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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NTUL-9900013504F01 民法總則釋義.pdf/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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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居住營商及享有土地權。故允許比國及盧森堡國人民在中國享有同樣之權利。但仍得以法律或章程限制之。中萄友好通商條約附件三。中西友好通商條約附件三。中丹友好通商條約附件三。均有同樣之聲明。

(註二) 按外國教堂在中國內地只有永租土地之權。大理院所用購置字樣。殊不妥當。

第七條 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爲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爲旣已出生。

一 關係條文

民法 一九四、一一四七、一一九九、一〇六七。

二 參考條文

德民八四四、一九二三、二一七八。日民七二一、九六八、九九三、一〇六五。俄民四一八。法民七二五。瑞民五四四。荷民三。西民二九。暹民三九。

三 用語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