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800 (1700-1725).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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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玉溫潤而多古色,至碾琢之工,無毫」髮遺恨,蓋漢 器之奇絕者也。余生平所見寶玩,此盃當為第一。 《妮古錄》:金海陵詔平遼宋,所得古器,年深歲久,多為 妖變,悉命毀之,故南庫物脫於劫火者無幾矣。 漢玉佩觿皆臥蠶文,自首至尾,稍曲而銳。沈存中云: 「當如芄蘭之葉」,但今不復見耳。余一見於張黃門之 子起之,一見於璩仲玉張觿長璩,觿短觿字從角,想 玉者又貴人所佩也。

《日知錄》:洪氏《隨筆》謂:「彝器之傳,春秋以來固已重之, 如郜鼎紀甗之類,歷歷可數。不知三代逸書之目,湯 有典寶,武有分器,而《春官》有典庸器之職,祭祀出而 陳之,則固前乎此矣。故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密 須之鼓,闕鞏之甲,班諸魯公、唐叔之國,而赤刀弘璧、 天球河圖之屬,陳設於成王之顧命者,又天子之世 守也。然而來去不恆,成虧有數。是以寶珪出河,九鼎 淪泗。武庫之劍,穿屋而飛;殿前之鐘,感山而響。銅人 入夢,鐘虡生毛。則知歷世久遠,能為神怪,亦理之所 必有者。」《隋書》:「文帝開皇九年四月,毀平陳所得秦、漢 三大鐘,越二大鼓。十一年正月丁酉,以平陳所得古 器,多為禍變,悉命毀之。」而《大金國志》載「海陵正隆三 年詔毀平遼、宋所得古器。」亦如隋文之言。蓋皆恣睢 不學之主,而古器之銷亡為可惜矣。

讀李易安《題金石錄》,引王涯、元載之事,以為有聚有 散,乃理之常,人亡人得,又胡足道?未嘗不嘆其言之 達。而元裕之好問作《故物譜》,獨以為不然,其說曰:「三 代鼎鐘,其初出於聖人之制,今其款識故在,不曰『永 用享』,則曰『子子孫孫永寶用』。」豈聖人者超然遠覽,而 不能忘情於一物耶?自莊周列禦寇之說出,遂以天 地為逆旅,形骸為外物,雖聖哲之能事,有不滿一吷 者,況外物之外者乎?然而彼固未能寒而忘衣,飢而 忘食也,則聖人之道所謂「備物以致用,守器以為智」 者,其可非也邪?《春秋》之於寶玉大弓,竊之書,得之書, 知此者可以得聖人之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