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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NLC511-023031404016896-25115 余嘉錫論學雜著 下冊.pd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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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傅會,返而求諸史籍,則又記載簡略,不能得其本末。通行之書,僅《宣和遺事》叙述爲詳。其書雖出宋、元間,讀者以其爲小說也,羣疑其史料價值,無以遠過於《水滸傳》,不肯置信。其南宋初年之史籍,如《三朝北盟會編》、《建炎以來繁年要錄》、《續通鑑長編紀事本末》諸書,記事較詳史料較多者,則遲至清末,刋本始通行。明、清兩代,僅恃鈔本流傳,爲不經見之秘籍。偶有寓目者,亦多半注意宋、金間和戰以及兩宋間諸關鍵問題,罕留意於宋江聚義之事者。以故,說部所傳宋江起兵本末,以及其受招安後與攻方臘之事,無人肯置信,並不信其曾結砦於梁山灤。於是縱橫一時之英雄,無人能確切言其事蹟者。嗜讀《水滸傳》者,於其本事茫昧無所知,不審其爲出於文人虛構,抑或有所依據。斯於此一文學名著之 研究,有所未盡,居嘗引爲遺憾焉。

案:記載宋江事最早而最詳者,無過於《宣和遺事》。其書雖出於宋、元間,距宣和時已遠,然其叙事實有所本。吳自牧《夢粱錄》謂「說話有四家數,小說名銀字兒,如烟粉、靈怪、傳奇、公案、朴刀、桿棒、發發踪參 「發發踪參」四字不可解。但《夢粱錄》所根據之《都城紀勝》,則爲「發跡變態」,而宋、元話本,又都改「態」爲「泰」。之事」;又有談經、講史、商謎三家,見卷二十。周密《武林舊事》卷六,記諸色伎藝人,亦有此四家。其所講之書,謂之話本。自牧謂「凡傀儡敷演烟粉、靈怪、鐵騎、公案、史書歷代君臣、將相故事話本」,又謂「影戱話本與講史書者頗同,大抵眞假相半」是也。《宣和遺事》蓋合小說、講史兩家話本若干篇爲之,故前後頗不聯貫。其演宋江公案者,當屬於小說家,殆南宋人所爲也。

宋高宗偏安江左,居嘗以欣賞諸色伎藝自娛,尤喜小說。《繫年要錄》卷一百六 紹興六年。注引趙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