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8 (1700-1725).djvu/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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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親舊競託選買,呂皆從而買之,於是入官者多揀 退材植。值三司給事中侯陟急於富貴,於太宗之前 欲傾其眾人。無何,呂獨當之,認為己買。太宗赫怒,俾 臺司枷項送商州安置。滅耳後猶簽書府中舊事,怡 然曰:「但將來,但將來,著枷判事自古有之。」洎後發往 商州,身體魁梧,太宗傳宣,令不得騎馬,只令步去。尋 相座傳語,且請認災,公曰:「不是某災,是長耳災。」談諧 大笑,如式略不介撓。時有善算者呂公木,在土下宮 又是方主,晚年大達,須「位極人臣,此何用慮耳。」尋自 商州量移汝州。上谷寇準屢奏:「呂某器識非常,人漸 老矣,陛下早用之。」太宗曰:「朕知此人是人家子弟,能 喫大酒肉,餘何所能?」後近臣皆上言,稱呂某宜朝廷 大用。尋自太常丞知蔡州,召入,拜戶部員外郎,為樞 密直學士。時王二丈禹偁《行誥詞》,略曰:「多直道以事 君。」每援經而奏事。後苑賞花宴,太宗宣臣僚賦詩,呂 奏曰:「臣無出身,不敢應詔。」洎為戶部尚書門下相,上 谷猶為諫議大夫參政。忽一日未後三棒,敱呂上馬, 至門道裡立馬候上谷多時,探上谷者曰:「參政方洗 面裡。」呂乃徐謂從人曰:「餵得馬飽否?」其微旨如此。後 表讓李參政,沆大拜。呂乞養疾,授太子太保,在京薨 背。享年七十三。

《澠水燕談錄》:舊制,枷惟二等,以二十五觔、二十觔為 限。景德初,陳綱提點河北路刑獄,上言「請制杖罪枷 十五觔為三等。」詔可其奏,遂為常法。景德中,真宗御 筆六事以示近輔,三曰提點刑獄。乃於朝臣及武臣 使副中選清幹者,使提點一路刑獄,按舉官吏賢否。 後又加勸農使,迨今不廢。

《孫公談圃》:杜太監植少子灼,為李定所捃,定曰:「莫要 剝了綠衫?」灼從容對曰:「綠衫未剝,恐先剝了紫衫。」定 大怒,枷送司理院,求其贓罪不得,以他事坐之,衝替 而已。定未幾果以不持所生母仇氏服,貶官而死。灼 今為循州興寧尉。

《畿輔通志》:「谷大用,薊州人。正統時監生。恂恂謹飭,強 力植志。祭酒李時勉忤權璫王振,困首木於國子監 門,三日不釋。時炎暑蒸鬱,時勉病昏不能勝。大用義 激於衷,以隻名具疏懇請自代。疏入,並釋之。眾咸歎 賞,求識其人。」

《明刑法志》:「宣宗宣德三年,怒御史嚴皚、方鼎、何傑等, 沉於酒色,久不朝參,遂命枷項以徇。自此言官有枷 項者。」

枷部雜錄

淨住子!譬如牢獄重囚具,嬰眾苦。抱長枷,牢大械,帶 金鉗,負鐵鎖。

《五燈會元》「擔鐵枷,喫鐵棒。」

僧問峻極禪師曰:「如何是修善行人。」師曰:「擔枷帶鎖。」 曰「如何是作惡行人。」師曰:「修禪入定。」

《岳陽風土記》:「江岸沙磧中,有冶鐵數枚,俗謂鐵枷重 千觔。」古人鑄鐵,如燕尾相向,中有大竅,徑尺許,不知 何用也。

《熙朝樂事》:三月二十八日,俗傳為「東岳天齊聖帝生 辰。杭州行宮凡五處,而在吳山上者最盛。士女答賽 拈香,或奠獻花果,或誦經上壽,或枷鎖伏罪,鐘敱法 音,嘈振竟日。」

《書蕉》,唐吐蕃作金枷,欲必得渾瑊。

枷部外編

《唾玉集》:荊公嘗署中與明道先生語,「公子雱囚首。」 足,手持婦人冠,出問何事,公曰:「新法為人沮雱。」箕踞 坐,大言曰:「梟韓琦、富弼頭於市,則法行矣。」雱卒,公恍 見其荷鐵枷如重囚,乃捨宅為半山寺。

《澹山雜識》:謝寶文景溫初任為獄官,忽倉皇自外入, 急闔中門,家人問之,乃但云:「有囚善作法也,自脫去 枷杻,勢必見害。」其家一老僕告之曰:「可速往取筆榻 子,榻其兩中指,復杻之,必無能為。」景溫亟出,用其言, 賊遂不能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