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5 (1700-1725).djvu/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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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尊傳》:成帝即位,左遷尊為高陵令,數月以病免。會 南山群盜傰宗等數百人為吏民害,拜故弘農太守 傅剛為校尉,將跡射士千人逐捕,歲餘不能禽。或說 大將軍王鳳:「賊數百人在轂下,發軍擊之不能得,難 以視四夷,獨選賢京兆尹乃可。」於是鳳薦尊,徵為諫 大夫,守京輔都尉,行京兆尹事。旬月間,盜賊清息。 《成帝本紀》:鴻嘉三年冬十一月,廣漢男子鄭躬等六 十餘人攻官寺,篡囚徒,盜庫兵,自稱「山君。」

四年冬,廣漢鄭躬等黨與濅廣,犯歷四縣,眾且萬人。 拜河東都尉趙護為廣漢太守,發郡中及蜀郡合三 萬人擊之,或相捕斬除罪,旬月平。遷護為執金吾,賜 黃金百斤。

永始三年「十一月,尉氏男子樊並等十三人謀反,殺 陳留太守,劫掠吏民,自稱將軍。徒李譚等五人共格 殺並等,皆封為列侯。十二月,山陽鐵官徒蘇令等二 百二十八人攻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將軍,經歷郡國 十九,殺東郡太守、汝南都尉。」遣丞相長史、御史中丞 持節督趣逐捕,汝南太守嚴訢捕斬令等。遷訢為大 司農﹐,賜黃金百斤。

《尹賞傳》:「賞字子心,鉅鹿楊氏人也。以郡吏察廉,為樓 煩長,舉茂材粟邑令。左馮翊薛宣奏賞能治劇,徙為 頻陽令。坐殘賊免。後以御史舉為鄭令。永始、元延間, 上怠於政,貴戚驕恣,紅陽長仲兄弟交通輕俠,臧匿 亡命。而北地大豪浩商等報怨,殺義渠長妻子六人, 往來長安中。丞相御史遣掾求逐黨與,詔書召捕,久」 之乃得。長安中姦猾浸多,閭里少年群輩殺吏受賕 報讎,相與探丸為彈,「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者斫文 吏,白者主治喪。」城中薄暮塵起,劫行者,死傷橫道, 枹鼓不絕。賞以三輔高第選守長安令,得壹切便宜 從事。賞至,修治長安獄,穿地方深各數丈,致令辟為 郭,以大石覆其口,名為「虎穴。」乃部戶曹掾史與鄉吏、 亭長、里正、父老、伍人,雜舉長安中輕薄少年惡子,無 市籍商販作務,而鮮衣凶服被鎧扞持刀兵者,悉記 籍之,得數百人。賞一朝會長安吏,車數百兩,分行收 捕,皆劾以為通行飲食群盜。賞親閱,見十置一,其餘 盡以次內虎穴中,百人為輩,覆以大石,數日壹發視, 皆相枕藉死。便輿出瘞寺門,《桓東》楬著其姓名,百日 後,迺令死者家各自發取其尸,親屬號哭,道路皆歔 欷。長安中歌之曰:「安所求子死,桓東少年場。生時諒 不謹,枯骨後何葬?」賞所置,皆其魁宿或故吏善家子 失計,隨輕黠願自改者。財數十百人,皆貰其罪,詭令 立功以自贖,盡力有效者,因親用之為爪牙,追捕甚 精,甘耆姦惡,甚於凡吏。賞視事數月,盜賊止,郡國亡 命散走,各歸其處,不敢闚。長安江湖中多盜賊,以賞 為江夏太守,捕格江賊及所誅吏民甚多,坐殘賊免。 南山群盜起,以賞為右輔都尉,遷執金吾,督大姦猾, 三輔吏民甚畏之。

《薛宣傳》:「宣出為臨淮太守,政教大行。會陳留郡有大 賊廢亂,上徙宣為陳留太守,盜賊禁止,吏民敬其威 信。」

《蕭望之傳》:「望之子育,守大鴻臚,以鄠名。賊梁子政阻 山為害,久不伏辜。育為右扶風,數月,盡誅子政等。哀 帝時,南郡江中多盜賊,拜育為南郡太守。上以育耆 舊名臣,乃以三公使車載育入殿中,授策曰:『南郡盜 賊群輩為害,朕甚憂之。以太守威信素著,故委南郡 太守之官,期于為民除害,安元元而已,亡拘于小文』」, 加賜黃金二十斤。育至南郡,盜賊靜。

《平帝本紀》:元始二年:「秋九月戊申,使謁者、大司馬掾 四十四人持節行邊兵,遣執金吾候陳茂,假以鉦鼓, 募汝南、南陽勇敢吏士三百人,諭說江湖賊成重等 二百餘人皆自出,送家在所收事,重徙雲陽,賜公田 宅。」

三年夏,陽陵《任橫》等自稱將軍,盜庫兵,攻官寺,出囚 徒,大司徒《掾督》逐,皆伏辜。

《酒譜》:王莽時,琅琊海曲有呂母者,子為小吏,犯微法, 令枉殺之。母家業素豐,財乃多釀酒,少年來沽,必倍 售之,終歲多不取其直。久之家稍乏,諸少年議償之, 母泣曰:「所以厚諸君者,以令不道,枉殺吾子,托君復 讎耳,豈望報乎?」少年義之,相與聚誅令後其眾為赤 眉。

《漢書朱博傳》:「博字子元,杜陵人也。以高第入守左馮 翊,長陵大姓尚方禁少時,嘗盜人妻,見斫,創著其頰。 府功曹受賂,白除禁,調守尉。博聞知,以他事召見,視 其面,果有瘢。博辟左右問禁:『是何等創也』?禁自知情 得,叩頭服狀。博笑曰:『大丈夫固時有是。馮翊欲酒,卿 恥抆拭用禁能自效不』?禁且喜且懼,對曰:『必死』!博因」 敕禁:毋得泄語,有便宜輒記言,因親信之,以為耳目。 禁晨夜發起部中盜賊及他伏姦,有功效,博擢禁連 守縣令。久之,召見功曹,閉閤,數責以禁等事與筆札, 便自記積「受取一錢以上,無得有所匿欺謾半言斷 頭矣。」功曹惶怖,具自疏姦臧大小不敢隱。博知其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