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8 (1700-1725).djvu/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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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牙將王峻奉表契丹,耶律德光呼之為兒,賜以木 枴一。木柺如中國几杖,非優大臣不可得。」

《清異錄》:「天師杜光庭驕龍杖,紅如猩肉,重若玉石,似 非藤竹所為,相傳是仙人留賜。」

《東坡詩集》:「柳真齡寶一鐵拄杖,如楖栗木,牙節宛轉 天成,中空有簧,行輒微響。」

《太平清話》:「山谷有苕帚杖、虎背杖。」

《宋史江公望傳》:公望,建中靖國初拜左司諫。內苑稍 畜珍禽異獸,公望力言非初政所宜。他日入對,帝曰: 「已縱遣之矣。唯一白鷴,畜之久,終不肯去。」先是,帝以 拄杖逐鷴,鷴不去,乃刻公望姓名於杖頭,以識其諫。 葉夢得《避暑錄話》:晁任道自天台來,以石橋藤杖二 為贈,自言親取於懸崖間,柔韌而輕,堅如束筋。余往 自許昌歸,得天壇藤杖數十,外圓寔,與此不類,而中 相若。時余年四十三,足力尚彊健,以為好而非所須, 置之室中不及用,悉為好事者取去。今老矣,行十許 步輒一歇,每念之,不可復致,而得任道之惠,蓋喜不 自勝也。門生邵大受復遺淳安木竹杖六,節密而內 實,略如天壇藤。間有突起如鶴膝者,非峭勁敵風霜, 不能爾也。此即贊寧《筍譜》,本出錢塘靈隱山,今不知 有否,當求其種植之,以為後計。晉人謂許遠遊健於 登陟,不特有勝情,亦有濟勝之具。今吾所以濟勝者, 不求之足,而求之杖,亦安知杖之非吾足乎?若遇遠 遊,當不免一笑,使孔光見之,可免為靈壽之辱也。 《夢溪筆談》:「隨州大洪山」,作人李遙,殺人亡命,踰年至 秭歸,因出市見鬻拄杖者等閒以數十錢買之。是時 秭歸適又有邑民為人所殺,求賊甚急。民之子見遙 所操杖,識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執遙驗之, 果邑民之杖也。搒掠備至,遙實買杖,而鬻杖者已不 見,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詰其行止來歷,勢不可隱,乃 通隨州,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卒不知鬻杖者何人。 市人千萬而遙適值之因緣。及其隱匿。此亦事之可 怪者。

《西湖志餘》:「隆興初,孝宗銳志復古,戒燕安之鴆,躬御 鞍馬,以習勞事,時召諸將擊鞠殿中。又嘗於宮中攜 漆拄杖,宦官宮妾莫敢睨視。一日游後苑,偶忘攜焉, 命兩小黃門取之,力曳乃舉,蓋精鐵也。」

《桯史》:「張紫巖,謫居十五年,憂國耿耿,不替昕夕。適權 姦新斃,時宰倖安,紫巖方居母喪,上疏論事,朝廷以 為狂,復詔居零陵。一日慨然作几間丸墨并常支筇 竹杖二銘以寓意。墨之銘曰:『存身於昏昏,而天下之 理因以昭昭,斯為瀟湘之寶。予將與之歸老而逍遙』。」 杖之銘曰:「用則行,舍則藏,惟我與爾。危不持,顛不扶, 則焉用彼?」或錄以示當路,大怒,以為諷己。將奏之,會 病卒不果。他日陳正獻俊卿為《孝皇》誦之,摘其一銘, 書於御杖焉。

《錄異記》:「蘇校書者,好酒,唱《望江南》,善製毬杖,外混於 眾,內潛修真,每有所闕,即以毬杖干於人,得所酬之 金以易酒。」

《蒙齋筆記》:「余少好藏三代秦漢間遺器,遭錢塘兵亂, 盡亡之。後有遺余古銅鳩杖頭,色如碧玉,因以天台 藤杖為幹植之,每置左右。今年所親章徽州在平江 有鬻銅酒器,其首為牛,制作簡質,其間塗金,隱隱猶 可見意古之兕觥。會余生朝,章亟取為余壽,余欣然 戲之曰:『正患吾鳩杖無侶,造物豈以是假之耶?二物』」 常以自隨,往歲行山間,使童子操杖以從,殆以為觀 爾,未必真須此物也。邇來足力漸覺微,每陟降不可 無,時坐石間,兒子甥姪輩環於側,輒倚杖使以觥酌 酒而進,即為引滿,常亦自笑其癖。頃有嘲好古物者, 謬云:「以市古物不計直,破家無以食。」遂為丐,猶持所 有顏子陋巷瓢,號於人曰:「孰有太公九府錢乞一金, 吾得無似之耶?」

《金史盧璣傳》:「璣為左宣徽使,是時璣年已七十,詔許 朝參,得坐於廊下,復致仕。泰和初,詔璣天壽節預宴。 二年,元妃李氏生皇子,滿三月,章宗以璣老而康彊, 命以所策杖為洗兒禮物。章宗幸玉泉山,詔璣與致 仕宰相俱會食,許策杖給扶。」

《章宗本紀》:太和三年四月,敕點檢司,致仕官入宮,年 高艱於步履者,並聽策杖,仍令舍人護衛扶之。 《元史察罕傳》:「察罕武勇過人,幼牧羊於野,植杖於地, 脫帽置杖端,跪拜歌舞。太祖出獵,見而問之,對曰:獨 行則帽在上而尊,二人行則年長者尊。今獨行致敬 於帽,且聞有大官至,先習禮儀耳。」帝異之,挈以歸。 《石抹明安傳》:石抹明安,桓州人,性寬厚,不拘小節。為 童子時,嘗騎杖為馬,令群兒前導,行列整肅,無敢喧 譁者。父兄見而異之。

《石天麟傳》:天麟拜中書左丞,年七十餘,帝以所御金 龍頭杖賜之曰:「卿年老,出入宮掖,杖此可也。」

《太平清話》:至元二十九年春,上賜侍衛都指揮使王 慶端西土所貢雕玉杖一根。天下聞之,作詩而美之 者五十餘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