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蠶績麻」 ,是造衣之始,故先言之。「染色作裳」 ,是謂衣之終,故後言之。
《小雅瞻彼洛矣》
《𩎟韐》有《奭》。
〈傳〉《𩎟韐》者,茅蒐染草也。〈正義〉𩎟鞈者,衣服之名。奭,赤貌。傳解言奭之由,以其用茅蒐之草染之,其草色赤故也。按《爾雅》云:「一染謂之縓,再染謂之赬,三染謂之纁。」此曰𩎟韐,即一入曰𩎟,韐是縓也。
《禮記》
《月令》
仲夏之月,令民毋艾藍以染。
〈注〉毋艾藍為傷長氣也,此月藍始可別。〈疏〉《正義》曰:種藍初必叢生,此月藍既長大,始可分移布散,故鄭云「可別」也。〈集註〉「藍之色青,青者赤之母」,刈之亦是傷時氣。
季夏之月,命婦官染采,黼黻文章,必以法故,無或差 貸。黑黃蒼赤,莫不質良,毋敢詐偽,以給郊廟祭祀之 服,以為旗章,以別貴賤等給之度。
〈注〉婦官,染人也。采五色,質,正也。良,善也。所用染者,當得真采正善也。〈疏〉於此月之時,命掌婦功之官,謂染人也。染此五色之采,白與黑謂之黼,黑與青謂之黻,青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染此等之物,必以舊法故事,無得有參差貸變。必以此月染之者,以其盛暑溼染帛為宜,此是秦法也。若周則於夏豫浸治染纁元之石,至秋乃總染五色,故《染人》云「夏纁元,秋染夏」是也。蓋從夏至「秋,皆得染物,周秦各用一時也。」〈陳註〉石梁王氏曰:「給』當為級。〈大全〉嚴陵方氏曰:「衣服旌旗,有等有給,各隨宜而度之,故言度。若天子龍袞、諸侯黼之類,所以別衣服貴賤等級之度也;若王建太常、諸侯建旂之類,所以別旌旗貴賤、等級之度也。凡此順文明之時,故染文明之色爾。」
《周禮》
《天官》
染人,「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訂義〉鄭伯謙曰:「鍾氏染羽以充國之用,染人掌絲帛以充皇后之用,內固不可以兼外,先王防微杜漸之意。」
掌染絲帛。
劉執中曰:「染絲帛者,染而後織者上也,織而後染者次也。」
凡染春暴練:
史氏曰:「凡染事,所以設色於布、帛、線縷,以供帷幕、幄帟、衽席、衣服之用,故春云暴練,欲其白而受采。」
《王昭禹》曰:「㡛氏練絲帛皆晝暴諸日」 是也。賈。
氏曰:「春陽時,陽氣燥,故暴曬之。」
夏?纁元:
鄭康成曰:「纁元者,謂始可以染此色者。元纁者,天地之色,以為祭服。石染當及盛暑熱潤,始湛研之,三月而後可用。」 賈氏曰:「夏暑熱潤之時,以朱湛丹秫,易可和釋,故夏染纁元。」 《王氏詳說》曰:「夏纁元,則《攷工鍾氏》也。其職曰:『三入為纁,五入為緅,七入為緇』。」 雖不言元,鄭氏謂「元在緅緇之間。」 王昭禹曰:「纁者,黃而兼赤色」 ;元者,赤而兼黑色。《鄭鍔》曰:「纁黃而赤,法陽,夏則陽用事,位在南方,染纁宜矣。」
秋染夏,
鄭康成曰:「染夏者,染五色謂之夏。夏者,其色以夏狄為飾。《禹貢》羽畎夏翟,是其總名。其類有六,曰翬、曰搖,曰」�曰甾、曰希,曰蹲,其毛羽五色,皆備成章,染者擬以為淺深之度,是以倣而取名。《鄭鍔》曰:「秋則氣收而不散,五色此時亦皆受采,故染文明之色。」
冬,獻功。
賈氏曰:「《纁元》與夏總染,至冬功成,並獻於王。」
掌凡染事。
《易》氏曰:「掌凡染事,不特絲帛而已。」
《地官》
「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鄭康成曰:「染草,藍、蒨、象斗之屬。」 賈氏曰:「藍以染青,蒨以染赤,象斗染黑。」
掌以春秋斂染草之物。
項氏曰:「《春秋》,草生成之時,故斂染草,待時而頒之,則夏纁元秋,染夏之時。」 李嘉會曰:「染草不斂於染人,而斂於掌染草者,慮染人緣色目而求多於山澤之農,故或斂或用,不專於一官。」
以權量受之,以待時而頒之。
鄭康成曰:「權量以知輕重多少。時染夏之時。」 賈氏曰:「按《天官染人》云:『春暴練,夏纁元,秋染夏』。夏為五色,至秋染五色,故鄭云染夏之時。時謂秋時也。」
《王昭禹》曰:「染人,春暴練,夏纁元。秋染夏則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