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4 (1700-1725).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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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山谷中未肯出。青田劉基最知名,使者再往不出, 以一寶劍奉炎,炎以為劍當獻天子,斬不順命者,我 人臣不可私受,作詩封還之,仍草數千言,陳天時人 事。

《明會典》:「永樂元年奏准,腰刀靶通用斜皮為飾。 成化十五年題准、各衛歲造長鎗,每三根改造麻紥 大砍刀一把。」

弘治十三年,令各司府造斬馬大刀解部。山東二千 五百把。河南二千把,浙江四千把。福建二千把。江西 一千五百把,南直隸二千五百把。又奏准、成造拒馬 木二千架,竹牌二千面,滾刀五千把

正德四年,奏准以遼東各衛先年所造弩弓及瀋陽、 海州二衛麻紥斬馬刀,教人學古射馬砍馬之法。又 以金州衛斬馬刀分給遼陽東西邊堡軍,隨宜試用。 《菽園雜記》:莊浪參將趙妥兒,土人也,嘗馬蹶,視土中 有物,得一刀甚異,每地方將有事,則自出其鞘者寸 餘,鞘當刀口處,常自割壞,識者云,「此靈物也,宜時以」 羊血塗其口。妥兒賴其靈,每察見出鞘,則預為之備, 以是守邊有年無敗事。太監劉馬兒還朝,日求此刀 不與,以是掩其功,不得陞。

王《弇州史料》大司馬劉天和總制三邊,萃群帥而誓 之,大出,賜金為牛酒饗士。陳二寶劍堂皇,指左劍曰: 「有將不用命者徇此。」指右劍曰:「有卒不用命者徇此。」

刀劍部雜錄

《禮記曲禮》:「進劍者左首。」按注:「進亦遺也。」首,劍弣環也。 客在右,主人在左,劍首為尊,以尊處與主人也。假令 對授,則亦左首,首尊,左亦尊為宜也。受弓劍者以 袂。按《注》謂以衣袂承接之,不露手也。凡以弓劍苞 苴簞笥問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按《注》:使者受命 之時,操持諸物,即習其威儀進退,如至彼國之儀容 也。

《少儀》:「觀君子之衣服,服劍乘馬,弗賈。」按:注:「貴貴之道, 以廣敬也。」刀卻刃授穎,削授拊。凡有刺刃者以授 人,則辟刃。按《注》:「穎,刀環也。削,曲刀也。拊,刀把也。辟,偏 也。謂不以刃正向人也。」乘兵車,出先刃,入後刃。按 《注》:「入後刃,不以刃向國也。」

《周禮考工記》:「鄭之刀,宋之斤,魯之削,吳粵之劍,遷乎 其地而弗能為良,地氣然也。」

《亢倉子政道篇》:「蜚景之劍,威奪白日,氣盛紫蜺,以之 刲穫,則其與劂刃也無擇。及夫凶邪流毒,沸渭不靖, 加之運掌之上,則千里之內不留行矣。」

《墨子》:「古者聖王為猛禽狡獸,暴人害民,於是教民以 兵。行日帶劍而刺,則入,擊則斷,旁擊而不折。此劍之 利也。」

《淮南子主術訓》:「握劍鋒以離北宮子、司馬蒯蕢不使 應敵。操其觚,招其末,則庸人能以制勝。」

《氾論訓》「薛燭庸子見若狐甲於劍,而利鈍識矣。臾兒 易牙,淄、澠之水合者,嘗一哈水,而甘苦知矣。」

劉勰《新論》:「棠谿之劍,天下之銛也。用之穫稻,曾不如 鉤鐮之功也。」

《中華古今注》:漢世傳高祖斬白蛇劍長七尺,漢高祖 自稱提三尺劍而取天下。有問余者,余告之曰:「漢高 為泗上亭長,送徒驪山,所提劍理應三尺耳。後富貴, 別得七尺寶劍,舍舊而服之。漢之後世,惟聞高祖以 所佩劍斬白蛇,而高祖嘗佩此劍,即斬蛇之劍也。」 《游宦紀聞》:「己丑秋孟訪一親舊,出示古物數種,皆所 未」見。一刀長可七八寸,微彎,背之中有細齒如鋸,末 有環。予退而考諸傳紀,乃知其為削。《考工記》:築氏為 削,長尺、博寸,合六而成規,此所以微彎也。鄭氏謂之 書刀,以滅青削槧,如仲尼作《春秋》筆削是也。蕭、曹皆 秦刀筆吏。師古曰:「刀所以削書也。」古用簡牒,皆以刀 筆自隨。鄭氏又謂三分其金而錫居一,「謂之大刀;五 分其金而錫居二,謂之削。」如此,是刀與削分為二物 也。鄭氏曰:「刃,刀劍之屬。削,今之書刀。」孔安國曰:「赤刀 赤刃削。」《少儀》曰:「刀卻授拊。」鄭氏曰:「穎,環也。拊,把也。」《釋 名》曰:「刀,到也。其末曰鋒,若鋒刺之利也。其本曰環,形 似環也。」然則直而本環者,刀也;曲而本不環者,削也。 予所謂有齒如鋸者,正《釋名》所謂「若鋒刺之利者。」但 其本有環,又不可名之以削。古人製作精微,必有所 本。更俟請教於博洽君子云。

《繼古藂編》:「金錯刀,名一而義二,錢一也,刀一也。」《漢·食 貨志》:「王莽更造大錢,又造錯刀,以金錯,其文曰:一刀 直五千。」此錢也。《續漢書輿服志》:「佩刀,乘輿黃金通身 雕錯,諸侯黃金錯環。」《東觀漢記》:「賜鄧通金錯刀。」此刀 也。《文選》張平子《四愁詩》:「美人贈我金錯刀,何以報之 英瓊瑤。」杜詩云:「金錯囊徒罄,銀壺酒易賒。」韓詩云:「聞 道松醪賤,何須恡錯刀。」及梅聖俞詩云:「爾持金錯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