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Page:NLC511-023031404040699-44055 波茨坦協定.pdf/3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二 准許上述國家爲聯合國會 將由大會根據安全理事會之推薦决定之。

凡在戰爭中維持中立並能符合上列各 格之國家,如啓加入聯合國機爲會員 三國政府就其本身而言,將予以支持。

但三國政府認爲必須證明者,被擎不 能登成現行西班牙政府提出加入聯合國組 維爲會員之請求,西班牙政府在軸心國 支持下成立之後,從其來源,性質,動態 記錄,以及與侵略國家之密切關係而言, 並不具備成爲聯合國會員國所必具備之資 格。

十 區域性托治制度

本會議會經研究對蘇聯政府對於托治 地區問題之建議,托治地區之定義,即如 克里米亞會蹤及聯合國憲章所規劃者。此 一問題經由交換意見以後,决定前義大利 殖民地區之理,須待對和約常嘅時 照决定,義大利殖民地區之問題,將九 月份舉行之五國外長會議予以商討。

十一 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等國家盟國管制委員會工作程序之修改

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盟國營 輔委員會中之蘇代說,會向聯合王國及 美國之志會代求,提出目前因爲廣興结束 ,在愛團委員會工作上應本號之建路 三國政府對此行予注意。

三國政府同意對於該國內無國惓制委 員會視院之修改工作即在目前進行,同時 將聯合向各該國提出但戰整件之三國政府 之刈谷與青年列入考慮,並以本約所附媒 時政府所提關於匈牙利之建議(附錄一】 作爲對各該國管工作程序之基礎。

十二 依次遣送德國人民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