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取俎,還授弟子,弟子受俎,降自西階以東。主人 降自阼階,西面立。
〈註〉以東授主人、侍者。
大夫取俎,還授弟子。弟子以降自西階,遂出授從者。 大夫從之降,立於賓南。
〈註〉凡言「還」者,明取俎,各自鄉其席。
眾賓皆降,立於大夫之南,少退,北上。
〈註〉從降亦為將《燕》。
主人以賓揖讓,說屨,乃升。大夫及眾賓皆說屨,升坐。
〈註〉《說屨》者,將坐空屨,褻賤,不宜在堂也。《說屨》,則摳衣,為其被地。〈疏〉釋曰:自此盡「門外再拜」,論升坐行無筭爵,賓醉送出之事。
乃羞。
〈註〉羞,進也。所進者,狗胾醢也。《燕》設啗具,所以案酒,
無筭爵,使二人舉觶。賓與大夫不興,取奠觶飲,卒觶, 不拜。
〈註〉二人,謂曏者二人也。使之升立於西階上。賓與大夫將旅,當執觶也。卒觶者,固不拜矣。著之者,嫌坐。卒爵者拜既爵,此坐於席,禮既殺,不復崇。
執觶者受觶,遂實之。賓觶以之主人,大夫之觶長受。
〈註〉長,《眾賓》長。
而錯皆不拜。
〈註〉《錯》者,實主人之觶,以之次賓也。實賓長之觶,以之次大夫。其或多者,迭飲於坐而已。皆不拜受,禮又殺也。
辯卒受者興以旅,在下者於西階上。
〈註〉眾賓至,末飲,而酬主人之贊者。大夫之末飲而酬賓黨,亦錯焉。不使執觶者酌,以其將旅酬,不以己尊於人也。其末若皆眾賓,則先酬主人之贊者。若皆大夫,則先酬賓、黨而已。執觶者酌在上辯,降復位。
「長受酬」,酬者不拜,乃飲,卒觶,以實之。
〈註〉言「酬者不拜」者,嫌酬堂下異位當拜也。古文曰:「酬者不拜。」
「受酬」者,不拜受。
〈註〉「禮殺」,雖受尊者之酬,猶不拜。
《辯旅》皆不拜。
〈註〉主人之贊者,於此始《旅》《嫌》有拜。
執觶者皆與旅。
〈註〉嫌已飲不復飲也。上使之勸人耳,非逮下之惠也,亦自以齒與於旅也。
卒受者以虛觶降,奠於篚。執觶者洗,升實觶,反奠於 賓與大夫。
〈註〉「復奠之」者,燕以飲酒為歡,醉乃止,主人之意也。今文無執觶及賓觶、大夫之觶,皆為爵實,觶,觶為之。
無《筭樂》。
〈註〉《合鄉樂》,無次數。
賓興。樂正命奏《陔》。
〈註〉陔、《陔夏》其詩亡。《周禮》:「賓醉而出,奏《陔夏》。」《陔夏》者,天子、諸侯以鐘鼓,大夫、士鼓而已。
賓降及階,《陔》作。賓出,眾賓皆出,主人送於門外,再拜。
〈註〉拜送賓於門東,西面。賓不答拜,禮有終。
明日,賓朝服以拜,賜於門外。
〈註〉拜賜,謝恩惠也。〈疏〉釋曰:自此盡《經末》,論息勞司正之事。
「主人不見,如賓服」,遂從之,拜辱於門外,乃退。
〈註〉「不見不褻」,禮也。拜辱,謝其自屈辱。
主人釋服,乃息司正。
〈註〉《釋服說》:朝服,服元端也。息猶勞也。勞司正,謂賓之與之飲酒,以其昨日尢勞倦也。《月令》曰:「勞農以休息之。」
無介。
〈註〉「勞禮,略貶於飲酒也。」此已下皆記禮之異者,
不殺。
〈註〉無俎故也。
使人速。
〈註〉速召賓。
迎於門外,不拜;入,升,不拜。至,不拜。洗。薦脯醢,無俎。賓 酢主人,主人不崇酒,不拜眾賓。既獻眾賓,一人舉觶, 遂無算爵。
〈註〉言「遂」者,明其間闕也。賓坐奠觶於其所,擯者遂受命於主人,請坐於賓,賓降,說屨,升坐矣。不言「遂請坐」者,請坐主於無算爵。
無《司正》。
〈註〉使擯者而已,不立之。
賓不與。
〈註〉「昨日至尊,不可褻也。」古文「與」作「豫。」
徵唯所欲。
〈註〉徵召也。謂所欲請呼。
以告於鄉先生,君子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