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79 (1700-1725).djvu/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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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順帝本紀》,建康元年,「夏四月辛巳,立皇子 炳為皇太子,改年建康,大赦天下,賜人爵各有差。」 按《沖帝本紀》,建康元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冬十一 月己酉,令郡國中都官繫囚減死一等,徙邊。謀反大 逆,不用此令。」

沖帝永嘉元年正月帝崩建平侯即位二月大赦天下

按《後漢書沖帝本紀》,「永嘉元年春正月戊戌,帝崩於 玉堂前殿。」 按《質帝本紀》,「沖帝崩,皇太后與梁冀定 策禁中,丙辰,使冀迎帝入南宮。丁巳,封為建平侯,其 日即皇帝位。二月乙酉,大赦天下,賜人爵及粟帛各 有差,還王侯所削戶邑。」

質帝本初元年六月丁巳大赦天下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

按:《後漢書質帝本紀》云云。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赦天下四月減死罪一等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建和元年春正月戊午,大赦天 下,賜吏更勞一歲。男子爵,人二級,為父後及三老、孝 悌、力田,人三級;鰥、寡、孤、獨、篤癃、貧不能自存者粟,人 五斛;貞婦帛,人三匹。災害所傷什四以上,勿收田租。 其不滿者,以實除之。夏四月丙午,詔郡國繫囚減死 罪一等,勿笞。」惟謀反、大逆,不用此書。

建和二年正月赦天下。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建和二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 元服。庚午,大赦天下。」

建和三年五月詔「自永建元年減死徙邊者悉歸本 郡。」

按《後漢書桓帝本紀》,「建和三年夏五月乙亥,詔曰:蓋 聞天生蒸民,不能相理,為之立君,使司牧之君,道得 於下則休祥著乎上;庶事失其序則咎徵見乎象。間 者日食毀缺,陽光晦暗,朕祗懼潛思,匪遑啟處。《傳》不 云乎?『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昔孝章帝愍前世禁徙,故 建初之元並蒙恩澤,流徙者使還故郡,沒入者免為 「庶民。先皇德政,可不務乎!其自永建元年,迄於今歲, 凡諸妖惡支親從坐及吏民減死徙邊者,悉歸本郡。 惟沒入者,不從此令。」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大赦大下改元和平冬十一月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元嘉元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改元元嘉

永興元年夏五月丙申大赦天下改元永興十一月丁丑詔減天下死罪一等徙邊戍

永興二年春正月甲午,大赦天下。

永壽元年春正月戊申大赦天下改元永壽

永壽三年春正月己未,大赦天下。

延熹元年夏六月戊寅大赦天下改元延熹

延熹三年春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延熹四年夏六月,京兆、扶風及涼州地震。庚子,岱山 及《博尢來山》並頹裂。己酉,大赦天下。

延熹六年春三月戊戌,大赦天下。

延熹八年春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永康元年夏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黨錮改元永康

按:以上俱《後漢書桓帝本紀》云云。

靈帝建寧元年春正月庚子即皇帝位改元建寧二月庚午謁高廟辛未謁世宗廟大赦天下賜民爵及帛各有差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建寧二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建寧四年春正月甲子,帝加元服,大赦天下,賜公卿 以下各有差,惟黨人不赦。

熹平元年夏五月己巳大赦天下改元熹平

熹平二年春二月壬午,大赦天下。

熹平三年春二月己巳,大赦天下。

熹平四年五月丁卯大赦天下。

熹平五年夏「四月癸亥大赦天下使侍御史行詔獄 亭部理冤枉原輕繫休囚徒。」

熹平六年春正月辛巳,大赦天下。

光和元年春三月辛丑大赦天下

光和二年夏四月丁酉「大赦天下諸黨人禁錮小功 以下皆除之。」

光和三年春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光和四年夏四月庚子大赦天下。

光和五年春正月辛未,大赦天下。

光和六年春三月辛未,大赦天下。

中平元年三月壬子大赦天下黨人還諸徙者惟張角不赦十二月己巳大赦天下改元中平

中平三年春二月庚戌大赦天下。

中平四年春正月已卯大赦天下。

中平五年春正月丁酉大赦天下。

按:以上俱《後漢書靈帝本紀》云云。

中平六年四月大赦天下八月大赦天下九月大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