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3 (1700-1725).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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酢于西階上,坐奠爵拜,大夫答拜。坐祭,卒爵拜,大夫 答拜。主人坐奠爵于西楹南,再拜「崇酒」,大夫答拜。主 人復阼階,揖降。

將升賓。

大夫降立于賓南。

「雖尊」,不奪人之正禮。釋曰:大夫尊,在堂,則席之于尊東,特尊之。今降而在賓下者,欲使賓主相對行禮,若在其北,則妨賓主揖讓之正禮,故云「不奪人之正禮。」

主人揖讓,以賓升,大夫及眾賓皆升,就席。《席工》于西 階上少東。樂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

言「少東」者,明樂正西側階,不欲大東,辟射位。釋曰:自此至「告於賓」,論作樂之事。

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皆左何瑟,面鼓,執越,內弦,右 手相入,升自西階,北面東上。工坐,相者坐授瑟,乃降。

「瑟先賤」者,先就事也。相,扶工也。面,前也。鼓在前,變于君也。執越內弦,右手相由便也。越,瑟下,此所以發越其聲也。前越言執者,內有弦結手,人之淺也。相者,降立西方。

笙人立于縣中,西面。

《堂下》樂相從也。縣中磬,東立,西面。

乃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采蘋》。」

「不歌、不笙、不間,志在射」,略于樂也。「不略」,合樂者,《周南》《召南》之風,鄉樂也,不可略其正也。

工不興,告于樂正,曰:「正歌備。」

不興者,瞽朦禮略也。

樂正告于賓,乃降。

「樂正降」者,堂上正樂畢也。降立西階東,北面。

主人取爵于上篚獻工,大師則為之洗。

尊之也。君賜《大夫樂》,又從之以其人,謂之「大師」也。釋曰:自此至「反升就席」,論主人獻工笙之事。

賓降,主人辭降。

《大夫不降》,尊也

工不辭洗。卒洗,升實爵。工不興,「左瑟一人拜受爵。」

《左瑟》,辟,主人授爵也。一人無大師,則工之長者。

主人阼階上拜送爵。薦脯醢,使人相祭。

《人相》者:

工飲,不拜既爵,授主人爵。眾工不拜,受爵祭。飲,辯有 脯醢,不祭。

祭飲,不興受爵,坐祭,坐飲。

不洗,遂獻笙于西階上。

《不洗》者,賤也。眾工而不洗矣。而眾笙不洗者,笙賤于眾工,正君賜之,猶不洗也。

笙一人拜于下,盡階,不升堂,受爵。主人拜送爵,階前 坐祭,立飲,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眾笙不拜,受爵,坐 祭,立飲。「《辯》有脯醢,不祭。」主人以爵降,奠于篚。

釋曰:此經總獻笙人,雖賤中亦有尊卑,故一人升階受爵,餘者不升不拜,既爵則同也。

反升,就席。

「亦揖讓以賓升」,眾賓皆升。

主人降席自南方。

禮殺由便。釋曰:自此盡《未旅》,論立司正之事也。

側降。

賓不從降。釋曰:側降猶特降,故云「賓不從降」也。

作相為司正,司正禮辭,許諾,主人再拜,司正答拜。

爵備樂畢,將留賓以事為有懈倦失禮,立司正以監之,察儀法也。《詩》云:「既立之監,或佐之史。」

主人升就席。 司正洗觶,升自西階,由楹內適阼階 上,北面受命于主人。

「洗觶」者,當酌以表其位,顯其事也。楹內、楹北、

西階上,北面請安于賓。

傳主人之命。

賓禮辭,許。司正告于主人,遂立于楹間以相拜。

相,謂贊主人及賓相拜之辭。

主人阼階上再拜,賓西階上答「再拜。」皆揖,就席。

為已安也。今文「揖」為「升。」

司正實觶,降自西階,中庭北面坐奠觶,興,退,少立。

奠觶,表其位也。少立,自修正,慎其位也。古文曰「少退立。」

進,坐取觶,興;反坐,不祭,遂卒觶,興。坐奠觶,拜,執觶興, 洗,北面坐奠于其所。

今文「坐取觶無進」,又曰「坐奠之拜。」

興少退,北面立于觶南。

《立觶南》,亦其故擯位。

《未:旅》。

旅,序也。未以次序相酬,以將射也。旅則禮終也。

三耦俟于堂西,南面,東上。

司正既立,司射選弟子之中德行道藝之高者以為三耦,使俟事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