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800 (1700-1725).djvu/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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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漢書·禮儀志》:「王公主貴人皆樟棺,朱漆畫雲氣。公 特進樟棺,黑漆。」

侯、王、公主、將軍、特進薨,使者治喪,穿作柏槨。

珍珠船:長沙有桐棺山,《湘中記》云:「程普、關羽分界于 此,共鑄銅棺為誓,相侵者以銅棺貯之。」

《三國·魏志·王凌傳》註·:《魏略》曰:「凌自知罪重,試索棺釘, 以觀太傅意。太傅給之,遂自殺。」

《晉公卿禮秩》,「諸侯及從公薨者,賜東園祕器」,在外都 督者,給祕器直錢十三萬。

《三十國春秋》:晉黃門郎殷仲堪遊于江濱,見流棺于 水,乃接焉。旬日之中,門前之溝忽起為岸。是夕有人 通夢于仲堪,自稱徐伯,感君之惠,無以報仲堪。因問 「門岸為何祥乎?」對曰:「水中之岸,其名為洲,君將為州 也。」言終而沒。

《荊州記》:「冠軍縣東一里有張詹墓,魏太和時人也,刻 碑背曰:『白楸之棺,易朽之裳,銅錢不入,瓦器不藏,嗟 爾後人,幸勿我傷』。」自劉石之亂,墳墓莫不夷毀,此墓 元嘉初猶儼然。六年大水民饑,始被發初開,金銀銅 錫之器爛然畢備,有二朱漆棺,棺前垂竹簿簾,金釘 釘之。

《異苑》:海陵如皋縣東城村邊,海岸崩壞一古墓,有方 頭漆棺,以朱題上云:「七百年墮水,元嘉二十載三月, 墜于懸巘和」蓋從潮漂沉,輒泝流還依本處。村人朱 護等異之,為改殮,移於高阜。

《南史·后妃傳》:「宋孝武殷淑儀,南郡王義宣女也。麗色 巧笑。義宣敗後,帝密取之,寵冠後宮,假姓殷氏。左右 宣泄者多死,故當時莫知所出。及薨,帝嘗思見之,遂 為通替棺,欲見輒引替睹屍,如此積日,形色不異,追 贈貴妃。」

《南齊書·王敬則傳》:「敬則初出都,至陸主山下,宗侶十 餘船同發,敬則船獨不進,乃令弟入水推之,見一烏 漆棺。敬則曰:『爾非凡器,若是吉善,使船速進,吾富貴 當改葬爾』。船須臾去。敬則既入縣,收此棺葬之。」 《桓榮祖傳》:「榮祖永明二年為冠軍將軍、尋陽相、南新 蔡太守。作大形棺材盛仗,使鄉人田天生、王道期載 渡江」北,監奴有罪,告之有司,奏「免官削爵,付東冶」,案 驗無實,見原。

《南史·循吏傳》:汝南周洽,歷句容、曲阿、上虞、吳令,廉約 無私,卒于都水使者,無以殯斂,吏人為買棺器。齊武 帝聞而非之曰:「洽累歷名邑,而居處不理,遂坐無車 宅死,令吏衣棺之。此故宜罪貶,無論褒恤。」乃敕不給 贈賻。

《齊晉安王子懋傳》:「子懋,武帝第七子也。防門陸超之, 吳人。以清靜雅為子懋所知。子懋既敗,超之亦端坐 待命。超之門生姓周者,謂殺超之當得賞,乃伺超之 坐,自後斬之,頭墜而身不僵。元邈嘉其節,厚為殯斂。 周又助舉棺,未出戶,棺墜,政壓其頭折即死。聞之者 莫不以為有天道焉。」

《顧覬之傳》:「覬之孫憲之,仕齊,為衡陽內史。先是郡境 連歲疾疫,死者大半,槨槨尤貴,悉裹以葦席,棄之路 傍。憲之下車,分告屬縣,求其親黨,悉令殯葬。其家人 絕滅者,憲之出公祿,使紀綱營護之。」

《梁衡陽王暢傳》:暢子元簡,位郢州刺史,卒于官,諡曰 孝。葬將引,柩有聲,議者欲開視。王妃柳氏曰:「晉文己 有前例,不聞開棺。無益亡者之生,徒增生者之痛。」遂 止。

《卲陵王綸傳》:綸,武帝第六子也。普通五年,以西中郎 將權攝南徐州事。在州肆行非法。忽作新棺木,貯司 馬崔會意,以轜車挽歌,為送葬之法,使嫗乘車悲號。 會意不堪,輕騎還都以聞。帝恐其奔逸,以禁兵取之, 將于獄賜盡。昭明太子流涕固諫,得免。

《韋叡傳》:「叡孫鼎,為邵陵王主簿。侯景之亂,鼎兄昂於 京口戰死,鼎負屍出,寄於中興寺,求棺無所得。鼎哀 憤慟哭,忽見江中有物流至鼎所,竊異之,往視,乃新 棺也,因以充斂。元帝聞之,以為精誠所感。」

《周文育傳》:「文育之據三陂軍市中忽聞小兒啼,一市 並驚,聽之在土下。軍人掘焉,得棺長三尺。文育惡之, 俄而見殺。」

《魏書·廣平王洛侯傳》:「洛侯子匡除度支尚書,與尚書 令高肇不平,常無降下之色。時世宗委政于肇,匡先 自造棺,置于廳事,意欲輿棺詣闕,論肇罪惡,肇聞而 惡之。」

《後魏書·崔亮傳》:亮從父弟光韶,與弟光伯特相友愛。 光伯亡,光韶誡子孫曰:「吾兄弟自幼及老,衣服飲食, 未嘗不同,至於兒女冠婚榮利之事,未嘗不先以推 弟。弟頃橫禍,權作松櫬,亦可為吾作松棺,使吾見之。」 《南史·姚察傳》:煬帝即位,授太子內舍人。大業二年,終 于東都。遺命薄葬以松板,薄棺纔可容身,土周于棺 而已。

《唐書·太宗本紀》:貞觀十一年,賜功臣密戚陪塋地及 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