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1 (1700-1725).djvu/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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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關提舉司。

舊有提舉一員,萬曆二年革。有副提舉二員,典史一員,久革。

柴炭司。大使、副使各一員。

按《春明夢餘錄》:「工部設尚書侍郎,掌天下工役、農田、 山川、藪澤、河渠之政令。其屬初曰營部,曰虞部,曰水 部,曰屯部,後易為營繕。虞衡、都水、屯田四司,俱稱清 吏。」

「營繕」,掌經營興造之事。凡大內、宮殿、陵寢、城壕、壇場、 祠廟、廨署、倉庫、營房之役,鳩力會財,而以時督程之。 王邸亦如之。凡鹵簿、儀仗、樂器,移內府及所司,各以 其職治之,而以時省其堅潔,董其窳濫。凡置獄具必 如律。凡工匠二等:曰輪班,曰住作。凡工囚二等,曰正 工,曰雜工。雜工三日,當正工一日。凡省工,視役煩簡 而節其財力。凡會有無,移內府。其分司為「三山大石 窩窠,為都城,為灣廠,通惠河道兼管;為琉璃黑窯廠, 為修理京倉廠,為清匠司,為營繕工司兼管小修,為 神木廠,兼磚廠,為山西廠,為臺基廠,為見工灰石作。」 所屬「為營繕所。」所正一員,所副二員,所丞二員。武功 三衛經歷等官。

虞衡掌山澤採捕、厲禁、陶冶。凡採捕禽獸及《革骨》、羽 毛,以供祭祀、賓客之膳羞。凡軍器、軍裝,移內府及所 司歲造,或三歲二造,必程其堅緻以給邊。「凡獵畋以 時,冬春之交,罝罛不施川澤,春夏,毒藥不施原野。苗 盛禁蹂蹴,穀登禁焚燎。若害苗稼,獸聽為陷穽。」獲之, 賞有差。凡諸陵山麓,不得入斧斤,開窯冶,置墓墳。凡 帝王、聖賢、忠義、名山嶽鎮、陵墓、祠廟有功德於民者, 禁樵牧。凡山場、園林之利,聽民取而薄征。凡陶冶瓷 甓,籍其常造、年造之數,計其入,慎藏之,無輒燬以費 民。凡鑄造,審其模範,計銅鐵而鎔之;金牌、信符,鑄之 內府。凡顏料徵土產,不彊其所無,否則徵其直。其分 司為「寶源局大使、皮作局大使、副使」,軍器局大使、副 使。

都水掌山澤、陂池、泉濼、洪淺、道路、橋梁、舟車、織造、券 器、衡量之事。凡水利,曰「轉漕」,曰「灌溉。歲儲其金、石、木、 竹、卷埽,以時修其閘壩、䃮淺堰圩限,防謹蓄洩,以備 旱潦。舟楫、磑碾,不得與灌田爭利,灌田者不得與轉 漕爭利。」役以農隙。凡鱗介萑蒲之利,聽民取而薄征。 凡道路塞其坑坎,上巡幸,若大喪大禮,治而新之。凡 橋梁,曰「舟梁」,曰「石梁」,計工力而創修。其大。津不能梁, 官給舟人,量其小大難易而食之。凡舟車,曰大車,曰 小車,曰戰車,凡三等:曰糧船,曰黃船,曰馬快船,曰海 運船,曰鮮船,曰備倭船,曰戰船,凡七等。皆會其財,下 諸司,酌多寡、久近、勞逸而均劑之。凡織造冕服、《誥敕》 《制帛》《祭服》《淨衣》諸幣布,移內府、南京諸省,周知其數 而慎節之。凡公、侯、伯鐵券,差其廣高。凡祭器、冊寶、乘 輿、牌符、雜器會則於內府。凡衡量,謹較勘而頒之,懸 式於市。其奉敕分理於外者,為「北河差郎中,南河差 郎中,中河差郎中,夏鎮閘差郎中,南旺泉閘差主事, 荊州抽分差主事,杭州抽分差主事,清江廠主事,通 惠河器皿廠六科廊」,皆本司總理者。所屬為「文思院, 大使、副使,織造所大使、副使。」

屯田掌屯農、墳墓抽分、薪炭、夫役之事。凡屯田,腹邊 公田、閑田,沒官田,給衛所耕,劑其地力、人力,而征其 子粒。凡在邊,牛、犁、鐵器,官給之。凡墳、塋、堂、碑碣、獸第、 宗室、勳戚、文武官之等,而辨敘其差。凡抽分,征諸商 各有差。凡薪炭,南取洲汀,北取山麓,征諸民,有本折 色,酌其多寡而撙節之。凡夫役,伐柴、轉柴,皆雇役周 知其數而時蠲之。按司曰:「屯田重農事也。」制誠善矣, 及其後也,徒存其名耳。而其司僅掌上供井監局柴 炭與山陵之事。分司為臺基,柴炭廠為外差。易州山 廠有陵工臨時委差。所屬為柴炭司,正使一員,副使 一員。

按《明水軒日記》:「工部設五大廠:一曰神木廠,在崇文 門外,額發軍千名辦工。一曰大木廠,在朝陽門外,即 獐鹿房廠也。辦工軍數,與神木同。凡各省采到木植, 俱於二廠堆放。大木廠則兼收葦蓆。一曰黑窯廠,一 曰琉璃廠,燒作磚瓦及內府器用;一曰臺基廠,堆放 柴薪及蘆葦。又有五小廠:曰營繕所,木工也;曰寶源 局」,金工也,曰「文思院,曰王恭廠」,俱絲工也。曰「皮作局」, 革工也。其外別設三廠,曰北窯,曰南窯,曰鐵廠,主范 金合土之事,後廢。止徵地租銀,貯節慎庫,與料價同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