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1 (1700-1725).djvu/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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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事用璽,小事用門下典書坊印。

印綬,「二品已上,並金章紫綬,三品銀章青綬。」

三品已上,凡是五省官及中侍中省,皆為印,不為章。

四品得印者,銀印青綬。五品六品得印者,銅印墨綬。

四品以下,凡是開國子男及五等散品名號侯,皆為銀章,不為印。

七品、八品、九品得印者,銅印黃綬,金銀章印及銅印, 並方一寸,皆龜鈕。《東、西、南、北四藩諸國王章》,上藩用 中金,中藩用下金,下藩用銀,並方寸,龜鈕。佐官唯公 府長史、尚書二丞給印綬。六品已下、九品已上,唯當 曹為官長者給印。餘自非長官,雖位尊,並不給。 皇后璽綬,同乘輿。皇太后、皇后璽,並以白玉為之,方 一寸二分,螭獸鈕,文各如其號。璽不行用。「有令」,則太 后以宮名「衛尉印」,皇后則以長秋印。

皇太子妃璽:綬同皇太子。璽,以黃金,方一寸,龜鈕,文 曰「皇太子妃之璽。」若有封書,則用內坊印。

北周

北周更定璽綬之制。

按《隋書禮儀志》:「後周皇帝八璽,有神璽,有傳國璽,皆 寶而不用。」

「神璽,明受之於天。」「傳國璽,明受之於運。」

皇帝負扆,則置神璽於筵前之右,置傳國璽於筵前 之左。又有六璽:其一「皇帝行璽」,封命諸侯及三公用 之;其二「皇帝之璽」,與諸侯及三公書用之;其三「皇帝 信璽」,發諸夏之兵用之;其四「天子行璽」,封命蕃國之 君用之;其五「天子之璽」,與蕃國之君書用之;其六「天 子信璽」,徵蕃國之兵用之。六璽皆白玉為之,方一寸 五分,高寸,螭獸鈕。皇后璽,文曰「皇后之璽。」白玉為之, 方寸五分,高寸,麟鈕。三公、諸侯皆金印,方寸二分,高 八分,龜鈕。七命已上銀,四命已上銅,皆龜鈕。三命已 上銅印銅鼻,其方皆寸,其高六分,文曰:「某公官之印」, 「皇帝之組綬。」以蒼以青、以朱、以黃、以白、以元、以纁、以 紅、以紫、以緅、以碧、以綠,十有二色。諸公九色,自黃已 下;諸侯八色,自白已下;諸伯七色,自元已下;諸子六 色,自纁已下;諸男五色,自紅已下;三公之綬,如諸公; 三孤之綬,如諸侯;六卿之綬,如諸伯;上大夫之綬,如 諸子;中大夫之綬,如諸男;下大夫綬,自紫已下;士之 綬,自緅已下。其璽印之綬亦如之。

高祖開皇 年詔改周儀定璽綬之制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儀志》,「高祖即位,將改 周制,乃下詔詳議。於是定令。」

皇太子璽,宮內大事用之,小事用左右庶子印。 皇后有金璽,盤螭鈕,文曰「皇后之璽。」冬正大朝,則并 黃琮,各以笥貯,進於座隅。

貴妃、德妃、淑妃,是為三妃。金章龜鈕,文從其職,紫綬, 一百二十首,長一丈七尺。

順儀、《順容》《順華》《修儀》《修容》《修華》《充儀》《充容》《充華》是為 九嬪,金章龜鈕,文從其職。紫綬一百首,長一丈七尺; 美人、才人,銀印珪鈕,文從其職。青綬八十首,長一丈 六尺。

《寶林》,銀印環鈕,文如其職。艾綬,八十首,長一丈六尺。 皇太子妃金璽龜鈕,文如其職。纁朱綬,一百六十首, 長二丈。

「良娣」,銀印珪鈕,文如其職。青綬八十首,長一丈六尺。 「保林八子」,銅印環鈕,文如其職。艾綬八十首,長一丈 六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