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ibu Congkan0445-魏徵-羣書治要-16-03.djvu/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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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者,周公始祖。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文王,周公之父。明堂,

天子布政之宮。上帝者,天之别名。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

祭。周公行孝朝,越裳重譯來貢,是得萬國之歡心也。夫聖人之德,又何

以加於孝乎?孝悌之至,通於神明,豈聖人所能加。聖人因嚴以敎

敬,因親以敎愛。因人尊嚴其父,敎之爲敬;因親近於其父,敎之爲愛,順人情也。

聖人之敎不肅而成,聖人因人情而敎民,民皆樂之,故不肅而成也。

政不嚴而治,其身正,不令而行,故不嚴而治。其所因者本也,本,

也。父子之道天性也,性,常也。君臣之義也。君臣非有天性,

伹義合耳。父母生之,續莫大焉;父母生子,骨肉相連屬,復何加焉。