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9 (1700-1725).djvu/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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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君子,得不慎歟!

《艾子後語》:艾子夜夢遊上清朝天帝,見一人戎服帶 劍而失其首,頸血淋漓,手持奏章而進,其辭曰:「訴冤 臣秦國樊于期得罪亡奔,在燕有不了事。衛荊軻借 去頭顱一箇,至今本利未還,燕太子丹為証見,伏乞 追給。」天帝覽之,蹙頞而言曰:「渠自家手腳也沒討處, 何暇還你頭顱?」于期乃退,艾子亦覺。

《搜神記》:段孝直,漢景帝時舉孝廉,為長安令。孝直志 性清慎,美聲遠聞,直所乘𩢍駮馬一匹,日行五百里。 雍州刺史梁緯與帝連婚,時恃形勢,見孝直馬好,每 索之。直答云:「亡考所乘之馬,不忍捨之,不敢輒奉,伏 願使君照悉。」梁緯因此致恨,密構孝直取受贓事,乃 教下獄,不令家人通往。直知屈枉,不免此難,使人告 妻曰:「刺史陰謀,欲奪我馬,私捏人訴,意欲殺我,必死 矣。嗟!汝等幼沖,未解申雪我屈死,汝各努力,但將取 紙三百張,筆十管,墨五挺,安我墓裏,我自申理。不經 旬,害於獄中致死。」家人收而葬之,乃以紙筆安墓中。 不經五十餘日,遇景帝大會群臣,孝直於殿前上表 云:「天地雖明,詎悉無辜之老;日月垂照,必鑒有滯之 人。且臣早忝宦途,頗彰濟慎,尋以論迂劇邑,稍免瑕 玭。不謂刺史梁緯心縱貪婪,勢連內戚,欲臣亡父之 馬,戮臣冤枉之刑,上訴皇天,許臣明雪。若不聞於陛 下,罔以免此幽沉。并刺史梁緯行事二十一條,不依 法令,一一條奏,列狀以聞。伏願陛下聰明,哀臣冤屈。」 景帝覽表,讀訖,忽然不見。孝直甚怪夫宇宙之內,有 此異事,遂手詔收梁緯付獄勘詰,事事不虛。及枉殺 段孝直事奏帝。帝敕下將梁緯往孝直墓所,斬而祭 之。仍追贈尚書郎,守長安令。故語云:「莫言鬼無身,杜 伯射宣王。莫言鬼無形,孝直訟生人。」此之謂也。 《後漢書王忳傳》:「忳字少林,仕郡功曹,州治中從事,舉 茂才,除郿」令。到官,至斄亭,亭長曰:「亭有鬼,數殺過客, 不可宿也。」忳曰:「仁勝凶邪,德除不祥,何鬼之避?」即入 亭止宿。夜中聞有女子稱冤之聲,忳咒曰:「有何枉狀, 可前求理乎?」女子曰:「無衣不敢進。」忳便投衣與之。女 子乃前訴曰:「妾夫為涪令,之官,過宿此亭。亭長無狀, 枉殺妾家十餘口,埋在樓下,悉盜取財貨。」忳問亭長 姓名,女子曰:「即今門下游徼者也。」忳曰:「汝何故數殺 過客?」對曰:「妾不得白日自訴,每夜陳冤,客輒眠,不見 應,不勝感恚,故殺之。」忳曰:「當為汝理此冤,勿復殺良 善也。」因解衣於此,忽然不見。明日,召游徼詰問,具服 罪,即收繫,及同謀十餘人悉伏辜,遣吏送其喪歸鄉 里,於是亭遂清安。

《還冤記》:晉夏侯元字太初,亦當時才望,為司馬景王 所忌而殺之。元宗族為之設祭,見元來靈座,脫頭置 其旁,悉取果食酒肉以內頸中,既畢,還自安言曰:「吾 得訴於上帝矣,司馬子元無嗣也。」尋而景王薨,遂無 子。其弟文王封次子攸為齊王,繼景王後。攸薨,攸子 因嗣立,又被殺。及永嘉之亂,有巫見弟云:「我國傾覆, 正由曹爽、夏侯元二人訴冤得申故也。」

啟元曰:「此誰宅?」閽者曰:「御史王大夫。」啟元曰:「大夫在 否?」答曰:「在,可與余報之。」云:「終南山徐啟元有切事欲 見大夫。」閽人入告,大夫聞話,令升廳,俄出見之。元曰: 「勿訝,造次起居,然有事咨白,未知可否?」答曰:「望示及。」 元曰:「適睹大夫宅上有宿世重冤,讎欲伺其便而報 之,大夫知否?」對曰:「非尊師胡為知之?某凡俗肉眼,豈 明此事?」元曰:「請童僕男女等遍觀之,皆言不是。」又曰: 「宅上更有何人?」大夫曰:「某有一女,小字金英,幼小憐 之,頗能羞戁。」元曰:「從只此小娘子,便是大夫之冤家矣。 可令出來。」大夫將謬言,令夫人召來。夫人即往喚之, 已見其女扃其房門,面壁而坐,歎曰:「我之宿世冤結, 方欲伺便報讎無賴道士,顯我世事。」夫人聞之,驚告 大夫。大夫惶懼,計無所出。乃禮啟元曰:「此宿世冤對 相會,如何脫免?」元曰:「此小事。」答曰:「倘蒙尊師慈恩,特 垂救拔以生,以此闔門報之。」又復再拜。元曰:「勿再多 言,即為卻遺。」乃索水一盆,劍一口,左右手秉之,隨大 夫至閣內,令可開門。金英曰:「是我之冤,於爾何事?」元 曰:「道門以救拔為功,濟人為上,曷不速變,安用多言。」 乃步罡訣咒,以水噀之,叱曰:「速變本形,無更居此。」咒 訖,令備棺櫬,逡巡而至。元乃開門視之,已化為白骨。 即令左右斂之,致靈車,誡曰:「可送出都門。行十里餘, 遇大林木中,棄之急奔,勿更回顧。」左右依言,送出都 門。可十里來望,果有大林,便安其下,急奔而歸,回至 都門,方始回望,見大林紅焰亙天,悉為燼。大夫驚哭 拜謝,與夫人仍備珍寶財帛酬之,悉不顧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