酢于西階上,坐奠爵拜,大夫答拜。坐祭,卒爵拜,大夫 答拜。主人坐奠爵于西楹南,再拜「崇酒」,大夫答拜。主 人復阼階,揖降。
〈註〉將升賓。
大夫降立于賓南。
〈註〉「雖尊」,不奪人之正禮。〈疏〉釋曰:大夫尊,在堂,則席之于尊東,特尊之。今降而在賓下者,欲使賓主相對行禮,若在其北,則妨賓主揖讓之正禮,故云「不奪人之正禮。」
主人揖讓,以賓升,大夫及眾賓皆升,就席。《席工》于西 階上少東。樂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
〈註〉言「少東」者,明樂正西側階,不欲大東,辟射位。〈疏〉釋曰:自此至「告於賓」,論作樂之事。
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皆左何瑟,面鼓,執越,內弦,右 手相入,升自西階,北面東上。工坐,相者坐授瑟,乃降。
〈註〉「瑟先賤」者,先就事也。相,扶工也。面,前也。鼓在前,變于君也。執越內弦,右手相由便也。越,瑟下,此所以發越其聲也。前越言執者,內有弦結手,人之淺也。相者,降立西方。
笙人立于縣中,西面。
〈註〉《堂下》樂相從也。縣中磬,東立,西面。
乃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采蘋》。」
〈註〉「不歌、不笙、不間,志在射」,略于樂也。「不略」,合樂者,《周南》《召南》之風,鄉樂也,不可略其正也。
工不興,告于樂正,曰:「正歌備。」
〈註〉不興者,瞽朦禮略也。
樂正告于賓,乃降。
〈註〉「樂正降」者,堂上正樂畢也。降立西階東,北面。
主人取爵于上篚獻工,大師則為之洗。
〈註〉尊之也。君賜《大夫樂》,又從之以其人,謂之「大師」也。〈疏〉釋曰:自此至「反升就席」,論主人獻工笙之事。
賓降,主人辭降。
〈註〉《大夫不降》,尊也
;
工不辭洗。卒洗,升實爵。工不興,「左瑟一人拜受爵。」
〈註〉《左瑟》,辟,主人授爵也。一人無大師,則工之長者。
主人阼階上拜送爵。薦脯醢,使人相祭。
〈註〉《人相》者:
工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眾工不拜,受爵祭。飲,辯有 脯醢,不祭。
〈註〉祭飲,不興受爵,坐祭,坐飲。
不洗,遂獻笙于西階上。
〈註〉《不洗》者,賤也。眾工而不洗矣。而眾笙不洗者,笙賤于眾工,正君賜之,猶不洗也。
笙一人拜于下,盡階,不升堂,受爵。主人拜送爵,階前 坐祭,立飲,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眾笙不拜,受爵,坐 祭,立飲。「《辯》有脯醢,不祭。」主人以爵降,奠于篚。
〈疏〉釋曰:此經總獻笙人,雖賤中亦有尊卑,故一人升階受爵,餘者不升不拜,既爵則同也。
反升,就席。
〈註〉「亦揖讓以賓升」,眾賓皆升。
主人降席自南方。
〈註〉禮殺由便。〈疏〉釋曰:自此盡《未旅》,論立司正之事也。
側降。
〈註〉賓不從降。〈疏〉釋曰:側降猶特降,故云「賓不從降」也。
作相為司正,司正禮辭,許諾,主人再拜,司正答拜。
〈註〉爵備樂畢,將留賓以事為有懈倦失禮,立司正以監之,察儀法也。《詩》云:「既立之監,或佐之史。」
主人升就席。 司正洗觶,升自西階,由楹內適阼階 上,北面受命于主人。
〈註〉「洗觶」者,當酌以表其位,顯其事也。楹內、楹北、
西階上,北面請安于賓。
〈註〉傳主人之命。
賓禮辭,許。司正告于主人,遂立于楹間以相拜。
〈註〉相,謂贊主人及賓相拜之辭。
主人阼階上再拜,賓西階上答「再拜。」皆揖,就席。
〈註〉為已安也。今文「揖」為「升。」
司正實觶,降自西階,中庭北面坐奠觶,興,退,少立。
〈註〉奠觶,表其位也。少立,自修正,慎其位也。古文曰「少退立。」
進,坐取觶,興;反坐,不祭,遂卒觶,興。坐奠觶,拜,執觶興, 洗,北面坐奠于其所。
〈註〉今文「坐取觶無進」,又曰「坐奠之拜。」
興少退,北面立于觶南。
〈註〉《立觶南》,亦其故擯位。
《未:旅》。
〈註〉旅,序也。未以次序相酬,以將射也。旅則禮終也。
三耦俟于堂西,南面,東上。
〈註〉司正既立,司射選弟子之中德行道藝之高者以為三耦,使俟事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