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0 (1700-1725).djvu/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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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管府:為戶,軍四千二十,民五千九百四十五,為田 五千頃。

延祐元年敕儲稱海五河屯粟及芍陂甘肅等屯田又置沙瓜等處屯儲萬戶府及經界諸衛屯田

按《元史仁宗本紀》:「元年四月丁亥,敕儲稱海五河屯 田粟,以備賑濟。六月壬辰,諸王察八兒屬戶匱乏,給 糧一歲,仍俾屯田以自贍,發軍增墾河南芍陂等處 屯田。十月丙申,復甘肅屯田,置沙瓜等處屯儲總管 萬戶府。十二月乙巳,敕經界諸衛屯田。」

延祐二年,敕「阿宿衛戶貧乏者,給農具,及立忠翼侍 衛烏蒙等屯田。」

按《元史仁宗本紀》,二年七月乙卯,敕阿宿衛戶貧乏 者,給牛種耕具,於連怯烈地屯田按《兵志》:忠翼侍 衛屯田:仁宗延祐二年,遷紅城屯軍於古北口太平 莊屯種。烏蒙等處屯田總管府軍屯:仁宗延祐二 年,立烏蒙軍屯。「先是雲南行省言,烏蒙乃雲南咽喉 之地,別無屯戍軍馬,其地廣闊,土脈膏腴,皆有古昔 屯田之蹟,乞發畏吾兒及新附漢軍屯田鎮遏。」至是 從之。為戶軍五千人,為田一千二百五十頃。

延祐三年,發高麗、女直戶屯田於濱州諸處,又復五 條河屯田。

按《元史仁宗本紀》,「三年七月庚午,發高麗、女直軍千 五百人,於濱州、遼河、慶雲、趙州屯田。九月辛丑,復五 條河屯田」按《兵志》嶺北行省屯田:「延祐三年,罷稱 海屯田,復立屯於五條河。」

延祐五年,給「中翊府等處屯田牛種農具。」置重慶路 屯田。

按《元史仁宗本紀》,「五年四月庚子。給中翊府閻臺順 州屯田鈔萬錠,置牛種農具。七月丙寅。調軍五千。烏 蒙等處屯田。置總管萬戶府。十一月壬戌。改黃花領 屯儲軍民總管府為屯儲總管府,設官四員。十二月 辛亥。置重慶路江津巴縣等處屯田」按《兵志》:「右翼 屯田萬戶府,仁宗延祐五年四月立衛率府。以本府 屯」田并屬詹事院,後復歸之樞密,分置漢軍千戶所 三,別置新附軍千戶所一,為軍一千五百四十人,為 田六百九十九頃五十畝。忠翊侍衛屯田:「五年,復 僉中都威衛軍八百人,於左都威衛所轄地內別立 屯署。」

延祐六年,命朔方蒙古民議興屯田,又於肇州等地 分屯置署。

按《元史仁宗本紀》:六年六月「庚戌,詔以駝馬牛羊分 給朔方蒙古民戍守邊徼者,俾牧養以自贍,仍命議 興屯田。七月甲戌,命分簡奴兒及流囚罪稍輕者,屯 田肇州。十一月庚子,敕晉王部貧民二千,居稱海屯 田。十二月己巳,河南塔塔剌地置屯田,立軍民萬戶 府。」按《兵志》:「嶺北行省屯田六年,分揀蒙古軍五千 人」,復屯田《稱海》。

延祐七年。以曠地屯田朔方。復置五條河諸路屯田 按《元史英宗本紀》。延祐六年「命百司庶務。必先啟太 子。七年二月壬申。以遼陽大同、上都、甘肅官牧羊馬 牛駝給朔方民戶。仍給曠地屯種。三月即皇帝位。五 月己丑。復置五條河屯田。七月壬午。立普定路屯田。 分烏撒烏蒙屯田卒二千赴之」按《兵志》。忠翊侍衛 屯田:「七年十二月,罷左都威衛及太平莊、白草營等 處屯田,復於紅城周迴立屯,仍屬中都威衛。嶺北 行省屯田」:「七年,命依世祖舊制,稱海、五條河俱設屯 田,發軍一千人,於五條河立屯。」重慶五路鎮守萬 戶府軍屯:「仁宗延祐七年,發軍一千二百人,於重慶 路三堆、中嶆、趙市等處屯耕,為田四百二十」頃。

英宗至治元年命廣備利民地土與左衛諸處互易又立嶺北行省屯田萬戶府

按:《元史英宗本紀》不載。按《兵志》:「武衛屯田,英宗至 治元年,命以廣備利民二千戶軍人所耕地土,與左 衛率府忙古䚟屯田千戶所互相更易,屯軍三千名, 為田一千八百四頃四十五畝。忠翊侍衛屯田,英 宗至治元年始改為忠翊侍衛,屯田如故,為田二千 頃,後移置屯所,不知其數。」左衛率府屯田,「英宗至 治元年」以武衛與左衛率府屯田地界相離隔絕,不 便耕作,命以兩衛屯田互更易之,分置三翼屯田千 戶所,為軍三千人,為田一千五百頃。嶺北行省屯 田:英宗時立屯田萬戶府,為戶四千六百四十八,為 田六千四百餘頃。

至治二年,如立「左右欽察衛」,又於大寧等處創立屯 田。

按《元史英宗本紀》不載。按《兵志》:左右欽察衛屯田: 「英宗至治二年,始分左右欽察衛,以左右手屯田千 戶所分屬之。」宗仁衛屯田:「英宗至治二年八月,發 五衛漢軍二千人,於大寧等處創立屯田,分置兩翼 屯田千戶所,為田二千頃。」

泰定帝泰定元年三月丁亥罷大同路黃華嶺及崇慶屯田六月庚午置海剌禿屯田總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