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兄弟之孫,及兄弟之孫女在室者。
「為外祖父母」 ,即母之父母。
「為母之兄弟姊妹」 ,兄弟即舅,姊妹即姨。
為姊妹之子即外甥
婦為夫兄弟之孫,即姪孫及夫兄弟之孫女在室者,即「姪孫女。」
婦為夫之姑及夫姊妹在室出嫁同。
婦為夫兄弟及夫兄弟之妻。
婦為夫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女出嫁為本宗堂兄弟及堂姊妹之在室者」 、「為人後者」 為其姑及姊妹出嫁者
緦麻三月
祖為眾孫婦
曾祖父母為曾孫,元孫同。
祖母為嫡孫眾孫婦
為乳母
「為《族曾祖父母》。」 即曾祖之兄弟。及曾祖兄弟之妻。
「為族伯叔父母。」 即父再從兄弟。及再從兄弟之妻。
「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者」 ,即己三從兄弟、姊妹所與同高祖者。
「為族曾祖姑在室者」 ,即曾祖之姊妹。
「為族祖姑在室者」 ,即祖之同堂姊妹。
「為族姑在室者」 ,即父之再從姊妹。
為族伯叔祖父母。即祖同堂兄弟。及同堂兄弟妻。
「為兄弟之曾孫及兄弟之曾孫女在室者」 ,「為兄弟之孫女出嫁者。」
為同堂兄、弟之孫,及同堂兄、弟之孫女在室者。為再從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為從祖姑、及堂姑、及己之再從姊妹出嫁者。」 「從祖姑即祖之親姊妹,《堂姑即父之堂姊妹;為同堂兄弟之女》出嫁者
「為姑之子」 ,即父姊妹之子。
「為舅之子」 ,即母兄弟之子。
「為兩姨兄弟」 ,即母姊妹之子。
為妻之父母
為婿
「為外孫」 男女同。即女之子女。
「為兄弟孫之妻」 ,即姪孫之妻。
「為同堂兄弟之子妻」 ,即堂姪之妻。
為同堂兄弟之妻
婦為夫高曾祖父母
婦為夫之伯叔祖父母,及夫之從祖姑在室者;婦為夫之伯叔父母,及夫之堂姑在室者,夫之堂姑即夫之伯叔祖父母所生也。
「婦為夫之同堂兄弟姊妹、及夫同堂兄弟之妻」 ;「婦為夫再從兄弟之子女在室者。」
婦「為夫同堂兄弟之女出嫁者。」
婦為夫同堂兄弟子之妻即堂姪婦。
婦為夫同堂兄弟之孫,及孫女之在室者。婦為夫兄弟孫之妻,即姪孫之妻。
婦為夫兄弟之孫女出嫁者。
「婦為夫兄弟之曾孫」 ,即曾姪孫,女同。
女出嫁為本宗伯、叔祖父母及從祖姑在室者;女出嫁為本宗再從伯、叔父母及堂姑出嫁者;女出嫁為本宗堂兄弟之子女在室者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