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4 (1700-1725).djvu/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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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將各設四表,賊來近則舉一表,賊至城則舉二表, 賊登城則舉三表,賊攀女牆則舉四表,夜則加燭於 表上。虞候戰隊,視舉表處急緩。如賊已向城,乘城將 士皆援立牌以自障城及弩臺上,並度視「遠近,施放 矢石、火毬、火鷂、鞭箭。賊在城下,則拋飛鉤。賊若填壕, 則為火藥、鞭箭,以射焚其芻槁橋械。賊傅城欲上,則 隨其處下檑木、檑石以擊之,隨飛炬以燒其攻器。下 火床及以行爐鎔鐵灑灼敵人,颺石灰、糠麩眯害其 目。樓棚踏空,版內雜出短兵,下刺登者。若登者漸多, 則禦以狼牙鐵拍手漸攀」城,則以連枷棒擊之,剉手 斧斷之。賊以衝車等進,則穿以鐵環、木環,放猛火油。 賊雲梯倚城,則引叉竿推撞車賊木驢空城,則用絞 車、鐵撞、燕尾炬壞之。賊飛砲石,則為張布幔。若賊為 地道來攻,則為地聽,候其來,方穿井以邀之,霹靂、火 毬雜兵等害之。賊附高穴城,則縋遊火箱灼之。賊築 土堙傍城欲上,則穿地道至堙下,引取其土,賊堙自 壞。或城內薄城起堙相對,盛兵抵禦。賊以火攻城,則 以城上應救火之具,有托叉、火鉤、火鐮、柳灑子、柳鑵、 鐵錨、手唧筒,尋常之所預備者。若攻具猛至,則為水 袋水囊以投沃之,應相棲器械,雖已塗覆,亦頻舉麻 搭潤護。若賊為火車燒城門,則下濕沙滅之。切「勿以 水,水加則油焰愈熾。」賊若縱煙向城,則列甕缶,以醋 漿水各貯五分,人覆面於上,其煙不能犯鼻目。賊夜 圍城,則每五十步以一犬繫城下,置食其前,城上聞 犬吠,則縋火下照,舉表加備。又於城半腹,每十步繫 一燈籠,又束蘆葦為槨,插以松明樺皮,可用照城上 城下。賊或攻摧女牆者,則以木女代之。或攻壞城門, 則以刀車塞之。

「凡賊諸攻不利,必引水灌城,我則壅塞諸門,察視城 穴之處,悉加傅築。城內促圍,望外水高下,別築闊橋 牆,外取土可深一丈,兵隊備城如故。周視地勢,有可 洩水處,十數步開一井,井內各相通,以洩流之。若水 已入城,則於新築牆外作船二十隻,選勇士,每船三 十人,質其父母妻子,各授弓弩短兵鍬钁,遣瞑夜從」 門銜枚並出,決賊堤堰,破賊營砦。所選之士,須預習 水戰,度力不足,則加船以進,或賊已覺,則城上鼓譟 為助。

凡賊有勇悍之卒,必使來突我城門。我當偽為「不知」, 開門以待,於道路設陷馬坑機橋,於重牆曲巷內,出 奇伏兵,掩擊逼陷之。或約其過一二百人,即下重門 插板,使其前敗後絕。

凡城內器械已備,守禦已得,當出奇用詐,以戰代守, 以擊解圍,先為暗門,或因賊初至,營陣未整,或暮夜 乘賊不覺,或賊攻城初息,或賊圍久已怠,潛出精騎, 銜枚擊之,擊敗下不遠襲,或我兵已出,賊未出,賊突 門而入,則自城上向裏連下巨石擊壓,以斷其入。 《行軍須知》曰:「一用火筒、火砲、長鎗、檑木手砲傷城下 人。」

一、用床子弩、放火箭、及火砲、燒填濠柴草。

一用火砲打距堙土山鵝車洞子。

一、城寨「若在平川,或側近有高原泉成流,及有江河, 須防決壅灌城之患。」今河東古太原城,宋決汾水而 灌劉維元是也。

一、城上以綵旗詐為颭,使敵人仰望城上,即順風吹 颺糠秕石灰眯其眼目,次用金斗猛火油灑之,勁弓 硬弩射之,以糞砲污之,磚石打之,即退。

一用火鉤燒紅垂城下。賊人見之、用手攀懸、以損其 手。

一繞城多置甕聽。恐有人馬。鑿城為孔。昔恩州用此 破之。

一、用「旋風砲打填濠人及團隊人馬。」

一垂火箱。燒炙穴中。城濠人,及到天井填殺。地 人。

一、繞城多設突門,暗出勇騎人馬,放其不意之處。 一、收城中糞穢,用水調稀,順風澆污攻城敵人。 一賊若於城外高山之上置起望樓,觀我城中虛實 者。如城中軍馬數少,即與居民牛馬盡與披掛衣甲, 於街市擺列。又使居民上城,少壯者在前,老弱者在 後,俱要相接。

《虎鈐經》曰:「我城若居卑下之地,敵人壅水灌城,速築 牆壅諸門及陷處,更於牆內促圍周匝,視水高下而 闊築牆外取土,高一丈以上城,立於牆內取土而薄 築之。精兵備守,不得容雜色人。如有洩水之處,則十 步為一井,井內潛通引洩漏。城中速造船一二十隻, 募善舟楫者,載弓弩鍬釜,每舟一二十人,自暗門穴」 銜枚而出聽營。敵覺,即急於城上鼓噪,決其堤堰,所 營以精銳急出助之。

《茅子》曰:「此以上皆古法也。今之應變者愈多,裁而一 如,約束需備矣。」

《嚴警報》

遇有伏路警報,城上中軍晝放火砲三箇車,起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