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2 (1700-1725).djvu/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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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況敢敵乎。」

《八編類纂》:「真宗咸平元年,馬軍都頭石歸宋進木羽 弩箭。以木為簳,為翎,長尺餘,所激甚遠,入鎧甲則簳 去而鏃留,牢不可拔。」

《玉海》:「咸平五年六月,石普言能發火毬火箭。」上召至 崇政殿試之,輔臣同觀。先是,開寶二年三月,馮繼昇、 岳義方上火箭法試之,賜束帛。

《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二年六月甲午,罷邕、宜州 歲貢藥箭。」

《郭進傳》:「牛思進者,祈州無極人。少從軍,以膂力聞。嘗 取強弓絓於耳,以手引之令滿。」

《趙振傳》:「振徙湖北都巡檢使,兼制置南路,以南方暑 濕,弓弩不利,別創小矢,激三百步,中輒洞穿,蠻遂駭 散。」

《和斌傳》:斌子詵,以蔭為河北副將,累官至右武大夫、 威州刺史、知雄州。上《制勝強遠》弓式,能破堅於三百 步外,邊人號為「鳳凰弓。」

《范恪傳》:「恪字許國,遷供備庫副使。恪有弓,勝一石七 斗,其箭鏃如鏵,名曰鏵弓。又於羽間識其官稱姓氏, 凡所發必中,至一箭貫二人。他日取焦蒿砦歸,恪獨 殿後,為數千騎所襲。恪視矢箙,止有二鏵,即為引滿 之勢,賊遽卻。」

《夢溪筆談》:「予伯兄善射,自能為弓。其弓有六善:一者 往體少而勁,二者和而有力,三者久射力不屈,四者 寒暑力一,五者弦聲清實,六者一張便正。凡弓往體 少,則易張而壽,但患其不勁,欲其勁者,妙在治筋。凡 筋生長一尺,乾則減半,以膠湯濡而極之,復長一尺, 然後用,則筋力己盡,無復伸弛。又揉其材令仰,然後」 傅角與筋,此兩法所以為筋也。凡弓節短則和而虛, 節長則健而柱,節得中則和而有力,仍弦聲清實。凡 弓初射與天寒,則勁強而難挽,射久天暑則弱而不 勝矢,此膠之為病也。凡膠欲薄而筋力盡,強弱任筋 而不任膠,此所以射久力不屈,寒暑力一也。弓所以 為正者,材也。相材之法視其理,其理不因矯揉而直, 中繩則張而不跛,此弓人之所當知也。

《宋史王珪傳》:「珪季父罕以蔭知宜興縣。時西方用兵, 仍年科箭羽於東南,價踊貴,富室至豫貯以待鬻。罕 白郡守,倍其直市之,而令民輸錢。旁州聞之,皆願為 常州法。」

《兵志》。熙寧七年,判監呂惠卿言:「其所上弓式及其他 兵器制度,下殿前、馬、步三司令定奪去取,而逐司不 過取責軍校文狀以聞,非獨持其舊說不肯更張,又 其智慮未必能知作器之意。臣於朝廷已行之令,非 敢言改,乞就一司同議。」帝乃遣管軍郝質赴監定奪, 皆曰「便。」時軍器監制器不一,材用滋耗,於是詔不以 常制,選官馳往州縣,根括牛皮、角、筋,能令數羨,次第 加獎。是歲,始造箭,曰狼牙,曰鴨觜,曰出尖四楞,曰一 插刃鑿子,凡四種,推行之。

《玉海》:「元豐二年,上聞尹抃能為弓,能辨六材。命乘驛 赴闕。」五年八月,抃造插弰弓。

元豐六年九月丁巳,上批:「付劉昌祚所進器械具悉, 今賜卿金線烏弰弓一、神臂弓二。」

《揮麈後錄》:揚州郡治之東廡扄鎖屋數間,上有建隆 元年朱漆金書牌云:「非有緩急,不得輒開。」宣和元年, 盜起浙西,詔以童貫提師討之。道出淮南,見之,焚香 再拜,啟視之,乃弓弩各千,愛護甚至,儼然如新。貫命 弦以試之,其力比之後來過倍,而製作精妙,不可跂 及,士卒皆歎服。施之於用,以致成功。此蓋太祖親征 《李重進》時所留者。

《宋史·兵志》:建炎初,上諭宰執曰:「方今戰士無慮三十 萬,若皆被堅執銳,加以弧矢之利,雖強敵無足畏也。 造弓必用良工善價。」

《楊再興傳》:「兀朮頓兵十二萬於臨潁,再興以二百騎 遇敵於小商橋,驟與之戰,殺二千餘人,及萬戶撒八 孛堇、千戶百人。再興戰死,後獲其屍,焚之,得箭鏃二 升。」

《畢再遇傳》:再遇引兵赴六合,金人進兵圍城,城中矢 盡,再遇令人張青蓋往來城上,金人意其主兵官也, 爭射之。須臾,矢集樓牆如蝟,獲矢二十餘萬。

《玉海》:宋紹興三年,上謂輔臣曰:「造弓必用良工。今御 前所造弓,其直八千,可以為式,宜令軍器所及張俊 軍中分造。」

韓世忠之制兵器,凡今跳澗以習騎,洞貫以習射,狻 猊之鍪,連鎖之甲,斧之有掠陣,弓之有《克敵》,皆世忠 之遺法。

《揮麈三錄》:洪景伯兄弟應博學宏詞,以《克敵弓銘》為 題,洪惘然不知所出。有巡鋪老卒睹於案間,以問洪 云:「『官人欲知之否』?洪笑曰:『非爾所知』。卒曰:『不然。我本 韓世忠太尉之部曲,從軍日,目見有人以神臂弓舊 樣獻於太尉,太尉令如其制度製以進御,賜名克敵』」, 并以歲月告之。洪盡用其語,首云「紹興戊午五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