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7 (1700-1725).djv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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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首惡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論輕。是故逢丑父當斮,而

轅濤塗不宜直;魯季子追慶父,而吳季子釋闔廬。此 四者,罪同異論,其本殊也。俱欺三軍,或死或不死;俱 弒君,或誅或不誅。聽訟折獄,可無審邪?故折獄而是 也,理益明,教益行,折獄非也。闇理迷眾,與教相妨。教, 政之本也;獄,政之末也。其事異域,其用一也,不可不 以相順,故君子重之也。

說苑

《至公》

孔子為魯司寇,聽獄必師,斷,敦敦然皆立,然後君子 進曰:「某子以為何若?某子以為云云。」又曰:「某子以為 何若?某子曰」:云云,辯矣。然後君子幾當從某子云云 乎?以君子之知,豈必待某子之云云,然後知所以斷 獄哉?君子之敬讓也,文辭有可與人共之者,君子不 獨有也。

潛夫論

《愛日》

「國之所以為國者,以有民也;民之所以為民者,以有 穀也。穀之所以豐殖者,以有人功也;功之所以能建 者,以日力也。治國之日舒以長,故其民閒暇而力有 餘;亂國之日促以短」,故其民困務而力不足。所謂「治 國之日舒以長」者,非謁羲和而令安行也,又非能增 分度而益漏刻也。乃君明察而百官治,下循正而得 其所,則民安靜而力有餘,故視日長也。所謂「亂國之 日促以短」者,非謁羲和而令疾驅也,又非能減分度 而損漏刻也。乃君不明則百官亂而奸宄興,法令鬻 而役賦繁,則希民困於吏政,仕者窮於典禮,冤民就 獄乃得真,烈士交私乃得保,奸臣肆心於上,亂化流 行於下,君子載質而車馳,細民懷財而趨走,故視日 短也。《詩》云:「王事靡盬,不遑將父。」言在古閒暇而得行 孝,今迫促不得養也。孔子稱「庶則富之,既富則教之。」 是禮義生於富足,盜賊起於貧窮,富貴坐於寬慢,貧 窮起於無日。聖人深知力者乃民之本也,而國之基, 故務省役而為民愛日。是以堯敕羲和,欽若昊天,敬 授民時;召伯訟,不忍煩民聽斷,棠下能興《時雍》而致 刑錯。今則不然,百官撓民,令長自衒,百姓廢農桑,趨 府庭者,非朝晡不得通,非意氣不得見。訟不訟,輒連 月日,舉室釋作,以相瞻視。辭人之家,輒請鄰里,應對 送餉。比事訖竟,亡一歲功,則天下獨有受其饑者矣, 而品人俗士之司典者,曾不覺也。郡縣既知冤枉,州 司不治。今破家活,遠詣公府。公府不能昭察真偽,則 但欲罷之以久困之資,故猥說一科,令此注百日乃 為移書,其不滿百日,輒更造數,甚違召伯頌棠之義。 此所謂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雖多,亦奚以為者 也。孔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從立觀之,中材以上,皆議 曲直之辨,刑法之理,可鄉亭部吏,足以斷決,使無怨 言。然所以不者,蓋有故焉。《傳》曰:「惡直醜正,實繁有徒。」 夫直者,真正而不撓,志無恩於吏。怨家務主者,結以 貨財,故鄉亭與之為排直。家後反覆,時吏坐之,故共 枉之於庭,以羸民與豪吏訟,其勢不如也,是故縣與 部并,後有反覆,長吏坐之,故舉縣排之於郡。以一人 與一縣訟,其勢不如也,故郡與縣并。後日反覆,太守 坐之,故舉郡排之於州。以一人與郡訟,勢不如也,故 州與郡并而不肯治,故乃遠詣公府爾。公府不能察, 而苟欲以錢刀課之,則貧弱少貨者終無已曠。旬滿, 祈豪富饒錢者,取客使往,可盈千日,非徒百也。治訟 若此為務,助豪猾而鎮貧弱也,何冤之能治?非獨鄉 部辭訟也,武官斷獄,亦皆始見枉於小吏,終重冤於 大臣,怨故未讎,輒逢赦令,不得復治。正士懷冤結而 不得信,猾吏崇姦宄而不痛坐,郡縣所以易侵小民, 而天下所以多饑窮也。於是上天感動,降災傷穀,以 人功見事言之。今自三府以下,至於縣道鄉亭,及從 事督郵,有典之司,民廢農桑而守之,辭訟告訴,及以 官事應對吏者,一人之日,廢十萬人。人復下計之,一 人有事,二人獲餉,是為日三十萬人離其業也;以中 農率之,則是歲三百萬口受其饑也。然則盜賊何從 消?太平何從作?孝明皇帝嘗問:「今旦何得無上書者?」 左右對曰:「反支故。」帝曰:「民既廢農,遠來詣闕,而復使 避反支,是則又奪其日而冤之」也。乃敕公車受章,無 避反支。上明聖主為民愛日如此,而有司輕奪民時 如彼,蓋所謂有君無臣,有主無佐,元首聰明,股肱怠 惰者也。《詩》曰:「國既卒斬,何用不監?」傷三公居人尊位, 食人重祿,而曾不肯察民之盡瘁也。孔子病夫未之 得也,患不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者。今公卿始起州郡 而致宰相,此其聰明智慮未必闇也,患其苟先私計 而後公義爾。《詩》云:「莫肯念亂,誰無父母。」今民力不暇, 穀何以生?百姓不足,君孰與足?嗟哉!可無思乎!

《斷訟》

「五代不同禮,三家不同教。」非其苟相反也,蓋世推移 而俗化異也。俗化異則亂原殊,故三家符世,皆革定 法。高祖制三章之約,孝文除克膚之刑。是故自非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