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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一百四十四卷目錄

 聽斷部雜錄

 聽斷部外編

祥刑典第一百四十四卷

聽斷部雜錄

《春秋元命》:「苞樹棘槐,聽訟於下。棘,赤心有刺。」言洽人 情者,原其赤心,不失實事,所以刺人情,令各歸實。槐 之言歸也,情見歸實也。

《亢倉子政道》篇:「人情失宜,主所深恤。失宜之大,莫痛 刑獄。夫明達之才,將欲聽訟,或誘之以詐,或脅之以 威,或開之以情,或苦之以戮,雖作設權異,而必也公 平。故使天下之人,生無所於德,死無所於怨。夫秉國 建吏,持刑若此,可謂至官。」

《淮南子時則訓》:「孟秋之月,命有司審決獄,平詞訟。」 西方令曰:「審用法,殺必辜。」

《北方令》曰:「斷罰刑殺當罪。」

《說苑政理篇》衛靈公問於史鰌曰:「政孰為務?」對曰:「大 理為務。聽獄不中,死者不可生也,斷者不可屬也,故 曰:大理為務。」少焉,子路見公,公以史鰌言告之。子路 曰:「司馬為務。兩國有難,兩軍相當,司馬執枹以行之, 一鬥不當,死者數萬,以殺人為非也,此其為殺人亦 眾矣,故曰:司馬為務。」少焉,子貢入,公以二子言告之, 「子貢曰:『不識哉!昔禹與有扈氏戰,三陳而不服,禹於 是修教一年,而有扈氏請服。故曰:『去民之所事,奚獄 之所聽?兵革之不陳,奚鼓之所鳴?故曰教為務也』』。」 李氏《刊誤》:「凡言九寺,皆曰棘卿。《周禮》『三槐九棘,槐者, 懷也,上佐天子,懷來四夷。棘者,言其赤心以奉其君。 皆三公九卿之任也。近代惟大理得言』」棘,卿下寺則 否。九卿皆樹棘木,大理則於棘下訊鞫其罪,所謂「大 司寇聽刑於棘木之下。」

《鄰幾雜誌》:陸參宰邑,判訟田狀云:「汝不聞虞芮之事 乎?」耆司不受,再執詣縣,云:「不曉會得。」再判云:「十室之 邑,必有忠信。」

《宋景文公筆記》:「《春秋》者,天下之正法也。孔子有王天 下之才,而不得位,故見其志於《春秋》。是以引天下之 譽褒之,賢者不敢私;引天下之議貶之,姦人不敢亂。 故漢人以《春秋》決獄,所以法仲尼也。」

《緗素雜記》慮囚,《漢書何武傳》云:「武為揚州刺史,行部 錄囚。」又「雋不疑為京兆尹,每行縣,錄囚徒還,其母輒 問有所平反,活幾何人。」顏師古注云:「省錄之,知其情 狀,有冤滯與不也。」今云「慮囚」,本錄聲之去者耳,音力 具反,而近俗不曉其意,訛其文為思慮之慮,失其源 矣。又按《後漢盧延傳》云:「帝乃臨御道之館,親錄囚徒。」 又《張奮傳》云:「和帝幸洛陽獄錄囚徒。」又《漢·百官志》云: 「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國,錄囚徒。湖廣元縣邑 囚徒皆閱錄視參考辭狀,有侵究者,即時平理也。」又 應奉為郡決曹史,行部四十二縣,錄囚徒數百千人。 又《北史》:太和四年,帝親錄囚徒。二十年,幸華林園親 錄囚徒。隋開皇二年親錄囚徒。《前漢書》及《南、北史》皆 謂之錄囚徒。而《新唐史·本紀》云:「甲午慮囚」,或云:癸亥 慮囚,或以旱慮囚,或遣使慮免汝州輕繫。皆以「錄」為 慮。余按,《太元》云:「蹛於狴獄,三歲見錄。」《集韻》云:「錄音良 倨切,寬省也。」蓋唐亦循襲舊史語言,以錄為慮,未之 改耳。顏氏所謂近俗不曉其意,訛其文為思慮之慮, 蓋指唐人言也。故劉餗《嘉話》稱:「高祖平京師,李靖見 收,太宗慮囚見靖,引與語,奇之。」又王涯《說錄》通作慮。 此唐人用「慮」字之明驗也。

《官箴》:「嘗見前輩作州縣或獄官,每一公事難決者,必 沉思靜慮累日,忽然若有得者,則是非判矣。是道也, 惟不苟者能之。」

予嘗為泰州獄掾,顏岐夷付以書,勸予治獄次第,「每 一事寫一幅相戒,如夏月問罪人,早間在西廊,晚間 在東廊,以辟日色之類。又如獄中遣人勾追之類,必 使之畢此事,不可更別遣人,恐其受賄已足,不肯畢 事也。又如監司郡守,嚴刻過當者,須平心定氣,與之 委曲詳盡,使之相從而後已。如未肯從,再當如此詳 盡,其不聽者少矣。」

《暇日記》:杜三丈和叔說:「往來史沆都下鞫獄,取水晶 十數種以入,初不喻,既出,乃案牘故暗者。水晶承日 照之乃見。」

《讀書鏡》:蔡襄自給事中、三司使除禮部侍郎、端明殿 學士,知杭州。初,英宗入為皇子,中外相慶,知大計已 定矣。既而稍稍傳言,有異議者指蔡襄一人。及即位, 始親政,每語及三司事,便有忿然不樂之意,蔡公終 以此疑懼請出。既有除命,韓琦因為上言:「蔡襄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