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83 (1700-1725).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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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諫止南關城壕疏》
李一瀚

臣聞保國以人和為上,地利次之。蓋人心既和,有不 戰,戰必勝;有不守,守必固。否則高城深池,群委而去, 其誰與我?臣庸劣,冒濫侍御之職,于六月二十七日, 奉都察院劄付:准兵部咨:「該本部覆雲南等道監察 御史郭公週等題內一款,固形勢之要行。臣督同該 城兵馬,各於本地方查審殷實之家,出備人夫,就於 墩堡聯絡之處挑濬深壕,壕上築壘攔馬之牆,以為 憑險拒守之地,務期工程早完,有裨實用」等因。臣奉 此即往南關羅城基外,周圍相視區畫。及會工部議 行起夫挑濬間,隨訪得居民艱苦之狀,謹以上聞。蓋 南關之地雖曰民居稠聚,而所賴以為業者,不過商 賈輻輳、房舍止宿之利,別無田地山「澤之饒。自去秋 戒嚴後,諸臣建議,或周羅築城,或各門立柵,諸作紛 紛,而民力已竭。幸蒙聖明立止城工,民心無不歡悅。 今者防秋期至,預備防守之宜。戶、工二部旁午索車 以運,糧餉器械皆取給南城,或乃經月而不給其雇 直、力役雖供生計,不及道巷相語,已有囂然不樂其 生之心。臣理喧譁,人犯,中間告報自縊、自溺者,日不 下四五。問之,多云或因負欠官私,甘心自盡者,或因 度活艱難輕生而然者,甚可憫也。民情如是,尚敢輒 驅以艱重之土工乎?臣竊計之,壕牆之數,自東西延 袤二十餘里。欲小其規,則投鞭可斷,掬土可塞,而無 濟於實用;欲大其制,則工費實繁,曠日持久,而無益 於目」前。原御史郭公週所題,蓋欲協成於五城之工 力,而尚書趙錦所覆,乃欲倚辦於一面之罷民室廬 邸店,南關之民誠宜自為保障。至於郊社之壇,窯木 之廠,亦獨南關事耶?勳貴之墳墓,豪富之莊園,亦獨 南關事耶?雖曰二部雇募肩扛挑濬,而人役寔出於 南關。南關之民,大半係軍校餘丁,乃以推「挽為生,軍 校則止在征守,推挽者又彊役在官,此外其可雇募 以為工者幾何?」臣計動二十萬工,僅得盈丈之壕、七 尺之牆耳,而民間之財力將不堪矣。臣惟選兵淬鋒, 分布要路以豫於外,築墩立柵,屯兵儲糧以備於內, 而號令之森嚴,賞罰之必信,又足以堅赴敵者之心。 其或北敵復入,則京軍擊「其前,外兵邀其後,彼將安 所逃耶?壕牆似可無用也。若以關廠為重,則關外之 民,獨非朝廷赤子耶,又何忍棄之!況壕築而怨興,怨 興而民離,民心一離之後,難以收拾。伏望陛下固無 形之險,睹未事之萌,以保輯民心為本,俟年豐農隙, 然後徐圖城壕之役,則民心幸甚,社稷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