士軍八 戶,增入為戶一十二。」海北海南道宣慰司都元帥 府民屯:成宗元貞元年,以其地多瘴癘,縱屯田軍二 千人還,各翼留二千人,與召募民之屯種。
元貞二年,給屯田軍農具,又改立敘州等萬戶府軍 屯。
按《元史成宗本紀》,「二年二月乙亥,給稱海屯田軍農 具,庚戌,給禿禿合所部屯田農器。七月庚午,肇州萬 戶府立屯田,給以農具種食。」按《兵志》:「敘州宣撫司 民屯,成宗元貞二年復放罷站戶一千一十七戶,依 舊屯田,總之為戶四千四百四十四。」敘州等處萬 戶府軍屯:「成宗元貞二年改立敘州軍屯,遷遂寧屯 軍二」百三十九人於敘州宣化縣喁口上下荒地開 耕,為田四十一頃八十三畝。
大德元年給各部屯田牛種又立漳州及芍陂洪澤等屯田
按《元史成宗本紀》:「元年正月己丑,以藥木忽兒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