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3 (1700-1725).djvu/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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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執政官及宗室許用。」

《夢溪筆談》:太常博士李處厚,知廬州慎縣,嘗有毆人 死者,處厚往驗傷,以糟胾灰湯之類薄之,都無傷跡。 有一老父求見曰:「邑之老書吏也,知驗傷不見其跡。」 曰:「此易辨也。以新赤油繖,日中覆之,以水沃其屍,其 跡必見。」處厚如其言,傷跡宛然。自此江淮之間官司 往往用此法。

《東軒筆錄》:梅金華詢久為侍從,急于進用,晚年多病。 石參政中立戲之曰:「公欲安乎,唯服一清涼散即差 也。」蓋兩府在京,許張青蓋耳。

《侯鯖錄》:劉子儀三入翰林,頗不懌,移疾不出。朝士候 之云:「虛熱上攻。」石中立滑稽云:「只消一服清涼散。」意 謂兩府始得用清涼繖也。

《宋史輿服志》:「徽宗政和三年,以燕、越二王出入,百官 不避,乃賜三接青羅繖一,紫羅大掌扇二,塗金花鞍 韉茶燎等物皆用塗金,遂為故事。」

八年,詔:「民庶享神,不得造紅黃繖扇及彩繪,以為祀 神之物。」

宣和初,又詔「諸路,奉天神許用紅黃繖扇,餘祠廟並 禁,其畫壁、塑像、儀仗用龍飾者易之。」

《畢再遇傳》:「再遇為鎮江副都統制。金人自黃狗灘渡 淮渦口,戍將望風遁,再遇引兵赴六合,大敗之。既而 紇石烈都統合兵進攻益急,城中矢盡,再遇令人張 青蓋往來城上,金人意其主兵官也,爭射之。須臾,矢 集樓牆如蝟,獲矢二十餘萬,紇石烈引兵退。」

《輿服志》:建炎中,初駐蹕杭州,執政張澄言:群臣扈從 兵間,權免張蓋,俟回鑾仍舊。詔前宰相到闕,許張蓋 話腴。建炎樞密聶昌,臨川人也,上庠釋褐出身,原名 山,御筆改今名。朝廷令往河北割地,粘罕令撒傘而 後見昌云:「彼此皆王臣也,平交耳,安有撒傘之禮。」竟 不從,粘罕亦莫之屈。當時河北百姓不肯割土,昌因 與金人爭,死之,諡「恭愍。」

《老學庵筆記》:「建炎、維揚,南渡時雖甚倉猝,二府猶張 蓋搭。」坐而出。軍民有懷甎狙擊黃相者,既至,臨安 二府因言:「方艱危時,臣等當一切貶損,今張蓋搭坐, 尚用承平故事,欲乞並權省去,候事平日依舊。」詔從 之,實懲維揚事也。

《貴耳集》:紹興乾道間,都下安敢張蓋,雖曾為朝士,或 外任監司州郡,入京,未嘗有蓋,只是持袋扇障日。開 禧間,始創出皂蓋。程覃尹京,出賞,嚴皂蓋之禁,有越 士張蓋過府門,遂為所治。後學中有詩云:「冠蓋相望 自古傳,以青易皂已多年。中原數頂黃羅傘,何不多 多出賞錢。」時山東盜賊紛起,故有此詩也。

《白獺髓》:嘉定癸酉,臣僚奏請禁止都城青蓋,兩學俱 以皂蓋出入,而天府又復禁止。忽有外郡參學士人 入都,不知所禁,被獲入公府,士人乞供對而書詩曰: 「冠蓋相望古所然,易青為皂且從權。中原多少黃羅 蓋,何不多多出賞錢?」州府遂決捕人而遣之。然皂蓋 終非中都所宜用者。

《金史按答海傳》:按答海年十五,太祖賜以一品傘。 《續文獻通考》:元憲宗七年,回鶻獻珍珠傘等物,可直 銀三萬餘錠。帝曰:「方今百姓疲敝,所急者錢耳,朕獨 有此何為?」卻之。賽典赤以為言,帝稍償其直,且禁其 勿復有所獻。

《元史·祭祀志》:「世祖至元七年,以帝師八思巴之言,於 大明殿御座上置白傘蓋一頂,用素段泥金書梵字 於其上,謂鎮伏邪魔,護安國利。自後每歲二月十五 日,恭請傘蓋於御座,奉置寶輿,諸儀衛隊仗列於殿 前,諸色社直暨諸壇面,列於崇天門外,迎引出宮,至 慶壽寺具素食,食罷起行,從西宮門外垣海子南岸」 入《厚載》紅門,由東華門過延春門而西,帝及后妃公 主於五德殿門外,搭金脊吾殿綵樓而觀覽焉。及諸 隊仗社直送金傘還宮,復恭置御榻上,帝師僧眾作 佛事,至十六日罷散,歲以為常,謂之「游皇城。」

陳孚《安南即事詩》註:「官品崇卑,視傘為差。卿相則用 三青傘,次二傘、一傘。若紫傘,惟親族用之。」

《真臘風土記》:「國主出時,其諸臣僚國戚皆騎象在前, 遠望紅涼傘,不計其數。又其次則國主之妻及妾媵, 或轎,或車,或馬,或象。其銷金涼傘何止百餘。其後則 是國主立於象上,手持寶劍,象之牙亦以金套之。打 銷金白涼傘,凡二十餘柄,其傘柄皆金為之。」

《輟畊錄》:湖廣行省平章歸自雨中,有一童子年七八 歲,直造傘下避雨。平章問曰:「學生能屬對否?」曰:「能。」平 章曰:「青衿來避雨。」即應聲曰:「紫綬去朝天。」平章喜,引 至家,遺以果肴。明日除書至,拜中書平章之命。復大 喜,再以楮幣綵贈繒之。

《明會典》:「凡傘蓋,洪武元年令庶民並不得用羅絹涼 傘,許用油紙雨蓋。」

三年,令「京城內一品、二品許用傘蓋,其餘止許用雨 傘」,京城外聽用之。

十六年,令尚書侍郎、左右都御史、通政使、太常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