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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政府必須吸收各黨各派及人民團體的革命分子,驅逐親日分子。
國防政府採取民主集中制,他是民主的,但又是集中的。
國防政府執行抗日救國的革命。
管行地方自治政策,剷除貪官污吏,建立廉潔政府。
五、抗日的外交政策:
在不喪失領土主權的範圍內,與一切反對日本侵略主義的國家訂立反侵略的同盟及抗日的 軍事互相協定。
擁護和平陣線,反對日德侵略陣線。
聯合朝鮮台灣及日本國內的工農人民反對日本帝國主義。
六、戰時的財政經濟政策:
財政改策以有錢出錢及沒收漢奸財産作抗日經費爲原則。經濟政策是整領與擴大國防生產, 發展農村經濟保證戰時農産品的自給。提倡國貨,改良土產,禁絕日貨,取締奸商,反對投機操縱。
七、改良人民生活:
改良工人農民職員教員及抗日軍人的待遇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