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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NLC416-07jh007903-2944 抗日救國政策.pdf/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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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經常的國防會議討論與决定國訪計劃與作戰方針。

武裝人民,發展抗日的游擊戰爭,配合主力軍作戰。

改革軍隊的政治工作,使指揮員與戰鬥員團結一致,軍隊與人民團結一致。發揚軍隊的積極性。

援助東北人民革命軍東北義勇軍破壞敵人的後方。

實現一切抗戰軍隊的平等待遇。

建立全國各地軍區。動員全民族作戰。以便從僱傭兵役制轉變爲義務兵役制。

三、全國人民的總動員:

全國人民除漢奸外,皆有抗日救國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及武裝抗敵之自由。

廢除一切束縛人民愛國運動的舊法令,頒布革命的新法令。

释放一些愛國的革命政治犯,開放黨禁。

全中國人民動員起來武裝起來,參加抗戰,實行有力出力,有錢出錢,有槍出槍,有知識出知識, 動員蒙民囘民及其他一切少數民族,在民族自治的原則下,共同知識。

四、改革政治機構:

召集眞正人民代表的國民大會,通過真正的民主憲法,決定日救國方針,選舉國防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