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4-魏徵-羣書治要-16-02.djvu/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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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之以仁,奉,養也。制爲祿位,以勸其從,勸從,敎也。嚴斷

刑罰,以威其淫。淫,放也。懼其未也,故誨之以忠,聳

之以行,聳,懼也。敎之以務,時所急也。使之以和,悅以使民。

之以敬,-{莅}-之以彊,施之於事爲-{莅}-。斷之以剛,義斷恩也。猶求

聖哲之上明察之官,上,公王也。官,卿大夫也。忠信之長,慈

惠之師,民於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禍亂。民知

有辟,則不忌於上,權移於法,故民不畏上也。並有爭心,以徵

於書,而徼幸以成之,因危文以生爭,緣徼幸以成其巧僞也。弗可

爲矣。爲,治也。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