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2 (1700-1725).djvu/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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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云云,主文大以驚喜。是歲遂中科目,若有神助焉。 此蓋熙寧中西人李宏中創造,因內侍張若水獻於 裕陵者也。

《宋史李芾傳》:「芾知潭州,元右丞阿里海牙以大兵入 潭,城中矢盡,有故矢皆敗羽,芾令括民間羽扇,立具」 《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五年閏月己酉朔,定應禁弓 箭鎗刀,路分品官家奴、客旅等,許帶弓箭。

《章宗本紀》:承安五年二月癸卯,定「進納粟補官之家 存留弓箭制。」

《抹撚史扢撘傳》:「史扢撘形不過中人,而拳勇善鬥。工 用手箭,箭長不盈握,每用百數散置鎧中,遇敵抽箭, 以鞭揮之,或以指鉗取,飛擲數矢齊發,無不中,敵以 為神。其箭皆以智創,雖子弟亦不能傳其法。」

《張彀傳》:「彀字伯英,許州臨潁人。大定二十八年進士, 同州觀察判官。是時出兵備邊,州徵箭十萬,限以鵰 鴈羽為之,其價翔躍不可得。彀曰:『矢去物也,何羽不 可。節度使曰:『當須省報。彀曰:『州距京師二千里,如民 急何。萬一有責,下官身任其咎,一日之間,價減數倍, 尚書省竟如所請』』』。」

《僕散忠義傳》:「忠義以丞相兼都元帥,與宋相持日久。 慮夏久雨,弓力易減,宋或乘時見攻,豫選勁弓萬張 於別庫,及自汴赴闕議事,次濬州,宋將李世輔果掩 取靈璧、虹縣,遂陷宿州。忠義使人還汴,發所貯勁弓, 給志寧軍,與宋人戰,遂大捷,竟復宿州。」

《強伸傳》:「鄭州之敗,元帥任守真死。天興元年八月,中 京人推伸為府僉事。甫三日,北兵圍之,兵器已盡,以 錢為鏃,得大兵一箭,截而為四,以筒鞭發之。」

《元史布智兒傳》:「布智兒,蒙古脫脫里台氏。父紐兒傑, 身長八尺,有勇力,善騎射,能造弓矢。嘗道逢太祖前 驅騎士,別那顏邀與俱見。太祖視其所挾弓矢甚佳, 問誰造者。對曰:『臣自為之』。適有野鳧翔於前,射之獲 其二,并以二矢獻而退,別那顏隨之至所居,布智兒 出見,別那顏奇之,許以女妻之,父子遂俱事太祖。 輟」畊。錄:中書令耶律文正王楚材,字晉卿,在金為燕 京行省員外郎,國亡,歸於我朝,從太祖征伐諸國。夏 人常八斤者,以治弓見知於上,詫王曰:「本朝尚武,而 明公欲以文進,不已左乎?」王曰:「治弓尚須弓匠,豈治 天下不用治天下匠耶?」上聞之喜,自是用王益密。 《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三年十月壬午,命制國用使司 造神臂弓千張、矢六萬。

至元二十二年五月,分漢地及江南所拘弓箭兵器 為三等,下等毀之,中等賜近居蒙古人,上等貯於庫。 有行省、行院、行臺者掌之。無省院臺,達魯花赤、畏兀、 回回居職者掌之。漢人新附人雖居職,無所預。 至元二十三年五月,敕「路、府、州、縣捕盜者,持弓矢,各 路十副,府、州七副,縣五副。」

至元二十四年正月,弛女直水達達弓矢之禁。 至元二十七年五月,江西行省言:「吉、贛、湖南、廣東、福 建以禁弓矢,盜賊益發。乞依內郡例,許尉兵持弓矢。」 從之。

《武宗本紀》:「至大二年十二月辛酉,禁漢人持弓矢兵 仗。」

《醫閭漫記》:遼陽東山,人人剽掠,至一家,男子俱不在, 在者惟三四婦人耳。兵不知虛實,不敢入其室,於院 中以弓矢恐之。室中兩婦引繩,一婦安矢於繩,自窗 棚而射之,數矢,賊猶不退,矢竭矣,乃大聲詭呼曰:「取 箭來!」自棚上以麻鞂一束擲之地,作矢聲。賊驚曰:「彼 矢多如是,不易制也。」遂退去。

《八編類纂》:唐、鄧山居者,以毒藥漬矢以射獸,應弦而 倒,謂之「毛胡盧。」元末,因用其人為兵,立「毛胡盧萬戶 府。」又廣西猺獞所用弩矢,皆傅以藥,中人濡縷即死, 比唐、鄧者尢毒。

《弇州史料徐中山世家》:「高帝召徐達與曹國公李文 忠、宋國公馮勝宴,射而賜之交趾弓五十,彤弓百。」 《明典故紀聞》:「太祖因試將士,諭之曰:『汝等知弓力乎? 其力但能至百步,百步之外,又加五步焉,不能入矣。 故善射者,求中於百步之內,則弓無敗折之患』。」 都督同知武忠嘗使朝鮮,國人請閱兵,因以弓矢請 射。忠挽弓輒嫌其軟,並張兩弓折之。會有鴈橫空而 過,忠援弓射之,應弦而落。

《明會典》:「洪武二十三年,以天下歲造弓箭擾民,令工 匠輪班赴京成造。」

永樂元年奏准造弓式,面闊三指,其力自七十斤至 四十斤為四等。造箭尖銳如錐。

弘治九年、令弓用絲綿寸扎。外用堅漆

弘治十七年、令兵仗局將先年降去各處式樣弓箭 弦、送戊字庫監收。內外官處櫃藏鑰、送工科掌管。遇 各處解到日、取出比驗收進

嘉靖元年奏准,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布政司并南直 隸、蘇州等府歲額民弓箭弦,徵價解部,於軍器局雇 匠團造。四年奏准,仍解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