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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總部彙考四之九前志求弦朢月所在度案晉書作求弦朢日所在度 | |
二四葉 | 曆法總部彙考四之二十三前志推五星五星入月日日餘主度數度餘 案主字補晉書作生度數度餘 |
曆法總部彙考四之三十一前志五星曆步凡言如盈約滿皆求實之除也去及除之取盡之際也 案際字補晉書皆作除 | |
二七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五之十四宋書曆志推合朔月食定大小餘法值周日者用日日定數 謹案 武英殿刊宋書作用周日定數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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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總部彙考五之十五前志推合朔月食加時漏刻法不滿數間數者皆以筭上為日 案宋書作不滿限數間數者皆以筭上為日 | |
二八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五之二十五前志推五星法土星晨見東方注去十五度日半強 案去十五度日五字補宋書作去日十五度半強 |
二九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五之二十八前志請臺勒漏郎將考驗施用 謹案 武英殿刊宋書考證改臺勒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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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總部彙考五之三十五前志於四分之料頓少一日 案宋書作於四分之科後四十四葉同 | |
曆法總部彙考五之三十五前志舍形責影未足為通 案宋書作未足為迷後四十六葉同 | |
三〇葉 | 曆法總部彙考五之三十七前志而法興設難微引詩書三事皆謬 案宋書作徵引詩書三事皆謬 |
三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六之十五前志二十四氣冬至昏中星度八十二〈行分二十〉 案宋書作行分二十一 |
三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七之十一魏書律曆志至神龜中始命儒官改刱疏蹐 案魏書作改刱疏踳 |
三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七之十四前志正光曆法斗分注是以三十餘年改徒四子也 案魏書作是以三十餘年改徙四子也 |
三八葉 | 曆法總部彙考七之三十五前志為四正卦 案魏書作推四正卦 欽定四庫考證云據監本毛本改 春分節震卦用事日案魏書作春分即震卦用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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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法總部彙考七之三十八前志推七十二候大雪冰始壯 案汲古閣魏書作冰益壯 | |
四三葉 | 曆法總部彙考八之二十四前志推四正卦後求坎卦 案魏書作求次卦下加坎大餘六坎字同 |
四五葉 | 曆法總部彙考九之七隋書律曆志宜頒天下依法施行 案隋書作依法施用 |
四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九之十八前志十九年十一月癸卯朔三日乙巳冬至影長 案隋書作乙巳冬至日影長 |
五〇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之一前志求年天正定朔度總用增損者皆分前增分後損其平日之度求次日 案求次日係別一術別本皆另行 |
五六葉 | 曆法總部彙考十之五十六前志氣日出日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