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0 (1700-1725).djvu/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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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處游食,而江右尤眾。國家誠擇任有風力大臣,付以招徠之任,借以官帑銀數萬兩以為糴本,俾自擇其屬,遍行天下有閒田處,相地度勢,立屯堡以聚游食,闢汙萊以為畎畝,開渠堰以資灌溉。異時成效,補助非少。」 雖然,闢土之功,固為不易,而料事之智,尤人所難。方其舉事之初,量度或未必當,及其施為之際,弊病或不能無自覺失宜,許其陳首飾非、要功者,然後加以責罰。如是,則無宋人「抑勒百姓,捨熟耕生」 之弊矣。然此非獨《屯田》一事為然,凡天下之事無不然者。

元泰定中,虞集為翰林直學士,進言曰:「京師之東,瀕 海數千里,北極遼東,南濱青、齊,萑葦之場也,海潮日 至,淤為沃壤。用浙人之法,築隄,捍水為田,聽富民欲 得官者,合其眾分受以地,官定其畔以為限。能以萬 夫耕者,授以萬夫之田,為萬夫之長,千夫、百夫亦如 之。察其惰者而易之。三年後視其成,以地之高下定」 額,以次漸征之。五年有積蓄,命以官就所儲給以祿, 十年不廢,得以世襲,如軍官之法。

臣按:「虞集此策,在當時不曾行,及其末世也,海運不至而國用不給,謀國者思集之言於是乎有海口萬戶之設,大略宗之,每年亦得數十萬石以助國用。吁,亦已晚矣。今國家都於燕,京師之東皆瀕大海,煙火數千里而居民稠密,當此全安極盛之時,正是居安思危之日。乞將虞集此策敕下廷臣計議,特委有心計大臣,循行沿海一帶,專任其事。仍令先行閩、浙濱海州郡築隄捍海去處,起取士民之知田事者前來從行,相視可否,講究利害。處置既定,然後召募丁夫,隨宜相勢,分疆定畔,因其多少,授以官職,一如虞集之策。」 雖然,天下之事,建議者思之非不周,而執事者行之未必力。方集議此時,說者固已謂一有此制,則執事者必以賄成而不可為,其事遂寢。及至於不得已之際,方用其策;然機會已失、事勢已去,不可為矣。嗚呼!豈非後世永鑒哉!臣嘗聞閩、浙人言:大凡瀕海之地多鹹鹵,必得河水以蕩滌之,然後可以成田。故為海田者,必築隄岸以闌鹹水之入,疏溝渠以導淡水之來,然後田可耕也。臣於京東一帶海涯,雖未及行,而嘗泛漳、御而下,由白河以至潞渚。觀其入海之水,最大之處,無如直沽,然其直瀉入海,灌溉不多。請於將盡之地,依《禹貢》「逆河法,截斷河流,橫開長河一條,收其流而分其水,然後於沮洳盡處築為長隄,隨處各為水門,以司啟閉。外以截鹹水,俾其不得入;內以洩」 淡水,俾其不至漫;如此,則田可成矣。於凡有淡水入海所在,皆依此法行之,則沿海數千里無非良田;非獨民資其食,而官亦賴其用。如此,則國家坐享富盛,遠近皆有所資。譬則富民之家,東南之運,其別業所出也;濱海之收,其負郭所獲也。其為國家利益,夫豈細哉!由是而可以寬東南之民,由是而可以壯西北之勢。虞集之言,不見用於當時,而得行於今日,集雖死不死矣。

至正十二年,丞相脫脫言:「京畿近水地,召募江南人 耕種,歲可收粟麥百萬餘石,不煩海運,京師足食。」從 之。於是西自西山,南至保定、河間,北抵檀、順,東至遷 民鎮,凡係官地及原管各處屯田,悉從分司農司立 法佃種,合用工價、牛具、農器、穀種,給鈔五百萬錠。命 悟良哈台、烏古孫良禎並為大司農卿。又於江南召 「募能種水田及修築圍堰之人各一千名為農師,降 空名添設職事。敕牒十二道,募農民一百名者授正 九品,二百名正八品,三百名從七品,就令管領所募 之人。所募農夫,每名給鈔十錠」,由是歲乃大稔。

臣按:「今京畿之地可為稻田者甚多,官民之家固有耕穫之者矣,誠能因其所耕而推其所未耕,使其皆盡人力、廣地利,而又因而為之召募勸相,斟酌元人之制而略倣而行之,其於國計不無少助。」 以上屯營之田:臣按:自三代以來未有建都於幽燕者,惟我朝承上天之新命,立嚮明之洪基,體宸極之尊居,受四方之環拱,始於此建極圖治焉。六宮百官、六軍萬姓,畢聚於斯,所費有不貲焉者,歲計何啻億萬矧。又幅𢄙之廣,有漢、唐所未有者。沿邊建閫,屯兵列戍,率資遠以給近,取外以足內,調乎中以實之,邊聚積固難,而輸將亦有不易焉者。民之租賦有限,國之用度無窮,苟非於歲計常賦之外,別有所經「營,而欲其優裕豐贍,難矣。是以自古善計國者,恆取足於有餘之地力,而不敢傷易失之民心,此屯營之田所由起也。今天下無田不稅,而吾求無稅之地而耕之;無農不耕,而吾借不耕之人而役之;無兵不戰,而吾乘不戰之時而用之。內以寔京師於常數之外,外以實邊儲於常用之餘。臣故於治」 國平天下之道,制國用之下,首舉貢賦之常,而以屯營之田終焉。以見國用所出,雖非一途,而田為之本,用人之力,盡地之利,因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