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2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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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注《綠縢》,所以約弓也。重弓,備折壞也。

《禮記》

《曲禮》

「凡遺人弓」者,張弓尚筋,弛弓尚角,右手執簫,左手承 弣,尊卑垂帨。若主人拜,則客還,辟辟拜。

弓之體,角內而筋外,尚使之在上也,皆取勢之順也。「簫,弰末也。」《疏》云:「剡之差斜似簫,故名。弣,中央把處也。帨,佩巾也。客主尊卑相等,則授受之際,皆稍磬折,而見其帨之垂也。此時弓尚在客手,故不容答主人之拜,而少逡巡遷延以避之。辟猶開也,謂離其所立之處。」

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鄉與客並,然後受。

自受者,以敵客,不當使人受也。由,從也。從客左邊而受,則客在右矣。於是主人卻左手以接客之下而承其弣,又覆右手以捉弓之下頭而受之,此時則主客並立而俱向南也。方氏曰:「賓主異等,則授受異向,此賓主敵,故鄉與客並也。」

《月令》

日短至則伐木取竹箭。

陰盛則材成而取之。大曰竹,小曰箭。

《射義》

「男子生,桑弧蓬矢六,以射天地四方。」天地四方者,男 子之所有事也,故必先有志於其所有事。

《周禮》

《夏官》

《司弓矢》,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 人,徒八十人。

訂義李嘉會曰:「司弓矢,用大夫而為。弁師下士之屬,先王重其所職,不以爵之尊卑為間。」 鄭康成曰:「司弓矢,弓弩矢箙官之長。」

「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而掌其守藏,與其 出入。

鄭康成曰:「法曲直長短之數 。」 鄭鍔曰:「曰王、曰弧,曰夾,曰庾,曰唐,曰大,辨其名也。彤弓赤,盧弓黑,天子之弓,彤與玈,質其物也 。」 王昭禹曰:「守之則有人,藏之則有府,出則頒之,入則受之。《司弓矢》於其名物則辨之,於其守藏出入則掌之 。」 鄭鍔曰:「掌其出入守藏,蓋兼總而周知之也。」

中春獻弓弩,中秋獻矢箙。

鄭鍔曰:「弓必有韞,矢必有箙,箙之長短,視矢而為之,籠用竹而箙用皮。《詩》曰:『眾弭魚服』。」 陸機云:「東海魚獸宜為弓鞬服。」 《書》曰:「垂之竹矢。」 《考工記》曰:「妢胡之笴。」 《家語》曰:「南山之竹,羽而鏃之 。」 鄭康成曰:「箙,盛矢器也,以獸皮為之 。」 王昭禹曰:「中春則陽氣方和之時,中秋則陰氣將堅之時 。」 薛氏曰:「鄭氏謂弓弩成於和,矢箙成」 於堅。夫弓弩矢箙,其用一也,烏有弓弩取其和而不取其堅,矢箙取其堅而不取其和?弓人為弓曰:「冬析幹則易,春液角則合,夏治筋則不煩,秋合三材則合,寒奠體則張不流,冰析灂則審環,春被弦則一年之事。」 鄭氏謂「期歲乃可用」 ,是弓弩之制必以春而成,何獨於此而言其和?《槁人》曰:「春獻素,秋獻成。」 鄭氏亦謂「矢箙春作秋成」 ,是矢箙之制,必以秋而成,何獨於此而言其堅 ?李嘉會曰:「《易》氏以此言獻而不言成,蓋獻槁人之所已成,不知夏秋冬造之,至春始被之弦,乃可獻也。」

及其頒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質者;夾弓、庾弓 以授射豻侯、鳥獸者;唐弓、大弓以授學射者、使者、勞 者。

鄭鍔曰:「弓有強弱,事有難易,而射有遠近,頒與人。射宜各因事而量其所當用,則人與弓相得,射可以必中。何則?弓有王、有弧、有夾、有庾、有唐、有大,六者不同,有射甲、革、椹質者,有射豻侯、鳥獸者,有學射者、使者、勞者。事既難易,則所射有遠近,詎可以苟頒乎?攷之《攷工記》,謂往體寡、來體多者曰王弓、弧弓,其弓往體」 寡則反而曲,來體多則正而直,名曰王;其為天子之所用也,名曰弧,其法天之弧星也。其弓至強,以射堅可也,故頒之以授射。甲革椹質者,甲革,說者謂即革車也。然《左傳》曰:「楚潘尪之黨與養由基蹲甲而射之,徹七札焉。」 《禮記》曰:「貫革之射。」 息康成於此注謂為革甲。又於《弓人》注曰:「革謂干盾。」 《國語》亦有三革之制,則甲革者,甲與革也。質,正也,植椹以為射正。《荀子》曰:「質的張而弓矢至焉。」 《圉師》云:「射則充椹質甲革。」 椹質堅而難入,必用強弓以射之。然此下文澤共射椹質之弓矢,非射於澤宮,不用椹質矣。澤宮者,將祭而擇士,先習射於此也。試弓習武,宜用至強之弓,而射至堅之物。往體多來體寡,曰夾。庾。「庾」 字,師儒相傳讀為「庚」 ,《攷工記》作「庾。」 說者謂夾則能衛,人恃之而後保;庾則能濟,人恃之而後藏。王安石云:「謂之夾,以其射至弱,必夾而輔之,然後可用。謂之庾,如露積之庾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