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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NLC416-08jh009497-19562 簡體字表.pdf/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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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字表 一


一:部令第一一四〇〇號中華民國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我國文字,向苦繁難,數千年來,由圖形文字,遞改篆隸草書 ,以迄今之正體字,率皆由繁複而簡單,由詰詘而徑直,由奇詭而 平易,演變之迹,歷歷可稽。惟所謂正體字者,雖較簡於原來之古 文篆隸,而認識書寫,仍甚艱難。前人有見及此,於公私文書文字 ,往往改用簡體,在表章經典,及通問書札中,簡體字亦數見不鮮 。宗羲,對於應用簡體字,主張尤力,有「可省工夫一半 」之語。而社會一般民衆,於正體字書籍,雖多不能閱讀,但於用 簡筆字刊行之小說,謄寫之賬單,輒能一目了然。可知簡體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