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2 (1700-1725).djvu/2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貴也。今秬黍取之民間者,動至「數百斛,秬皆一米,河 東之人謂之黑米。設有真黍,以為取數至多,不敢送 官。此秬黍為非是,一也。又按先儒皆言,律空徑三分, 圍九分,長九十分,容千二百黍,積實八百一十分。」今 律空徑三分四釐六毫,圍十分三釐八毫,是為九分 外大,其一分三釐八毫而後容千二百黍,除其圍廣, 則其長止七十六分二釐矣。說者謂四釐六毫為方 分,古者以竹為律,竹形本圓,今以方分置算,此律之 為非是,二也。又按《漢書》分、寸、尺、丈引本起黃鍾之長, 又云「九十分黃鍾之長」者,据千二百黍而言也。千二 百黍之施於量則曰黃鍾之龠;施於權衡則曰黃鍾 之重;施於尺則曰黃鍾之長。今遺千二百之數,而以 百黍為尺,又不起於黃鍾。此尺之為非是,三也。又按 《漢書》言「龠,其狀似爵」,爵謂爵琖,其體正圓。故龠當圓 徑九分,深十分,容千二百黍,積實八百一十分,與律 分正同。今龠乃方一寸,深八分一釐,容千二百黍,是 亦以方分置算者,此龠之非是,四也。又按《周禮》鬴法, 方尺圓其外,深尺容六斗四升。方尺者,八寸之尺也; 深尺者,十寸之尺也。何以知尺有八寸十寸之別?按 《周禮》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尺。璧羨之制,長十寸,廣 八寸,同謂之度,寸以為尺,則八寸十寸俱為尺矣。又 《王制》云:「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今以六尺四寸為步。」 八尺者,八寸之尺也。六尺四寸者,十寸之尺也。同謂 之周尺者,是周用八寸、十寸尺明矣。故知八寸尺為 鬴之方,十寸尺為鬴之深,而容六斗四升千二百八 十龠也。積實一百三萬六千八百分,今鬴方尺積千 寸,此鬴之非是,五也。又按《漢書》斛法,方尺,圓其外,容 十斗,旁有庣焉。當隋時,漢斛尚在,故《隋書》載其銘曰: 「審律嘉量斛,方尺,圓其外,庣旁九釐五毫,冪百六十 二寸,深尺容一斛。」今斛方尺深一尺六寸二分。此斛 之非是,六也。又按算法,圓分謂之徑圍,方分謂之方 斜,所謂「徑三圍九,方五斜七」是也。今圓分而以方法 算之,此算數非是,七也。又按權衡者,起千二百黍而 立法也。周之鬴,其重一鈞,聲中黃鍾;漢之斛,其重二 鈞,聲中黃鍾。鬴斛之制,有容受,有尺寸。又「取其輕重 者,欲見薄厚之法,以考其聲也。」今黍之輕重未真,此 權衡為非是,八也。又按「《鳧氏》為鍾,大鍾十分具,鼓間 之,以其一為之厚;小鍾十分具,鉦間之,以其二為之 厚。」今無大小薄厚,而一以黃鍾為率,此鍾之非是,九 也。又按「《磬氏》為磬,倨句一矩有半,其博為一,股為二, 鼓為三」,蓋各以其律之長短為法也。今一以黃鍾為 率,而無長短厚薄之別,此磬之《非是十》也。前此者,皆 有形之物也,可見者也,使其一不合,則不可以為法, 況十者之皆相戾乎?臣固知其無形之聲音不可得 而和也。請以《臣章》下有司,問黍之二米與一米,孰是 律之空徑?三分與三分四釐六毫,孰是律之起尺與 尺之起律,「孰是?龠之圓制與方制孰是?鬴之方尺圓 其外深尺與方尺孰是?斛之方尺圓其外庣旁九釐 五毫與方尺六寸二分孰是?算數之以圓分與方分 孰是?權衡之重以二米秬黍與一米孰是?鐘磬依古 法有大小、輕重、長短、薄厚,而中律與不依古法而中 律孰是?是不是定」,然後定龠、合升、斗、鬴斛以校「其容 受;容受合,然後下詔以求真黍;真黍至,然後可以為 量、為鐘磬;量與鐘磬合於律,然後可以為樂也。今尺 律本未定,而詳定、修制二局工作之費,無慮千萬計 矣」,此議者所以云云也。然議者不言有司論議依違 不決,而顧謂作樂為過舉,又言今宜先定政令,而禮 樂非所急,此臣之所大惑也。倘「使有司合禮樂之論, 是其所是,非其所非,陛下親臨決之,顧於政令不己 大乎?昔漢儒議鹽鐵,後世傳《鹽鐵論》。方今定雅樂以 求廢墜之法,而有司論議不著。盛世之事,後世將何 攷焉?願令有司,人人各以經史論議條上,合為一書, 則孰敢不自竭盡,以副陛下之意。如以臣議為然,伏 請權罷詳定、修制二局,俟真黍至,然後為樂,則必至 當而無至於浮費也。」詔送詳定所。鎮說自謂得古法, 後司馬光數與之論難,以為弗合。世鮮鍾律之學,卒 莫辨其是非焉。

《辨房庶累黍之誤》

按:古人言「律為萬事本,度、量、衡皆由焉。」律以和聲,度 以審度,量以嘉量,衡以權衡。度有長短,量有小大,衡 有輕重,雖庸愚之人皆能知之。至律之於聲,其或雅 或淫、或和或乖,則雖賢哲之士不能遽曉。蓋四者之 中,議律為難。度或長或短,量或小或大,衡或輕或重, 三物皆生民日用不可闕者。然以四海九州觀之,未 「有千里而同一度量衡者也;以古往今來觀之,未有 千年而同一度量衡者也。」蓋隨世立法,隨地從宜,取 其適於用,而初無害於事,固不必盡同也。至律則差 之絲忽不能以諧聲,聲不諧不足以為樂,樂不和不 足以致治。蓋四者之中,制律為尤難。是以古人之於 律,或求之於絲竹,伶倫之管,京房之準是也;或求之 於金石編鐘、編磬、鎛鐘、簴磬之屬是也。雖曰假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