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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67 (1700-1725).djvu/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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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藏及兩鄰知而不首者。極邊 誘賣各邊軍丁者。 極邊 通事人等撥置土官親族,爭襲劫奪仇殺者。 極邊煙瘴 軍戶子孫另戶與入贅寄籍,及買囑捏 作丁盡戶絕回申者,煙瘴 緣邊官旗軍民,擅將應 禁林木砍伐販賣者。煙瘴 興販私茶,潛與番夷交 易,及在腹裡賣「與進貢回還夷人,并知情歇家牙保, 俱煙瘴 洮河等處,冒頂番名,將不堪馬二匹以上 中納支茶者,係軍調別處。極邊 聽選官吏,借債與 債主同赴任所,取償。至五十兩以上者,連債主俱口 外 遼東馬市通事」交易人等,將各夷欺侮偷盜,及 撥置詐騙從放夷人入城,及容官軍人等交通透漏 邊情者,俱兩廣煙瘴。 文職官吏父母見在詐稱死 亡者,口外 臨陣強奪他人首級,報功,旗降原役二 級。係邊衛者,極邊 備倭把總等官,縱容舍餘人等 代替正軍,調沿海衛分。 賊眾入寇,官軍卒遇交鋒, 不曾虜去大眾,或被賊白晝夤夜突入境內,搶掠頭 畜衣糧數多,不曾殺虜軍民。若損傷虜數四五人,搶 去頭畜,衣糧不多者,邊遠 各處鎮總官,額外餘軍 號「王文」,干預書辦者極邊 官吏軍民人等,問發為 民。來京潛住者,發口外。 各邊將領私役軍及軍私 出境外,釣豹捕鹿,砍木掘鼠等項者,與知情故縱,扶 同隱蔽者,俱調煙瘴地面,軍丁充軍。 各邊夜不收, 出境探賊,與夷人私易貨物者,除真犯死罪,調廣「西 煙瘴 司府州縣起解馬匹馬販,交通官吏人等,兜 攬作弊,再犯累犯者,極邊 大同三路旗軍,將不堪 馬通行收買,俵與軍士,多支官銀者,調極邊 各處 解軍。若長解縱容在家,違限一年之上,正犯原係邊 衛者,極邊 馬快船隻,附搭客貨,及挾帶私物者,小 甲客商人等,俱口外 府州縣掌印捕盜官,與衛所 同城,因防禦不固失陷者,若兩縣同城,以賊所從入 論。邊遠 衛所府州縣佐貳首領官,分有守城信地, 致賊於所守處掩襲入城者;邊遠 各城,原無都司 衛所,而府州縣失事佐貳首領官并各州縣原無城 池,被賊攻入,劫殺焚燒者;邊遠 守巡兵備官駐劄 該城,先期托故遠出,臨時潛避以致失陷」者。邊遠 誆騙聽選官吏監生人等財物,及官員人等,央說營 求者。煙瘴 發塚,開棺槨見屍,為從者。煙瘴, 引賊 劫略復仇,探報消息,致賊逃竄者。正犯梟首,全家煙 瘴, 因事聚眾,將本管官毆打綁縛,不分首從,及止 是毆打,為首者極邊 無藉之徒,投托勢要,誘引生 事,綁縳平民,私家拷打,脅騙財物者。煙瘴, 擅入午 門、長安等門內,叫訴冤枉,摭拾原問官員,勘問涉虛 者,口外 充軍為民人犯,遇革放回,仍起滅詞訟,挾 制官府者,極邊 私自淨身,并下手人,處斬全家,邊 遠 軍犯逃回,原犯雜犯死罪以上充軍者,極邊。以 上俱極邊、煙瘴、邊遠、沿海、口外 管莊佃僕人等,占 守水陸關隘,抽分挾制把持害人「者,邊衛永遠 撥 置。王府軍民人等,充軍逃回;再犯者,煙瘴永遠。 罷 閒官吏在京潛住,擅出入禁門交結者,煙瘴永遠。 沿邊軍民人等,躲避差役,逃入土夷峒寨潛住者,邊 衛永遠。 軍民人等將爭競不明并賣過及民間起 科僧道將寺觀各田地投獻王府,及內外官豪勢要 捏契典賣,及山東、河南、北直」隸,例聽民開耕,永不起 科。田土若占奪投獻者,俱邊衛永遠。 各邊倉庫錢 糧監守盜糧二十石,草四百束,銀一十兩,錢帛等值 銀一十兩以上,常人盜加一倍者, 兩京衙門漕運 各倉,并腹裡節差科道查盤去處,侵盜比各邊加一 倍者, 其餘腹裡節差巡守官查盤去處侵盜,比京 漕又加一倍者,俱邊衛永遠, 在京在外,并各邊收 放糧草,積棍人等,搶奪占堆,打攪倉場,挾詐財物者, 屬軍衛。邊衛永遠,屬有司。附近永遠, 在京,刁徒訪 知鋪行與解戶交關價銀,輒集黨指稱攬納,索取厚 賂者,照「打攪倉場例, 捏稱皇店」,在京城內外邀截 客商,掯勒財物者,極邊永遠, 漢人交結夷人,引惹 邊釁,及潛住苗寨,教誘為亂者,邊衛永遠。 海防武 職,聽受分利,私通番貨,貽害地方,及引惹海寇,殘殺 居民者,除真犯死罪外,邊衛永遠。 黃船附搭客貨, 及夾帶私貨小甲客商人等,俱邊衛永遠。 盜賣騎 操官馬至五匹,及三犯以上軍,極邊民,邊衛,各永遠。

誣指良民為盜、及指贓搶奪淫辱者、不分首從邊

衛永遠。 用強略賣人口,與境外土夷為從者,邊衛 永遠。 聚眾執兵器傷人,及圍擾搶奪姦淫者,除真 犯死罪,其餘不分首從,邊衛永遠。 沿邊總、副、參、遊、 衛、所等官,科歛及扣減入己,贓私二百兩以上者,邊 衛永遠。 描摸印信,誆騙財物。犯徒以上,邊衛永遠。 以上俱邊衛永遠。

又題准:該司將行鹽地方府分,備查各屬州縣里分 歲用食鹽若干明白,開申巡鹽衙門,照數批行運司, 將一應掣過官鹽,挨次鬮撥,填給水程,行令各商前 往行鹽地方發賣。仍選殷實人戶充當舖行,照依時 估交易。若有商人過違限期不到者,許所在官司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