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1 (1700-1725).djvu/8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馬,四品五品四馬,六品、七品二馬,八品、九品一馬。三 品以上敕召者,給四馬,五品三馬,六品以下有差。凡」 驛馬,給地四頃,蒔以苜蓿。凡三十里有驛。驛有長,舉 天下四方之所達為驛千六百三十九。阻險無水草 鎮戍者,視路要隙置官馬。水驛有舟。凡傳驛馬驢,每 歲上其死損肥瘠之數。 又按《百官志》:「初有驛,驛百 人,掌乘傳送符,後廢。」

太宗貞觀四年詔磧南鷿鵜泉之陽置過郵六十八所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回紇傳》:貞觀四年,入朝, 詔文武五品官以上,祖飲尚書省中。渠領共言:「生荒 陋地,歸身聖化天,至尊賜官爵,與為百姓,依唐若父 母然。請於回紇突厥部,治大涂,號參天至尊,道世為 唐臣。乃詔磧南鷿鵜泉之陽置過郵六十八所,具群 馬湩肉待使客,歲內貂皮為賦。」

元宗開元四年令御史劉昇往察驛傳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元宗開元四 年閏十二月詔曰:「如聞兩京間驛家,緣使命極繁,其 中多有妄索供給,宜令御史劉昇往南北兩路簡察, 隨事奏聞。」

開元 年,始給驛券。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青箱雜記》:「唐以前館驛, 並給傳往來。開元中,務從簡便,方給驛券。」驛之給券 自此始也。

代宗永泰元年詔夾河兩岸每兩驛置防援三百人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永泰元年四月詔曰如聞自東都至淮泗緣汴河州縣自經寇難

百姓彫殘,地闊人稀,多有盜賊,漕運商旅,不免艱虞。 宜委王縉各與本道節度計會商量,夾河兩岸,每兩 驛置防援三百人,給側近良沃田,令其營種,分界捉 搦。

大曆八年復夏州至天德驛候十一區以通緩急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李吉甫傳》:大曆八年,回 鶻引兵自西城柳谷侵吐蕃,塞下傳言且入寇,吉甫 曰:「回鶻能為我寇,當先絕和而後犯邊,今不足虞也。」 因請起夏州至天德復驛候十一區,以通緩急。發夏 州精騎五百,屯經略故城,以護党項而已。

德宗貞元八年奏准郵驛條式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德宗貞元八 年閏十二月,門下省奏,「郵驛條式應給紙券,除門下 外,諸使諸州不得給往還券,至所詣州府納之,別給 券俾還。其常參官在外除授及假寧往來,並給券。從 之。」

憲宗元和十二年詔以宦者為館驛使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裴潾傳》:兩河用兵,憲宗 任宦人為館驛使,檢稽出納。有曹進玉者,尤恃恩倨 甚,使者過,至加捽辱,宰相李吉甫奏罷之。會伐蔡,復 以中人領使。潾諫曰:「凡驛有官專司之,畿內以京兆 尹,道有觀察使、刺史相監臨臺又御史為之使,以察 過闕。猶有不職,則宜明科條督責之,誰不惕懼?若復 以宮闈臣領之,則內人而及外事,職分亂矣。夫事不 善,誡於初,體有非,不必大。方開太平,澄本正末,宜塞 侵官之原,出位之漸。」帝不用而嘉其忠,擢起居舍人。 按《通鑑》,元和十二年十一月,舊制,御史一人知驛。壬 辰,詔以宦者為館驛使。左補闕裴潾諫曰:「內臣外事, 職分各殊,切在塞侵官之源,絕出位之」漸。事有不便。 必戒於初。令或有妨,不必在《大上》不聽。

穆宗長慶元年詔中書條檢驛馬定數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柳公綽傳》:長慶元年,公 綽為京兆尹。時幽鎮用兵,補置諸將,使驛係道。公綽 奏曰:「比館遞匱乏,驛置多闕。敕使衣緋紫者,所乘至 三四十騎,黃綠者不下十數。吏不得視券,隨口輒供 驛馬,盡乃掠奪民馬,怨嗟驚擾,行李殆絕。請著定限, 以息其弊。」有詔中書條檢定數,由是吏得紓罪,宦官 共惡,疾之。

文宗太和八年詔常參官私事請假罷給乘傳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太和八年八 月乙酉,詔常參官私事請假者,羅給乘傳。」

遼立「驛傳」之制。

按《遼史·地理志》,上京臨潢府南門之西南,同文驛,諸 國信使居之。驛西南臨潢驛,以待夏使。 又按《志》,中 京大定府大同驛以待宋使,朝天館待新羅使,來賓 館待夏使。 又按《志》,西京大同府之西曰大同驛。 又按《志》宋薛暎《記》曰:上京者,中京正北八十里至松 山館,七十里至崇信館,九十里至廣寧館,五十里至 姚家寨館,五十里至咸寧館,三十里度潢水石橋,旁 有饒州,唐於契丹嘗置饒樂,令渤海人居之。五十里 保和館,度黑水河,七十里宣化館,五十里長泰館,西 二十里有佛舍民居,即祖州。又四十里至臨潢府,自 過崇信館,乃契丹舊境,其南奚地也。入西門,門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