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3-魏徵-羣書治要-16-01.djvu/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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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頑囂親比之,是謂荒亂之風俗也。惟兹三風十愆,卿士有一-{于}-

身,家必喪;有一過則德義廢,失位亡家之道也。邦君有一-{于}-身,國

必亡。諸侯犯此,國亡之道也。臣下弗匡,其刑墨。邦君卿士,則以爭臣

自匡正,臣不正君,服墨刑,鑿其頟,湼以墨也。烏虖!嗣王祗厥身,念哉!

言當敬身念祖德也。惟上帝弗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

降之百殃。祥,善也。天之禍福,唯善惡所在,不常在一家也。爾惟德罔小,

邦惟慶;修德無小,則天下賴慶也。爾惟弗德罔大,墜厥宗。」

苟爲不德無大,必墜失宗廟。此伊尹至忠之訓也。

太甲旣立弗明,不用伊尹之訓,不明居喪之禮。伊尹放諸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