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1 (1700-1725).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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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復會于此。」木工辭曰:「某不能行,家去此遠,明日雖晚,

尚未能至也。」道士曰:「爾無憂,但早到此。」遂別去。木工 既歸,餌其藥,頃之手足痛甚,中夜乃止,因即得寐,五 更而寤,覺手足甚輕,因下床趨走如故,即馳詣后土 廟前,久之,乃見道士倚杖而立,再拜陳謝。道士曰:「吾 授爾方,救人疾苦,無為。」木匠遂再拜受之,因問其名 居,曰:「吾在紫極宮有事可訪吾也。」遂去。木匠得方,用 以治疾,無不愈者。至紫極宮訪之,竟不復見。後有婦 人久疾,亦遇一道士與藥而差,言其容貌,亦木工所 見也。《廣陵》尋亂,木工竟不知所之。

《後山談叢》:東都相國樓門,唐人所造。國初木工喻皓 曰:「他皆可能,惟不解卷簷爾。」每至其下,仰而觀焉,立 極則坐,坐極則臥,求其理而不得。門內兩井亭,近代 木工亦不解也。寺有十絕,此為二耳。

《無錫縣志》:「洪武初,朝廷鼎建宮殿,有陸賢、陸祥兄弟 應詔入都,賢授營繕所丞,祥授鄭府工副,食營繕郎 俸。祥歷事五朝,至帶銜太僕少卿,累加工部侍郎。」 《武進縣志》:「徐暉,永樂間為吏,以木工官至尚書。」 《世廟識餘錄》:「三殿規制,自宣德間再建後,諸將作皆 莫省其舊,而匠官徐杲能以意料量,比落成,竟不失 尺寸。」

木工部雜錄

《易經說卦》:「巽為繩,直為工。」正義曰:「為《繩直》」,取其號 令齊物,如繩之直木也。《為工》,亦繩直之類。大全徐氏曰: 繩糾木之曲而取直者,工引繩之直而制木者,《巽德》 之制,故「為繩,直為工。」

《道德經制惑》篇:「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傷手者矣。」 《荀子性惡》篇:「工人斲木而成器,然則器生於工人之 偽,非故生於人之性也。」

《新論因顯篇》:「夫樟木盤根鉤枝,癭節蠹皮,輪囷擁腫, 則眾眼不顧,匠者採焉。製為殿堂,塗以丹漆,畫為黼 藻,則百辟卿士,莫不顧眄。仰視木性猶是也,而昔賤 今貴者,良工為之容也。」

《清異錄》:木匠總號「運斤之藝」,又曰「手民手貨。」

《歸田錄》:都料預浩工于造塔,浩惟一女,年十餘歲,每 臥則交手于胸,為結搆之狀如此。逾年撰成《木經》三 卷,行于世。按預浩後山談叢作喻皓

《齊東野語》:梓人掄材,往往截長為短,斲大為小,略無 顧惜之意,心每惡之。因觀《建隆遺事》,載太祖時,以寢 殿梁損,須大木換易。三司奏聞,恐他木不堪,乞以模 枋一條截用。上批曰:「截你爺頭,截你娘頭,別尋進來。」 于是止。嘉祐中,修《三司敕》,內一項云:「敢以大截小,長 截短,並以違制論。」即此敕也。大哉王言,豈區區靳一 木哉?是亦用人之術耳。元豐中,趙伯山為將作監,太 后出金帛建上清儲祥宮,內侍陳衍主其役,請輟將 作鎮庫模枋,截充殿梁。伯山執不與,且援引建隆詔 旨,惟大慶文德殿換梁方許用乃已。《邵氏聞見錄》乃 以為晉邸內臣奏請,且文其辭云:「破大為小,何若斬 汝之頭乎?」失其實矣。

《西墅雜記》:「梓人魘鎮,蓋同出于巫蠱咒詛,其甚者遂 至亂人家室,賊人天恩,如漢戾園事多矣。」今述所知, 余同里莫氏,故家也。其家每夜分聞室中角力聲不 已,緣知為怪,屢禳之勿驗。他日轉售于人而毀拆之, 梁間有木刻二人裸體被髮,相角力也。又皋橋韓氏 從事營造喪服不絕者四十餘年,後以風雨敗其垣 壁,中藏一孝巾,以磚弁之,其意以為磚戴孝也。又常 熟某氏建一新室,最後生女多不貞,二三世如之。一 日脊敝而葺之,于椽間得一木人,為一女子,有三四 男子,勾引淫褻,急去之,帷箔始清。如此類者,不可殫 言。聞凡《梓人家傳》,未有不造魘鎮者,苟不施于人,必 至自孽,稍失其意,則忍心為之,此則營造所當知也。 木工之名則一,而其藝有大小。如營建宮室,則大木 之職也。若舟車以濟不,通几案以適用,此皆小木之 為也。故鏇匠有局,繕工有司,民匠雜造之有府,歲為 定制,以備用焉。

《農田餘話》:愚民惑於妖巫,雖官府嚴禁,莫之能止。海 上一富家,平日不信巫覡,一旦營屋,巫者令木匠造 木人,置柱栱中。數年其家人病,叩于巫,巫言「有厭勝 于柱栱」,發而果得之。乃詰之匠者,告以巫前所教也。 聞于官,巫服罪。時縣尹何子政大禁淫祀,及巫覡,皆 由此始。

《丹鉛總錄》:《近峰聞略》說:「木工㔼卯」字,引《伊川語錄》云: 「枘鑿者,㔼卯也。㔼卯圓則圓,㔼卯方則方。」又引文:「簨 如室新構,而去其鑿契。」注:「鑿契,簨也。」又引《金史》:「張中 字制小舟,不假膠漆,而首尾相鉤帶,謂之鼓子卯。」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